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是我国历史上比较特殊的王朝之一,它面积非常大,为少数民族建立的统治,却仅仅存在几十年。那么元朝为什么会那么短命呢?不仅是因为朝廷内部矛盾重重,还跟它不近人情的统治方式有关。 我们都知道,元朝是一个带有严重的民族歧视的时代,朝廷将全国人分为四类,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其他的不说,单说科举制度就带有绝对的歧视性。考试时前两类人和后两类分开,前者只有两场考试、试题简单,后者则考三场,试题却很难,如果被录用了,蒙古人和色目人授七品官,后两者则只能授八品。 另外,最让人愤怒的是下面这个制度: 元朝实行保甲制,以十户为一保,由蒙古人或者色目人做保长,保长所管辖的这些住户的财产、女人都是他的,可以随时用。所以其中就出现了一件罪恶的事,汉人如果要娶妻,其妻子的初夜要献给保长,这一点哪个男人受得了呢?所以说,当时的人们一般生了第一个孩子都会把他摔死,目的就是保证自家血统的纯正。 大家想想,在这种情况下,谁又不愤怒呢?虽然元朝国土面积广大,但一直潜伏着危机,那么早就灭亡了,再正常不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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