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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规注解第一篇:父母重(三)

 秦岭之尖 2017-07-07


三、关 乎 家
子女者,亲有别,善恶缘,父母结。


【注释】


1.亲:血浓于水,同宗、同源的亲子关系。

2.别:差别。

3.缘:人生命中所发生的一切,都离不开「因缘」。 

4.结:依佛法来说,父母、子女、兄弟成为一家人,一切因缘无论好、坏,都是累世所结成的。


【解读】


子女者,亲有别


家,是一个给我们居住和安全的地方,硬件指的是一个人或家庭在一个地方生活和存储个人财产如独门独户家庭或公寓。它通常是一个以提供安全为中心去使人安全地活动。大多数现代家居有卫生设施和准备食物的地方。动物也有自己的家,即使是在野外生活或与人类生活。


软件指的是人的家庭能否幸福美满,取决在父母的爱、责任、关怀、规矩、模范,子女的幸福美满、健康快乐,取决在家庭的教育。为人父母若能勤修五常德、八德落实在五伦中,父母、子女、兄弟一家人, 便能同心同德。


我们的子女,身上流着我们的血液,子女与父母是最亲近的,在他们小时候,我们抱在怀里犹如掌上明珠,当我们年老行动不便或生病时,子女也会懂得反哺,也会搀扶着我们,照顾着我们,这是子女的“亲”,同时,为人父母,还要看到父母和子女的差别,除了纲常伦理的共性化教育,还应该尊重孩子的个人能力特点、个人兴趣等个性化发展。


总之,孩子和父母是至亲的,但还是有差别的,除了基本的纲常伦理,父母也不能一味的要求孩子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


善恶缘,父母结


所以,子女在家庭中,凡事都向着父母学习,生命中是变得好因缘或恶因缘,都要归于父母的示现与模范是善、是恶,父母攸关着子女的人生旅途是好、是坏,所以,为人父母的言行举止不可不谨慎。




【经典补述】


《孟子·告子章句上:第十四章》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


【白话】


孟子说:人都会爱惜身上的所有一切。身体的所有一切都会爱惜,所以都会保养。不管多少的肌肤都会疼爱,不管多少的肌肤都会保养。所以考查他保养的好或不好,难道还有其他的方法吗?就看他注重身、心、灵三者的哪一项。人的身体因为因缘、宿命的关系,所以有分富贵、卑贱,有分正人君子、伪君子。不能因为人身体『眼、耳、鼻、舌、身、意』造成内心的欲望,而害了灵性的富足快乐;也不能因为内心『贪、嗔、痴、爱』四心物造成人的堕落,而贬低了灵性的尊贵。喜爱以欲望培养人的身体『眼、耳、鼻、舌、身、意』,就是伪君子,喜爱培养灵性的富足与尊贵的是君子。


结恶缘,一家苦,结善缘,全家福。


【解读】


结恶缘,一家苦


人的苦,大都是源自家庭不幸福美满而产生的,父母、子女不知修习「纲常伦理」,因此夫妻反目成仇、父不慈子不孝、兄弟阋墙,全家乱成一团,苦不堪言。


结善缘,全家福


父母、子女都勤修「纲常伦理」,因此夫倡妇随、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全家幸福美满。所谓:「家和万事兴,家不和万世贫」就是这个意思。




原作者:曲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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