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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爱人物,胜过爱情节

 昵称535749 2017-07-04

2017-07-03 04:06 | 豆瓣:亚比煞

刚开始学着写小说的人,总是纠结于写什么主题,编什么情节,到底什么了不起的事才值得一写?总是把想象力全放在对情节的安排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怎样让故事发展的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出人意表之类的。

这样写出来的故事,或许节奏很快,马不停蹄,一直在出现各种状况,各种高潮层出不穷,然而,这种“精彩”的故事,看到最后却会让人感觉腻味,因为其中的人物只是为了情节的存在而服务,失去了自身的光彩和立体性。

许多小说尤其是类型小说,最容易出这样的毛病,所以尽管情节写的各种上天入地,又玄幻又玄疑又毁天灭地又要死要活,但始终谈不上多么吸引人,写的再轰轰烈烈,也会让人过目既忘。

其实,在某一种类型小说刚开始写的时候,还是有不少好书的,但时间久了就往往被写烂掉。因为很多人开始有了套路,直奔情节而去,却忽略了人物。他们基本都是套用小说的七步公式:“目标>阻碍>努力>结果>意外>转弯>结局”,就可以先编织出一个小说的大纲,然后把细节和人物填充进去,一部差不离的小说就可以完成了。

我并不鄙视类型小说,类型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它们的优劣和高下,就在于其中有没有真实的,能够打动人心的人物。

因为读者爱人物,永远胜过爱情节。

不信你想一想你最爱的一本书,或电影和电视剧。说出你爱它的理由是什么?多半得到的答案都是,我喜欢其中的某个人物,他身上有某种品质,让我感动,欣赏或是怜惜,遗憾,等等,很少有人谈到一部自己喜欢的作品,仅仅只谈情节,而对其中的人物没有感觉的。

因为人读书,尤其是读小说,潜意识里是在模拟一种社交经验,是想去体验在不同的世界里,与不同人物相处的感觉。虽然它需要架构在情节的基础上,但核心需求,仍然是想要获得一种虚拟的相处经验。

我们在小说里看到众生百态,了解到一些行事做人的准则,不可以学这个人,应该学那个人,这个角色的身上,有我曾经爱过的谁的影子,另一个角色的身上,有我自己的缺点。

由此,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生命里得到无限的经验,推演出我们可能的命运的走向。这才是令人真正心潮澎湃,欲罢不能的关键所在。

所以,小说作者太重视情节,甚至超过重视人物,这是一种失焦。作者真正应该思考的问题是,我应该写出什么样的人物?把人物的真实性放在第一位,然后再围绕着人物去编织情节,才会是一个好故事。不然,就永远只会是二流小说。

读书越多,越发对情节复杂的小说不感兴趣了,尤其不喜欢人物被情节扯着走的小说。反而更喜欢一些弱情节的小说,举个例子,还是说红楼梦吧。

有人曾经问过我,红楼梦到底在讲什么?你能不能把它的情节大致讲一下呢。我发现,我做不到。

说它是讲宝黛爱情吧,也不对,是讲家族管理吧,也不是。它看似有情节,其实又没有,像棵大树一样,不断的长出旁枝,大家每天就是做些平平凡凡,似乎不值一提的事情,什么看戏啦,赏花啦,逛园子啦,不像很多书的主线情节非常明显,马不停蹄的往前赶,它偏不赶,能花上好几回的笔墨在那里扯闲篇。

其中有很多典型的章回,根本就没有情节。

比如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这一回完全没发生任何事,就是着力在刻画人物,刻画宝玉生命中两个重要的女人和他的关系。

前半回在讲袭人,后半回在写黛玉,袭人劝宝玉要长大了,要成熟懂事了,而黛玉呢,却让宝玉又肆无忌惮的重新做回小孩子,两个人躺在榻上,讲笑话,抢枕头,呵痒痒。

在这种扯闲篇里,我们认识了这两个人物:袭人实际,黛玉超脱,袭人老练,黛玉天真,袭人周到又隐忍,黛玉敏感又直接。两个人的性格,被放在同一个章节里,一前一后,两相辉映,在对比中又加强了刻画性格的效果。

另一个我欣赏的作家简.奥斯丁也是一样,她小说的情节性也是弱的可怜,来去都是一些舞会啦宴会啦,要不就是草地上散步,你来探望我,我去拜访你。但是就在这些看似水波不兴的场景里,我们爱上了她笔下的人物,她把我们真实的带回了那个时代,达西,伊丽莎白,都好像是活在我们身边的人。

