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主体 | 实施周期内 | 年度 | 中期 | 验收 |
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 | 制定项目一体化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明确定期调度、节点控制、协同推进的具体方式 ; 全面掌握进展情况,为各研究提供支持; 对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专业机构并提出对策建议; | 应按照科技报告制度要求,于每年11月底前,通过信息系统向专业机构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执行不足3个月的,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 | 应按照中期检查要求准备; | 应按照项目验收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 |
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 | 积极配合牵头单位 ; 按要求参加集中交流、专题研讨、信息共享等 ; 及时报告研究进展和重大事项; 支持加强研究成果集成; | 按照牵头单位要求完成相关材料; | 配合牵头单位完成相关检查准备; | 在项目验收前,由牵头单位组织完成课题验收; |
专业机构 | 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管理、服务和协调保障工作 ; 全面了解项目进展和组织实施情况; 及时研究处理项目牵头单位提出的有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 及时判断项目执行情况、承担单位和人员的履约能力等; 在实施关键节点,及时向项目牵头单位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 实行项目年度报告制度; | 实行项目中期检查制度; 执行周期在3年及以上的项目,实施中期,专业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项目能否完成预定任务目标做出判断,形成中期执行情况报告; | 专业机构在项目执行期满后,立即启动; |
专项 | 专业机构 | 专业机构应在受托管理重点专项的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定期梳理汇总,提出一进步完善或调整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书面或会议方式向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参与部门报告; 对于具有创新链上下游关系或关联性较强是相关项目,应当建立专门的统筹管理机制,督导加强协调和联动,共同完成研发任务; | 执行期满6个月以上的重点专项,专业机构在每年12月份向科技部提交当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 执行期5年及以上的重点专项,专业机构在第3年提交中期执行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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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项参与部门 | 应该加强重点专项的年度和中期管理工作; 及时研究解决重点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协调保障和组织推动,对专业机构进一步完善具体项目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定期听取专项执行情况报告,每年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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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财政部 | 事关重点专项总体实施效果的重大项目取得超过预期的重大突破或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会同其他专项参与部门及时研究提出优化调整或终止执行重点专项的建议,按程序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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