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即在此次登记备案范围内: 1、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在西安辖区内的属地网站:工商登记地(工商登记地与主营地不一致的,应按主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使用者所在地,网络接入地,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 2、西安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注册的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 3、中省新闻网站驻西安的频道、分站、工作站等分支机构及商业网站在西安设置的频道、分站、工作站等分支机构; 4、粉丝数量超过3万的新浪微博个人注册用户,个人证件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西安辖区的;粉丝数量超过5万的新浪微博单位注册用户,账号主体证件地、办公地在西安辖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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