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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征学习

 HDM521 2017-07-03

对儿童说来,最主要的理智任务之一,是要学习各种符号的意义。儿童最初学到的符号,是家长对他们所讲的词汇。我们的任务是要了解,儿童开始时是怎样赋予这些符号以意义的,以及构成这些符号的意义的认知内容的性质。 

例如,当年幼儿童正注视着一条狗时,家长说:“这是一条狗。”“狗”这个词最初对幼儿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但在听到家长的话时,儿童认知结构中的两种内部刺激同时被激活了:一是狗的视觉映象;一是听到“狗”这个词引起的内部刺激(如下图a所示)。通过讲话和手势(如,手指着狗),家长向孩子表明,“狗”这个词代表实际的狗。因此,儿童给“狗”这个词赋予的意义,就是由实际的狗引发的认知内容(视觉映象)。在符号(“狗”这个词)与实物(实际的狗)多次配对后,只出现符号,也会引起对狗的视觉映象(如下图b所示)。这时,“狗”这个词引发的认知内容,与实际的狗引发的认知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到了一定的时候,儿童会注意到环境中不同的客体有不同的名称;同一类客体的不同的成员(如,“狗”这一类别包括各种不同的狗),可以有同样名称(都称为“狗”)。

 

资料采源:Ausubel and Robinson,1969.

 在儿童掌握这种一般概念之后,名称学习不再是一种完全任意的学习了。如果儿童听到“猫”这个词,尽管他实际上没有看到猫,但他也会认识到,这个符号是某一物体的名称。“猫”这个词的意义,是由实际的猫引起的视觉映象。因此,尽管言语符号与该客体没有任何内在联系,但对每一物体的命名也不完全是任意的。我们不能把实际的猫称为“狗”。在奥苏贝尔看来,正因为儿童不能任意地给客体命名,这就符合了意义学习的一条准则,即符号与客体之间有实质性的联系。所以,虽然表征学习(或名称学习)在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这一连续体上,相对说来处于机械学习-端(因为物体与名称必须完全对应),但也并不完全是任意性的,因而也具有意义学习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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