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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古代男女超龄不嫁的后果,有的被罚款有的被强嫁,有的甚至

 山地之仔 2017-07-11


文史馆

现代女性追求自由,很多女性都选择先事业后结婚,各种大龄单身女青年一大堆。然而大龄剩女们除了父母催的急,并没有别的烦恼。

但是在古代女子如果到了规定年龄还不结婚,将会受到国家的处罚,简直不可思议之极,真是千古奇闻,但却又是真实存在的。男女姻亲事宜,在周代可是有专门官员负责的,而且男女结婚属于官方议程。

到三国时代政府将管理男女婚姻大事的"媒官"设到交趾、九真等边疆地区。根据史料记载,元朝的婚姻管理官员"媒互人"甚至由政府直接任命并发执照,与今天婚介所的职能很是相似。

古代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婚姻都由父母决定,但是有些朝代因人口发展问题,就会出现政府干预,政府会有相应规定公文,促进男女婚姻结合。

在汉朝孝惠皇帝时,规定谁家要有女儿十五岁至三十岁还没有出嫁,将被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晋代,有《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如果女方到十七岁还没有出嫁,将会有地方官员负责为她们选择夫婿,强制要求女子嫁人,拒绝任何女子独身。

而南北朝更为夸张,女子到年龄如果不出嫁,不再只是罚款或者国家寻找配偶,而是女子到年龄不出嫁就是一种罪,而且会连累全家一起坐牢。在《宋书·周朗传》中如是说到--"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可见女子婚姻被政府管制都是有历史根据的,并非天马行空的虚假历史。所以现在的大龄剩女们是不是应该庆幸,还好国家没有强制规定婚姻,不然自由独身主义者不得崩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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