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时的幼儿已能从身体或物品的不和谐中发现幽默。如你可以把袜子试着“戴”在自己的手上,脸上则露出难受的表情。要是他也学着把手套“穿”在脚上,你也完全没有必要对孩子横加指责,相反可以跟着孩子一起哈哈大笑。当然,在日常生活中故意“创造”的不和谐不能过多、过滥,只能偶尔为之,以免诱使部分缺乏幽默感的孩子弄假成真或本末倒置。
3岁幼儿的智力已发展到能认识概念不和谐中潜藏的幽默感。当爸爸故意手拎妈妈小巧的女式皮包,或妈妈故意戴上爸爸粗大的男式手表时,孩子见了即会一边摇头一边大笑不止。你还可默许孩子装模作样地戴上爷爷的大礼帽,手持拐杖,行步蹒跚。他会边模仿边大笑。
4岁左右的幼儿特别喜欢“做家家”,或扮演卡通人物。当你发现你的儿子与邻家小女孩正在快活地扮演王子和公主角色,并演得十分投入时,你不仅不要阻拦,而且自己可客串进来扮演坏蛋之类的小角色,添油加醋地让气氛更为生动、活泼、好玩。
待孩子长到5-6岁时,可能开始对语言中的幽默成分十分敏感。如同音异义词和双关语的巧用、绕口令的学习,都能使他们感到趣味盎然。你可故意对画中的一匹“马”喊声“妈”。在孩子大笑之余,乘机向孩子解释“马”和“妈”两个词发音上的异同。你也应鼓励孩子学习猜谜,甚至由孩子自己编一些简单的文字谜语。
7岁的孩子大多已上学。他们往往喜欢讲笑话、听笑话。有些笑话显然不够高雅,大人粗暴地予以批评乃至责备实际上也大可不必。要知道,此时的孩子,尤其是那些淘气的男孩,往往会通过笑话或恶作剧来“平衡”或“调谐”自己的心态。尽管其中的幽默可能让大人们(其中包括教师)不快甚至难堪,但大人们理应予以包容。原因很简单:这可是孩子成长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呀!如果此时大人们能作出引导,让孩子们知道什么是粗俗,什么是幽默,那当然是明智之举。
8岁以后的孩子已初具幽默感。家长应注意倾听孩子回家后讲述的有关学校生活的小笑话,并发出会心的欢笑。这也是家长对孩子的幽默感作出肯定的表示。如果孩子有足够的幽默感,大人还可引导他们编幽默故事,或改编电影或电视剧,甚至加添一个令人捧腹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