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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地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五星文库

 千鹿钟迪 2017-07-14

浅谈国地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 推进国地税合作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征管体制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自国家税务总局推动国地税合作以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建立机制,国地税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以东台国地税合作为例,深入调研思考,提出了推进国地税深入合作共同提高纳税服务质效的建议。

关键词 国地税合作 征管体制

一、国税局、地税局简介

(一)国地税分设的背景 上个世纪90年代,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建立了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省及省以下的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比较特殊的是,目前,上海市是国内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实行合署办公。

(二)国税和地税的不同

一是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同。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等。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收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等。

二是领导管理体制不同。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税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税系统由省级地税机关垂直领导,地方税务系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

二、《合作规范》出台的必要性

自1994年国地税分设以来,税务总局一直倡导并推动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加强合作(以下简称“国地税合作”),在不同时期出台过多个指导性文件。为了推动国税局、地税局进一步加强合作,201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并于7月1日试行。自《合作规范1.0版》试行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迅速行动,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推动实现服务一体、征管互助、执法协同和信息共享,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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