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朋友看过我这个“哲学百论”系列的一些文章,说我的哲学观并不是那种“纯粹的”:比如纯粹的“致虚无”,或者纯粹的“唯实论”;反而有些观点看起来很矛盾,既有虚无的形而上,又有实在的形而下。 这并不是“自相矛盾”。因为我的哲学观,首先是事实观——在我看来,哲学就是理性,而理性的前提就是对事实的尊重。 事实是,事实从来就不是纯粹的。 人们的“思维惰性”,期望去解读的是较为纯粹的东西,比如纯粹的谈谈理想,却不愿意联系到当下的状况;或者只是谈谈利益和刚需,不愿意去谈感情和全方位的生活。 然而,事实从来就不是纯粹的,所以经常给“一厢情愿纯粹”的我们一巴掌,或是吃一堑长一智。 如果哲学前提就是理性的认识事实,那么哲学就应该承认:没有完全独立的纯粹的虚,也没有完全独立的纯粹的实。 前者轻飘飘,让人自以为是,心满意足,却是黄粱一梦;后者冷冰冰,让人机械化从众,自以为收获颇丰,可往往并非心之所需! 一、虚与实,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相对的、相互融合的。 这个基本的哲学观,可以追溯到《易经》:易经基于自然之普遍现象,倡导阴阳交融,而不是相互独立,更不是针锋相对的矛盾。 所以从思想底层上讲,易经认为人的基本价值观应当是符合自然的。 当然,或许在较为依赖自然的历史社会里,人(阳)与自然(阴)的相符、融会关系,显得更为重要; 而在现代社会,人们更多的依赖于工业产品和人造的环境,所以似乎追求一种纯粹的、不依赖自然的独立存在,在较长的时间段内,看来是可行的。 然而,人本身并不是工业化的动物——而是还有着感情和自我价值观的主体!这种价值主体,必然会去追究有限生命的自我价值。当然,每个人觉悟的时间点各自不同。 而很多人在对自我生命作期望值设计(目标、理想)的时候,往往把自我当成是一种没有主体感受的“客体”:这个客体是纯粹的社会化小零件,所以社会内其他小零件需要什么,“客体的我”也就需要什么。 这是一个对生命价值观的极端“唯实论”。另一个极端是绝对的“致虚无”,就是抛开所有的物质性的基础,去追逐梦想与信仰。 我不能评说两种生命价值观选择,只能描述其中的事实:前一种将自我“客体化”,在精神层面上忘我;而后一种则将自我虚无化,在物质意义上达到忘我。 二、虚与实,在事实层面上的统一。 如果我们还心存理性,那么就不能把虚实分割开来,而是回到哲学理性的原发地:事实上来。 因为虚与实,在事实层面上是统一的。这种统一,首先是事实,然后被理性接受,最后才有哲学什么事——所以,脱离事实谈哲学,都是扯淡。 现在很多人一谈起哲学,就开始形而上,摆弄一些虚头巴脑的概念;就像一些人把英文单词频繁夹杂在中文论述里,从而来体现自己是“懂英语”的一样。 可以说,那些需要靠表面的东西来虚张声势的,往往都没有领会本质上的内涵。 就哲学来说,很多人被“概念”玩晕头了,却忘了哲学的最基本,是事实!因为哲学是基于事实理性的,而理性从来就是虚实结合。 文:何为贵,感谢关注。 题外话:这个哲学百论的系列,到了临近收尾的阶段,所以一些观点的论述,更倾向于采用“包容性较大”语言进行总结,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下面评论,我会回复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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