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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神拿给我看看我就信

 昵称3806818 2017-07-09

把你的神拿给我看看我就信

胡闹



这个问题在无神论者那里经常出现。绝大部分时候发问者并非真心,只是当作嘲讽有神论者的杀手锏。有时候也有真心的,比如用比较委婉的方式,问说神怎么不在天上显个什么的,全世界的人不就都信了吗。对这个问题,基督徒可以用类似奥古斯丁那样的方式来回答。

奥古斯丁曾记载说,当有人问,“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前在做什么?”时,如果发问者只是挑衅,那么我们可以反唇相讥,回答说,“在为发这种问题的人预备地狱”;类似的,如果我们面临的只是一个挑衅,我们可以回答说,“不能给你看,恐怕你看了会死。”

但奥古斯丁又说,我们也不排除有人是真心求问,那我们应该认真回答,于是开始了他关于永恒的讨论。类似地,我们也不排除有人真心求问,所以在这里提供几个思路,供有心人参考。

一、

其实我们的反唇相讥比奥古斯丁的要好些,因为我们的说法其实是有圣经根据的,比如著名的摩西要求见神的面的例子。在旧约圣经的《出埃及记》第33章最后一段中,摩西希望可以看见神的面,神回答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

所以虽然很多时候针尖对麦芒的回答方式并不是最好,但似乎圣经也并不总是排斥这种方式。真的了解一点基督教观念的人其实对此也不应该感到奇怪,因为圣经其实对圣洁极为重视,而这个问题本身包含着一种极大的轻蔑和傲慢,所以不留情面地回答这个问题,并不与圣经的要求违背。

有人也许会说旧约比较严厉,但新约很慈爱宽容,所以接受新约的基督徒应该和颜悦色地回答,不要像旧约的犹太人那么律法主义。持这种看法的人其实并不真的明白新约,因为新约中耶稣也有很严厉的一面,而且“神是烈火”也是新约同样强调的内容。新约也说,“神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中”(提前6:16),“从来没有人见过神”(约1:18)。

当然最后一句经文把我们带向它的后半句,“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这就是基督徒相信耶稣乃是神道成肉身的基本信仰真理。换句话说,对“把神拿来给我看看”其实可以有很正面的回答,就是“看耶稣”。基督徒从这里就可以引申出好几条思路来。

比如基督徒根据耶稣是主,于是可以从主权方面来思考回答。常见的说法是,“如果神能这样随叫随到,那他还是神吗?”

又比如基督徒根据耶稣的生平和使命,可以从罪和神迹方面来思考。常见的说法是,“耶稣在世的时候也有很多人不信;即使耶稣行了很多神迹,还是有人不信;甚至直接是耶稣神迹的受益者,也有很多人不信。”

当然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耶稣现在已经升到天上了,所以没法像耶稣同时代的人那样,把人直接带到耶稣面前来。现在很多讲传福音策略的人常说,要直接把人带到耶稣面前来。这话本身并不错,而且也的确是基督徒传福音的焦点,但我们必须承认,这句话现在不可能从肉身的意义上来理解,或者说必须从属灵的意义上来理解。但“属灵”这个词立刻带出来一大堆需要讨论的东西,我们只能稍后再细说。现在可以说的是,“属灵”至少包含“看不见”的意思。因此常见的回答就是,“看不见的就一定不是真的吗?”

我们下面对每种思路稍微多解释几句。

二、

第一种思路的好处在于,它直接针对的是发问者的骄傲。这其实和我们前面的反唇相讥差得并不远(但攻击性可能没有那么强),而且也符合圣经。圣经记载说,曾经有人到耶稣面前来,要祂行个神迹,说只要祂行个神迹就信祂。耶稣回答说,除了约拿在鱼肚子里三天三夜之外,没有神迹给这个邪恶淫乱的世代看(太12:39)。

约拿是旧约时代的一个先知,曾经在一条大鱼的肚子里困了三天三夜,祷告神以后,神就命令大鱼把约拿吐了出来。耶稣用这个来说自己会被钉十字架,三天以后从死里复活。这其实就是基督教福音信息的核心。不管我们从这个十字架的信息里可以领会到什么,其中一点是很明确的:耶稣拥有绝对的主权。

