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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恩

 昵称44154123 2017-07-09
冯恩,字子仁,号南江,明华亭县莘溪(今上海县莘庄乡)人,年幼丧父,家境贫寒,由母吴氏抚育成人。1526年(嘉靖五年)登进土,授为“行人”。奉命慰劳总督两广余姚王守仁,恩尊以为师,执弟子礼。任南京御史,要求刑部尚书具牒通报由御史移转到刑部办理的案件,以便了解始末,相互检查研核。巡视上江,指挥张绅杀人,奏准按律处决。直言敢谏,尝上章谏阻分建“南郊”(祭天)、“北郊”(祭地)及皇后“蚕”(皇后亲自养蚕的典礼)北郊。1532年(嘉靖十一年)冬,出现慧星,皇帝下诏求直言。恩以为“天道远,人道迩”,臧否各部尚书、侍郎,评骘大学士张孚敬、方献夫和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以为张是国家大业的慧星,方是朝廷中的慧星,汪是钻在皇帝心腹中的慧星,三星不除,官员不洽,民政难理,要想弭除灾祸,是不可能的。嘉靖帝以为此议非专对三臣,是仇君,逮下诏狱,追究主使,拷挞几死,终判恩死刑。朝审时,汪鋐主审,面东而坐,恩面宫门而跪,鋐命隶卒强恩面西跪,恩立而不屈,以大义叱责鋐。押出长安门时,观者如堵,都说;“这个御史,不但嘴巴坚硬如铁,他的两膝,他的肝胆,他的骨头都是铁打的。”因而传称为“四铁御史”。恩子行可,年仅13岁,赴宫门泣诉;母吴氏,击登闻鼓鸣冤,都不受理。1533年,行可上书请求代父就死,不准;又用刀刺臂,以血书流,自缚子宫门前,恩始得免死,远戌雷州(今广东雷州半岛)。六年后遇赦归里。1567年(隆庆元年),穆宗即位,征求先朝能直言上谏的官员,授恩为大理寺丞,时恩70余岁。行可也被旌为孝子。恩终年81岁,著有《刍荛集》。行可后不第,谒选得官光禄寺署正,升为应天府通判,著有《敕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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