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是一个刻画人物的高手。他的小说,一样是情节性很弱,甚至不止是弱,简直就等于没有。整本书几乎都是人物的谈论,从东扯到西,从宗教扯到道德,从死亡扯到爱情。有时候看了几十页,都还在那一个场景里,还是那一群人围着桌子,抓着酒瓶在讲讲讲,此外啥事也没有发生。

但是,请注意,这些对话绝不是废话。对话不是水龙头,而是必须与人物的性格紧紧相连的。一本好的小说,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其中的人物活起来,活到甚至比你身边实实在在的人,还要鲜活,还要生动,还要能够调动起你的感情。

一切都是为了这个最终目的服务的。所以,情节是刻画人物的方式,对话也是。情节一定是要为刻画人物而服务的,否则就是无意义的情节。好的情节,要为了让读者清楚的看到,一件事发生了,这个人物是如何应对的,他是勇敢的还是怯懦的,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是智慧的还是愚蠢的?如果是我置身于那个情景之中,我又会怎么做?又或是,我曾经也置身过类似的情景之中,当时我是怎么做的?情节不需要多,需要的是精准。

反观现在的很多小说,情节各种复杂,主角一天到晚在经历各种奇遇,练成各种神功,碰到各种贵人,当上各种帮主和教主,被各种美女帅哥爱上。这种故事,可以像流水线一样源源不绝的产生出来,不信可以去起点看一看,很多作者日更万字都是轻轻松松的。这样的小说,情节大同小异,人物也都像带着面具一样,是千篇一律的。这种小说,就特别适合如今风行的“五分钟带你读完一本书”的模式。

但是,五分钟你就根本讲不完红楼梦,你要选哪部分来讲呢?讲了起诗社,就要漏掉群芳宴,讲了薛宝钗,就要漏掉史湘云。红楼梦是无法被描述和概括的,你必须老老实实的去读里面每个字,必须都读了,你才能知道作者到底想告诉你什么。

好的小说,都是带你去认识人,认识各种精彩的人。要真正认识这些人物,你就需要付出时间,你必须听他说的每一句话,看他做的每一件事,然后才能在所有的细节里建立起对他的全部印象,你对他的感情,才会有充足的丰富的来源。

如果只追求在五分钟之内就读完一本书,那么你就等于只看到了一个人潦草的漫画像,根本不可能真正认识他们。因此,也就错过这本书最紧要的部分,和没有读过这本书没有任何区别。

好的小说,可能琐琐碎碎,去写一些看起来毫不重要的事,丫头媳妇老妈子,送东西拌嘴闹别扭,但我们看着这样的文字的时候,就像在看自己的生命,就像我们的生活,每一天都平凡到好像没有发生任何事,可是那些琐碎,无聊,甚至留白,在生命里都是不能分割的片段,它们构成了我们生命里如此动人的一个过程。

当我们再去看自己的生活,会发现,和家人朋友没事聊天,讲的可有可无的一些闲话,现在已经完全记不得说过什么了,但那都是我们生命里面不可分割的部分,它最终成为了我们最重要的东西,成为了生命本身。

我们都在经历着这样的人生,可是却不懂这样的作品,也不屑去写这样的东西。就如蒋勋所说:“有时候你坐在那边,摆好稿纸,拿起笔来,很慎重的觉得自己要写一个传世之作,写一个惊天动地的事情来,其实最后写出来的东西,大概都是大家不想读的,怪无聊的东西。”

可是曹雪芹在家败人亡之后,他回想自己的一生,确实好像什么也没有做,就在那边吃喝玩乐,看戏,赏花,和姐姐妹妹们消磨时间,但是,这本书今天就变成了我们今天百读不厌的作品。

因为,它有丰盈的血肉,这些血肉是长在骨架上的,不是填进去的棉花,是剥不掉的。因为文学和艺术,从来不应该只是一个大道理,它是生活本身,是一个实实在在要去体验的过程。

所以,我们爱这些故事里的人,永远胜过故事本身。发生了什么事,已经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事都是和谁一起经历的?和黛玉一起看西厢记,就是幸福又美好,但要是和玛丽苏龙傲天一起看的话,大概就只想翻白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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