还是在新约圣经的《马太福音》里,类似的意思表达得更明显。在第11章里,耶稣向父神祷告的时候说,“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换句话说,关于人究竟怎么会信,发问者有一个根本的前提错误,就是发问者以为,人们会信乃是某种证据(或经历)的结果。这在那个“神在天上显个什么,全世界的人就都会信了”的说法里,表现得最明显。

这种看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立,我们下面会再多说几句。但我们现在想要首先指出的是,人最终会不会信,乃是神主权的作为。再换个角度,如果要说神存在的证据的话,「有人信」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但这个思路继续下去就又必须要讨论“何谓证据”的问题了,所以先打住。

不过,一般来讲,不信者这个时候最常见的反应就是,那我现在不信就不是我的事了,是神没有让我信嘛。比较坚持的基督徒可能会接下来讨论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之类的话题,但事实上话说到这个份上,再继续下去的意义已经不大了。

当然,我们前面说了,提出这种问题的人可能本来就是挑衅,也许一开始没有表现得那么明显,但经过这个思路的阐述后,就把他的本来面目逼出来了。这也未尝不是坏事。但也有可能发问者是诚心提问的。一般来说基督徒按这个思路阐述以后,他们可能就会退一步,开始说,我不是要和你们或你们的神顶,我诚心求他行不行?我这人就是笨,就是认死理,非得看见点什么或感觉到点什么才能信。

这个时候基督徒可以有两个方向。一个就是简单鼓励。因为圣经说,“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开门,”所以只要真的是诚心寻求,神一定不会令人失望。

当然如果要延续前面关于主权的思路,可以再补充叮咛两句,说诚心的意思一定包含谦卑,在这里的一个直接应用就是不能预设前提。打个比方,比如我说我愿意让某大夫来给我治病(没治好之前我最多算将信将疑),但如果我要求他非得按我的方式来治疗,这恐怕会让人们对我的所谓诚意划个问号,对不对?在一定程度上医师和患者的协调是可行的,但这个程度不可能无限外推下去,否则就是故意刁难了。

说到这里,其实也就和第二个方向联系起来了,就是我们要来谈谈所谓证据主义的问题。你不是说自己笨嘛,那我来给你开开窍行不行?我们下面就着神迹的问题来集中谈谈。

三、

“神迹”顾名思义就是神存在或做事的痕迹。换句话说,我们这里要做的是根据证据来反推回事物或事情的本相。而我们最开始第二条思路的意思就是,这么做并不总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圣经根据其实很多,但在说到那里之前,我们或许先要指出可能没有那么重要、但可能也很重要的一点。问题的本身是“让我看见神”,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让我们看看神存在的证据”,这两点似乎还是有些区别的。

一方面,有所谓“物自身”与“现象学”的哲学争辩。我们或许可以不进入那种讨论,但至少应该让对方知道,我们现在从原来的问题跳到证据的问题,是我们的一种善意。我是在友好地提醒说,你的问题其实提得很没有学问,但我们不去追究了,按善意的理解,你的意思其实是不是在问神存在的证据?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如果有某种让你信服的证据(或推理、或经历),你就会信?

啊,读过一点相关书籍的基督徒这个时候可能就比较兴奋地搓搓手,准备要搬出一系列早已准备好的材料,比较通俗一点的或许会丢两本《游子吟》、《认识真理》之类,牛一点的或许直接就抬出麦道卫的《铁证待判》或贾斯乐的《当代护教手册》之类,甚至阿奎那或安瑟伦的几大证明等等。但我们在进入那些讨论之前,还有一些话要说。很多基督徒没有先把话说清楚,结果往往失望地发现,很多人看了那些书以后还是不信。

这就是我们上一节说的预设前提的问题了。这其实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有逻辑上的问题,另一方面有——为了避免基督徒的行话,让我姑且用这个词——态度上的问题。这不完全是指提问者的故意挑衅(我们一开始已经把这点排出了),而是指——现在必须用基督徒的特定用词了——罪的问题。

比如圣经在说到人们见了神迹也不一定会信时,在新约圣经的《路加福音》记载有个例子,就是曾经有十个人被耶稣治好了麻疯病,但只有一个人回来信了(路17:11-19)。在《约翰福音》的第6章里,耶稣更直指人们求神迹的背后心态,不过是吃饼得饱(约6:26)。换句话说,这种信并不是真信,不过是功利主义式的拜菩萨或拜偶像心态。此所以圣经明确记载说,虽然有人因为神迹信了耶稣,耶稣也并不真的接纳那些人,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2:23-25)。

