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考点: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的赔偿
一、民事、行政司法赔偿概述 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对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错误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二、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在受理案件后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包括以下情形: (1)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先予执行的 (2)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先予执行的 (3)其他违法情形 考点例题 考点: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的赔偿
解析: A.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具体的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因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其法律后果都归属于国家。 B.正确,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的赔偿属于新增内容。 C. 先予执行是指在受理案件后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D.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解析: A正确。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B. 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D. 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包括以下情形:(1)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先予执行的;(2)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先予执行的;(3)其他违法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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