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在加州,如果和有钱人结婚,离婚后是不是可以拿到有钱先生的一半财产?也有许多已婚人士担心害怕离婚后会失去一半的财产,于是偷偷用自己的名字去购置地产,以为只要对方的名字不在产权上,对方就无法得到任何资产。 比如下面这个案例: 我是一名职业妇女,因为工作努力,我拥有越来越多的资产,因为我和我先生在婚前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我听说加州的法律规定,婚后夫妻的财产会自动成为共同资产,请问我还可以拥有自己的私有资产吗? 事实上,加州所采用的规定是'共同资产'!也就是说,只要您的资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所购置的,在加州家庭法下的规定,一并都纳入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 许多人对婚姻资产的规定并不了解,也没有详尽的概念。大多数的人并不知道,婚姻关系对个人资产的影响究竟是什么。婚前、婚后、以及离婚对个人财务、共有财务究竟会有什么关联及变化?今天借着这个文章,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个基本的概念。 什么是共同资产? 加州婚姻共同资产的含义是婚姻期间所购置的所有资产和所得,不论是在加州,还是世界其他地方,只要是在婚姻期间购置和得到的,道理上都是共同资产。 这些资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比如:房屋、股票、退休基金、教育、生意上的股份等等。因此,不管这个资产是一个人的名子,还是双方的名子,其实在法律上是意义不大的。 什么是个别(私有)资产? 个人(私有)资产是指婚前购置和得到的资产,或者是婚姻期间得到的礼物或者继承的遗产,以及从私有/个别资产产生的资产。比如,先生得到10万的遗产,他用这笔资金买了股票,这个股票现在值100万。只要这期间没有动用掺杂过共有资产,那么,这100万应该全部是先生的。太太没有份。 但是假如,先生用这10万买了一栋房子,但在婚姻期间用薪水去赋税,付保险,甚至抵押取钱支持全家开销,那么,这些活动就等于将共同资产参杂了进去,另一方就有权利去争取属于她那部分的贡献。所谓的贡献,在家做太太就够了。 另外举个例子: 结婚后,夫妻搬到先生的私有房产居住,在结婚前,这栋房子毫无疑问完全是先生的私有财产。但是婚后,共同使用,共同付房屋贷款,那么,这栋房子就成了共有资产了。不过,先生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其中私有资产的那部份。比如,结婚前那栋房子值10万,现在值100万了。那么,这个房子的分配不应该是50/50,而是要通过计算,看先生的最初10万对这100万的贡献及婚姻持续的时间长久来计算出先生的私有资产总值。因此结果就不可能是50/50。 加州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夫妻双方没有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持续状态下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夫妻一方在婚前和在以离婚为目的正式分居以后,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获得。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赠与和继承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同样的,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利息和其它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在离婚过程中,另一方无权分得。 举例来讲: 如果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赠送给自己小孩一栋房子,这栋房子属于被赠送方的个人财产,房子出租所产生的租金相应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这一方用租金买了一部车,则车子也是其个人财产。除非夫妻间有能证明的赠与行为产生,如果离婚,这一部分的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得。 资产保护是一个专业的领域,建议读者还是要咨询专业的人士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
|
来自: 君悦2015 > 《美国生活,知识,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