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犯桃花恶煞劫,“强人妻,被人殴死。”。】 劫财 偏印 日柱 偏财 乾造:癸亥 庚申 壬子 丙午 正官 偏官 正财 偏财 伤官 食神 劫财 比肩 大运: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任先师解说:壬子日元,生于申月亥年,西方之水,浩荡之势,无归纳之处,时逢丙午,冲激以逆其性。为人强拗无礼,兼这运走南方火土,家业破败无存。至午运,强人妻,被人殴死。俗以丙火为用,运逢火土为佳,不知金水同心。可顺而不可逆。须逢木运,生化有情,可免凶灾,而人亦知礼矣。 多亮分析:壬子日庚申月,年有癸亥,印绶格身强。印绶格身强,时有丙午,偏财与印绶两不相碍似乎可成格。然而,年有癸水劫财,可越过日主克丙火,日时身刃与财刃子午冲,偏财丙午必坏,因此就可破格而凶。运到戊午,看似运来帮助,实则命局午火已被冲坏,大运在出现时,就是一网打尽时,因此必凶。 日刃与偏财刃,在日时逢冲,必是桃花恶煞劫标志。故恶运一来,“强人妻,被人殴死。”就合上命理。 克战局,无官杀制劫、无食伤通财劫之关,劫刃肆虐,偏财必被夺,必是一个鲁莽汉、蛮狠汉,又是一个色鬼。恶运来犯强奸罪而送命,就正常不过了。 在看任先师所论,以“俗以丙火为用,运逢火土为佳,不知金水同心。”这句话看,任先师也只知其一,不知有其二罢了。此造看其前三柱,是有其金水同心象,但时柱丙午,可逆其气象,用财就无错误,只是无食伤通关,才导致了劫财破财构成了凶命。假如日柱是壬寅,有寅木泄身纳水生财,就不但不是凶命了,而且行火木运还可富贵。所以,以前三柱定调子,就很不合理。 ——来自多亮博客《滴天髓评注》500例今析四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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