这个人心的问题,就是基督徒所说的罪的问题。或许有人会以为我们接下来要讨论什么原罪之类,但其实我们并不需要搞得那么复杂。罪对基督徒来说首先就是一个心态的问题,基本上就是你愿不愿意来谦卑寻求,还是先入为主地就否定或拒绝相信。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基督徒可以说能在有生之年找到所有问题的答案,而也因此,根据基督教关于基督徒成长的主流教导,任何一个基督徒在有生之年都有不信的成分。问题的关键是,在寻求过程中的某个时候,有些人会有一个意志的决定,说,够了,我不要再徘徊了,我要信了,虽然还有很多问题我并没有立即的答案,但我已经有足够的理由作出这个相信的决定了。

当然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足够”到多少才算足够。这个问题一方面当然因人而异,另一方面其实也不复杂,就像我们上面举的例子,医生和病人一定程度的协调当然是可以的,但这个程度不能过,而且从最根本上来说,主权在医生而不在病人。我再列多少这个医生是华佗再世、扁鹊复生的证据,你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就不可能有对这个医生高明医术的切身经历。甚至说,如果你根本就不认为自己有病,就算理智上完全同意我的证据,也不可能对这个医生有切身经历。而按中国古代对医术的传说,越是高明的医生,就越能在你自己还不觉得的时候,发现你的毛病,并且根治。换句话说,如果遇到真正高明的医生的话,你的经历其实可能反而不那么做得准的。

有意思的是,我们如果完全按圣经的教导来理解这个相信的问题,与上面说的这种情况还真有点类似。因为根据圣经,人们会做出相信这个决定,乃是圣灵的工作,或者说,是神迹。因为圣经说,“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甚至心态的端正本身,如果看成是认罪的第一步(抛弃骄傲,决定谦卑),也是圣灵的工作,因为圣经说,圣灵来到人身上的一个工作,就是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换句话说,如果有人说,我就是榆木疙瘩,没有对神的经历,就无法信;那么我们可以问他是否愿意谦卑下来,不预设前提地寻求。如果他说愿意的话,我们就可以说,他能谦卑下来寻求,这件事本身就是圣灵的工作。换句话说,他已经有对神的经历了。

我不晓得有多少人看到这里的时候会一拍脑袋说,啊,我明白了,我要信了。我希望有人如此,因为我觉得我前面的话说得够清楚了,而且也很合理。但是当然我也预料到并不一定真的有那么多人会就此打住。可能有人会说,你在偷换概念!啊,我会说,这有点意思了,但我当然不会承认我在偷换概念(我事实上也没有),反而会指出说,其实是你从一开始就没有把概念搞清楚。这就是关于预设前提的逻辑问题了。我下面会给你指出,虽然你一开始做出一副客观公允的样子,但其实已经偷偷塞了不少私货,所以才在我们看来证据充分得不得了的情况下,还一直向我们要证据。

换句话说,我们下面要仔细考察一下究竟证据是什么意思,神迹是什么意思。

四、

在最开始的第三种思路里(看不见的不一定就不是真的),基督徒常用的例子包括感情啦、思想啦、自由意志啦等等,事实上,基本上一切人之为人的东西。不过在唯物主义者那里,这些似乎都很好反驳。

比较愚昧(但看起来比较狡猾)的那一类唯物主义者,会说什么物质产生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之类的辩证法。但你是你爸生的,你也对你爸有影响,所以你就不存在、或者从根本上不存在?再说下去,可以参考我之前关于反驳宗教进化论的博文。当然或许要做一点变通,我这就留给读者作家庭作业了。(再多点一下:辩证法和任何唯X主义都根本走不到一块儿去。)

比较牛逼(但看起来比较傻)的那一类唯物主义者,会说什么这些都是幻觉,并不真的存在。当然傻人有傻福,你真傻我就装傻,可以趁机涮涮对方,占点口舌便宜,堵住对方的嘴。当然这可能不是一个有爱心的基督徒的做法(也可能是)。有爱心的基督徒或许应该像普兰丁格涮进化论和自然主义那样,涮出风格、涮出水平。普兰丁格的思路中文已经可以读到,这里先不总结了,谈谈另外的思路。

