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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丁口论第十六章之六不知常妄作凶

 感通天下 2017-07-05
        老子进一步解释:复命即常,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人生一世,老子讲:也必须如其它物种和生命一样复归其根。认为归根曰静,静即复命。更认为,复命是恒常大道,恒常大道是光明大道。如果人不知道这一条恒常的光明大道,肆意妄为,就一定会作出伤天害理的凶事,从而也害了自己。 
    比如正常的人生到了一定阶段,长大成人之后人都要结婚生子,这就是生命的本能,人生的本能,人生必须得利这种本能,才算是复归其根,才算是静,这里的静就是一心一意、沉着冷静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只有这样,才是复命,才能够享受完全美好的人生、享受当父母的权利和义务、获得普通人的成功和幸福。懂得这个恒常的道理,就是行进在光明的大道上,就能够活得像个人。如果不知常、妄作凶。老年就会进入孤独状态,一生中就少了一份家庭温暖和关爱。那些高扬不结婚的丁克主义者们,贪图个人一时享乐轻松、贪图所谓自由,不结婚、不养儿女,就是违背人生大道,就是妄作,就一定会在几十年后悔之晚矣。当然有两种人我们应该同情,一种是本身有病没有生育能力,或者生育一定会出现特别畸形病变的后代,这个可以不结婚生育。另一种是因为为了社会群体投身于科学或者政治,投身于公共事业立志干出大事业的人,确实没有注意到结婚、没有时间顾及这一方面,虽然无可厚非,但也不应该提倡、不应该受到表彰,作为榜样。中国人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后就是断子绝孙,是人生违背正道的大遗憾、大缺陷。当然,从整个人类看,家庭子女过多,父母负担过重,既不利家也不利国,在封建社会成为富贵人家的特权,所以提倡计划生育也还是应该的。 
    比如正常的儿童都应该上学识字学本领学人生道理,如果有人因为种种原因未能上学,就是不知常,就是一种妄作,结果一定不利于人生。这几天偶然发现,许多小孩子连基本的亲戚称呼都不知道,这种教材和教育不涉及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就是一种不知常,对儿童形成健全的人际关系观念是非常有害的。就不能形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善良观念。这也是独生子女政策的一种后遗症。
    再比如,凭劳动吃饭天经地义,但社会上总有那么一些人要走致富的捷径,结果总会触及社会法律道德底线,造成人生大凶险。
    现代教育有轻视常识的一面,应该特别注意纠正,融就后造成凶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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