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灼,明朝万历时期人物,任鸿胪寺丞。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八月二十九日,因上呈红丸,明光宗服下后,病情稍缓,暖润舒畅,直呼:「忠臣!忠臣!」于是下午三时复进一丸,九月一日五更时暴毙,在位仅29天。史称「红丸案」。事发后,朝臣议论纷纷,礼部尚书孙慎行、左都御史邹元标、给事中惠世扬等弹劾崔文升、李可灼二人杀君。大学士方从哲从中调解,认为李可灼有功应赏银五十两。御史王安舜认为「先帝之脉雄壮浮大,此三焦火动,面唇紫赤,满面升火,食粥烦躁。此满腹火结,宜清不宜助明矣。红铅乃妇人经水,阴中之阳,纯火之精也,而以投於虚火燥热之疹,几何不速亡逝乎!」天启二年(1622年),崔文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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