稍微有点科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可见光在电磁波的整个波段里,其实只占相当小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人眼看不见的东西,就是在物质世界里,也多了去了。所以我不晓得为什么本文开头的提问者,就算他认为神也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会认定神是在可见光的波段里。当然我们知道,除非是某些不入流的佛教徒,绝大多数宗教或宗教人士都不认为他们的神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更遑论在可见光的波段里了。

这让我们可以马上明白的一个道理就是,你如果要认识一个对象,最好按那个对象的固有特征来认识。比如恩格斯的名言,“布丁的证明在于吃。”不管这句话如果仔细推敲的话,有多少问题,但至少有一层意思是对的,就是如果你非要用盘子里的那团东西来垫桌子,然后宣布说,没有布丁这回事,那么最后证明的不是布丁不存在,而是你愚昧。

但如果我们同意这个道理的话,立刻就发现为什么无法向唯物主义者(按比较牛逼的那一类算)证明神的存在了。我前面说了,绝大部分宗教认为他们的神不是物质的,或者说,是属灵(属于灵界)的。但唯物主义者认为一切都是物质的。而且当他这么说的时候,他的意思不像是说“四川人都爱打麻将”(事实上我这个四川人就不爱),而像是说“单身汉都没有结婚”。换句话说,这种人从定义上就排出了神存在的可能性,你怎么向他证明呢?

所以如果是真心寻求的人,必须先放弃唯物主义的哲学前提。当然这不是说你要马上接受超自然的事实,而是说,你必须接受有那种可能性。至于究竟有没有超自然的事情(这是不是就是神迹的意思呢),没准儿我们可以让证据来说话。

但在这之前,我忍不住还要再说几句不可预设前提的话。怎么说呢?我们前面已经说了,灵界就是(或至少包含)非物质的意思。但如果我们认定我们人本身就完全是物质的,那么就算灵界存在的证据多不胜数,这些证据对我们也毫无意义。这就好像你给一个瞎子说,随处都有阳光普照,他还是会说你没有给他证据一样,因为他看也看不见啊(你还别说,耶稣在解释为什么有些人听了祂的道理还是不信时,给的正是这个理由——太13:13-15)。

所以现在问题来了。我可以给你一大堆证据,但你得先向我证明你有能力明白才行啊。或者你可以(用带着自信的诚意)说,你已经有这个能力了(人本身有属灵或非物质的成分);或者你可以(完全谦卑地)说,你愿意受教,接受被改变。假设你选择第一种回应吧。因为毕竟人包括灵魂和肉体两种不可互相约化的成分,是古今中外绝大多数人的看法;而第二种回应好像有点把脑袋交出去的感觉,所以先不忙吧。

现在,请你告诉我,如果你认为自然就是物质的意思(比如,自然科学就是研究物质世界的科学;我想这是当今大多数人的看法),而为了向我保证你的诚意,你又说你这个人并不只是物质,那么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这个人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超自然现象呢?如果你对神迹的理解就是超自然的话,那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这个人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神迹呢?如果你真这么说的话,我当然不反对。因为我的任务现在变得很轻松了啊:你要我给你一个神迹,就是神存在或做事的证据,我可以叫你照照镜子就好了啊。

我不晓得有多少人到这里会开始拍拍脑袋说,我明白了,要信了。我再说,如果有人这样,我并不反对。我认为我的概念都理得很清楚,道理也说得很明白,按一般人的心态,我期待你会同意我的推理,因此我也期待,如果你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也会选择要信。

当然啦,你可能也听说过,耶稣曾对祂的门徒说,人要你陪他走一里路,你们就得陪他走两里。所以如果你还是选择不信的话,我再陪你继续走走。

五、

可能有比较牛逼的人说,「自然」并不只是包括物质界,而且也包括灵界。好吧,我们既然打定主意要陪你走两里,也就不追究了,姑且接受这个定义吧。不过,既然你从一开始就做出一幅很有诚意的样子,说愿意谦卑,那么我们虽然接受了你这个定义,忍不住还是会提醒一下,就是你这么定义的时候,注意不要像之前的唯物主义者那样,从定义上就把超自然、神迹、神的存在排出在外了。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但如果你答应我们的要求的话,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对「自然」如此定义,「超自然」又是个什么意思呢?更严重的是,如果我们虽然承认人包含物质和灵性的成分,但仍然把人全部划入自然的范畴里,我们还是面临前面同样的问题:就算有超自然的证据给你看了,你看得懂吗?

