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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餐馆吃饭 不提供免费餐具可举报!

 当35遇见七 2017-07-07

本月起《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记者探访市区多家餐馆,中小型饭店普遍使用收费餐具,大多商家尚不知新规

多年来,在中小型餐馆用餐,几乎都避不可免的要去使用店方有偿提供的消毒套装餐具。而本月起,《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您再遇到此类“霸王条款”,可以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被举报者最高将被罚10万元。

餐馆现状

收费餐具依然在 大多市民称习惯了

去餐馆吃饭,商家提供的消毒套装餐具要收费,此类餐具包括碟子、茶杯、汤勺、饭碗和筷子,每套收费1-2元。多年来,餐饮企业向食客提供有偿使用餐具的现象,在徐州市区、各县区以及全国多地都普遍存在。餐馆向食客提供用餐服务中本应包括餐具类,但此种“霸王条款”虽争议多年,商家却依旧我行我素,食客们“忍气吞声”,监管部门“束手无策”。

去餐馆吃饭 不提供免费餐具可举报!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餐饮企业发现,消毒套装餐具仍在众多中小型餐馆普遍使用,而高档餐馆、酒店则一直将其拒之门外。在大学城附近的一家地锅城,市民李先生带孩子用餐后被收取2元的餐具费。他说,多年来在外面吃饭都是这样,已经习惯了。记者调查发现,收费餐具主要是用塑料薄膜包装好的消毒餐具,一套中包括碗、渣盘、勺子和茶杯,塑料膜上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有的标注了价格。大多食客像李先生一样,用餐付款时只是清点饭菜和餐具的数量和价格。

不过,也并非所有的中小型餐馆都提供收费餐具。在金山东路等路段的快餐店,商家提供的餐具大多是塑料或不锈钢托盘和碗具。不少市民表示,快餐店与家常菜馆用餐方式不同,所以决定了它们无法推行收费餐具。

去餐馆吃饭 不提供免费餐具可举报!

记者调查

新规已经出台多日 餐馆食客均称不知

记者了解到,7月1日起《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这意味着,今后餐饮企业除了提供收费的消毒餐具,也必须提供一套免费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提供收费餐具的餐馆均没有提供免费的卫生餐具的服务。在受访的多家餐馆中,从老板到员工都不知道上述法规的出台。解放南路一家餐馆老板说,多年来他们都是使用消毒餐具,方便省事,向食客收1元/套的费用并不多,而且其中餐馆的利润也只有0.3元左右。煤建路上几家家常菜馆负责人说,他们的餐馆都是沿街门面,规模不大且面积有限,没办法配备消毒设备,设备成本也高。如果餐馆请洗碗工,一名洗碗工月薪最少3000元。如一旦卫生出了问题,还要餐馆负责。使用消毒餐具就不需要有这些担心了。而且到目前为止,他们也没接到过监管部门的法规通知。

记者发现,不仅大多餐馆经营者不知道相关法规,用餐的多数食客对此也是一无所知。食客张女士说,吃饭必须要用碗筷,一两元钱也不算多。市民孙先生则说,此前没听说过新规,新规对收费餐具有具体约束,商家把这笔钱算到菜品中是看不出、摸不着的,他不看好该法规的实施效果。

市场监管

必须提供免费餐具 违者最高罚十万元

泉山区市场监管局消保部门负责人曹绳月说,7月1日起《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这意味着,今后餐饮企业除了提供收费的消毒餐具,也要提供一套免费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

由于新规刚刚出台,所以大多数餐饮企业和市民还不清楚新规。店里也都没有免费的餐具提供。根据新规,如果餐饮企业不能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将由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进行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的,最高将罚十万元。

去餐馆吃饭 不提供免费餐具可举报!

曹绳月说,早在200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曾明确提出,餐饮企业将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等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转嫁随附义务,违背了诚信原则。多年来,虽然国内很多城市甚至都出台了“禁令”来叫停此类现象,但目前看收效甚微。他认为,7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亮点是要求餐饮企业为食客提供收费和免费的卫生餐具,给食客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只要食客去餐馆用餐时,餐馆不能提供免费的卫生餐具,食客随时可举报。他认为,新的法规最关键的还是要依靠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提高维权意识,自觉抵制这种现象,因为维护良好的消费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都市晨报全媒体记者 于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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