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广告。(网络图片) 中国大陆的“校园贷” 近年来一直颇受争议,已成为许多大学生灾难的开始。最近,又发生了大学生借“校园贷”,而无力偿还巨额贷款的事例。 1.25万8个月“滚”成23万 《华商报》7月9日报导,19岁的大二女学生小敏(化名)为了买苹果手机(6S plus),从“校园贷”借了12,500元,到手8,000元。自从借到款后,小敏的噩梦也开始了。由于不敢告诉家人,为了还钱,她不得不又从其它校园贷借款,她开始借钱还钱,像其他借了“校园贷”的学生们一样。短短8个月,小敏就向30多个校园贷机构借过钱,这笔钱“滚”成了23万元。 据悉,小敏在西安南郊一所高校上大二。她家一年的收入还不到2万。“我把学费都拿去还钱了,现在都不敢去上学了。”小敏说。 逼债者整天打电话给小敏,甚至还有人将PS后的裸照发给她的同学和亲友,并扬言告诉老师,这让她感到非常害怕。小敏听说“人死债销”,于是有以死来躲过还款的想法。 住在三原县的父亲东拼西凑帮小敏还了17万,可是按照借款的约定,还有5万余元还不上。她父亲为还钱老泪纵横,前半辈子为女儿打拼,下半辈子为女儿还债。 西宁大学生欠贷15万元 《西海都市报》报导,西宁大学生小林(化名)说,他最初的欠款有两笔,一笔是用于启动微商的5,000元,另外一笔是帮同学购买手机的4,000多元,还款总额近1.4万元左右,每月还款600多元。为了偿还这两笔欠款,他通过校园贷平台以贷还贷,结果越借越多。 小林从2015年10月至今,向8个校园贷平台借款,通过同学在校园贷平台的贷款还有4笔,另外还有一张信用卡有借款。除了已经还清的一笔,现在他还有12笔贷款。他每月要为这12笔贷款支付远远高于银行利率的利息。 小林现在每月需要还款3,000元,而他每月课余打工的收入在2,000元左右。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小林的欠款还会增加。 校园贷是高利贷吗?按照民间借贷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利息就无效。由此将利率超出36%的贷款视为高利贷。年利率36%,换算成月利率即3%,而校园贷月利率在25%—35%之间,甚至高达40%。 校园贷引发的悲剧 近几年,在高校内,因校园贷而引发的悲剧时有发生。举例如下: 2017年6月28日,家住陕西咸阳兴平市的大三学生刘某在家中自缢身亡。刘父称,导致儿子自杀的原因就是“校园贷”。 2017年4月11日,一名厦门华夏学院在校大二女生如梦(微信昵称)因卷入校园贷“裸条”在福建泉州自杀。据悉,该女生卷入的校园贷至少有5个,仅在“今借到”就累计借入57万。其家人甚至还收到她的裸照催款。 2016年3月,河南某校大学生郑某因身负60多万“校园贷”外债无力偿还,最终选择跳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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