也许你带着自信的诚意会让你又说,你也有那种装备(人的组成是三元而不是二元);但你牛逼的一面又可以说,我们可以把「自然」的定义再扩大,包括三元;……这样可以一直循环下去,结果你的诚意似乎就和你的牛逼较上劲了。中国古人云,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时,总得有所取舍:不知道你现在是要舍诚意而取牛逼呢,还是舍牛逼而取诚意?

稍安勿躁吧。不管怎么说,我想我们现在都可以同意的是,我们必须在某个地方停下来。当然这个时候或许你觉得有点良心不安,想退回去,放弃这个牛逼理论了。没关系,我说过我们好人做到底。我们就以你的牛逼理论为出发点继续思考。但我马上想首先指出的是,这个时候不管我们对「超自然」的理解如何,祂似乎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祂的存在不能依赖于自然的世界(我们的牛逼定义要求这一点);其次,祂有办法影响自然的世界,以至于在其中的人可以认识和相信祂。

为省事现在要加快一点进度了。就让我这么直接告诉你这些事实吧:在上一节所讨论的可能性里,各种原始宗教、包括佛教等等,都找到了它们的证据;而在这一节比较牛逼的可能性里,历史上只有宣称独一神的宗教(犹太教、回教、基督教)这么谈论他们的神。所以为省事起见,这里就直接使用他们满足上面两个条件的结论:这个自然的世界(包括物质世界和灵界或天使世界)是被独一的创造主所创造出来的。

我想我们可以同意,如果有超自然的话,这才是最根本意义上的超自然存在。当然,我们现在还只是要求你接受其存在的可能性,还没有给你祂真正存在的证据。证据马上就给。

不用紧张,我们没打算搬出阿奎那的五大证明之类。可以给你一个更简单点的。这个证据是这样:按我们现在的牛逼理解,人在自然的世界里,单靠自己不可能认识和相信真正超自然的存在(相信比较忽悠人的超自然则很容易),所以除非那位真正超自然的存在施加某种影响,使人相信祂,才会有人这样信,对吧?这种影响当然就是纯粹超自然的作为,而「有人信」就是神做这件事的痕迹或证据了。现在请你告诉我,相信有一位独一至高、不依赖于这个世界、反而创造了这个世界的神的人,把三个宗教的信徒都算上,古往今来的人多吗?

看吧,我前面告诉过你,我说「有人信」是神迹,并没有偷换概念。但你心里是不是还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说,一种可能是你的概念还没弄清楚,所以不如再把这篇文章从头好好看看,想想明白。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按基督教的说法,就是你的态度还没有端正,不是因为你有什么真正过硬的理由。

你也许会说,我好像只是说了你应该信犹太教、回教、基督教中的一种,并没有说你应该信那一个,所以这是不是可以成为你暂时还不信的理由?啊,我们讲话要严谨一点,免得概念混淆,被人忽悠了还不知道。你应该说,你有不信那一个的理由,但你没有不信的理由。

好吧,基督徒好事做到底。我就再给你一个信耶稣的证据。不过在给出这个证据之前,还是有几句警告:把眼镜扶好,打碎了我不负责赔。嘴里最好不要有食物或饮料之类的东西,否则把屏幕、键盘弄坏了我也不负责赔。听好了,证据如下:

耶稣说他就是那位独一至高、不依赖于这个世界、反而创造了这个世界的神。犹太教的摩西和回教的穆罕默德都没有这么说——而且他们明确说他们不是。

眼镜还好吧?电脑还好吧?人脑也还好吧?还好咱就继续。你可能会说,自称自己是神的多了去了呀。没错儿,在疯人院里很多。也有很多是骗子。但耶稣是不是这两类人之一呢?现在你可以去看《游子吟》或《铁证待判》之类的书了。

作者附注申明:

本文越写越长,远远超过最初的预期,所以很多地方(特别是到后来)的论证都没有详细展开,但大概的思路还是基本完整和清楚的。另外,本文虽然在一些关键用词上保持了相当的准确性,但主要目的是尽量用通俗轻松地语言表达复杂抽象的论证,因此若有明眼人要丢石头,请不要过度抠字眼,最好专注在主要概念和思路上。多谢!

来源胡闹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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