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历三年(1043年),参知政事范仲淹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推恩信、重命令”等十项整顿政事的主张。枢密副使富弼也上当世之务十余条,及安边十三策,大意是“进贤退不肖、止侥幸、去宿弊”等事。这些主张并未涉及制度的兴革,但仍遭到章得象等的反对,夏辣又指仲淹、弼与谏官欧阳修等为朋党,范、富、欧阳等均因此而遭贬逐。称为“庆历党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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