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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路幻钥·小理路 自宗部分
2017-07-15 | 阅:  转:  |  分享 
  

乙六、辩论总与别
丙二、立自宗
丙二、立自宗
随显示自身之后而行之法物,为总之性相。
?总?的性相存在,因为?随行于自之实例的法?即是它的
缘故。
总从言诠门分为三种,谓总类,总义,总聚。
对于?总?,若从以言诠类之门进行分类,可有三种,因为有?类总?、?义
总?、?聚

总?三者的缘故。
随于具足自种若干物之后而行之法物,为总类之性相。
?类总?的性相存在,因为?随行于众多具有自之种类者的法?即是
它的缘故。
而所知为彼之相依事例。
其相依存在,因为?所知?即是它的缘故。
执瓶为分别心对非是瓶而见为瓶之增益以无为有部分,为瓶总
义之性相。
?瓶的义总?的性相存在,因为?在执瓶分别心中,虽不是瓶但如瓶般现起的增益部
分?
即是它的缘故。
而执瓶分别心之第二刹
那从瓶第二刹那从瓶第二刹那而颠倒见者为彼之相依。
其相依存在,因为在第二刹那的执瓶分别心中、以?从不是‘第二刹那的瓶’遮
返?的方

式而现起者,就是它的缘故。
集聚自之若干支分粗色,为总聚之性相。
?聚总?的性相存在,因为?众多自身的支分聚合的粗色?即是它的缘
故。
比如瓶与柱为彼之相依。
其相依存在,因为以瓶与柱为例即是它的缘故。
有总聚与总类之相符者,瓶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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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聚总?与?类
总?的共依,因为?瓶?就是它的缘故。
有不是总聚而是总类之相符者,所知是也。
存在?不是聚总?和?类总?的共依,因为?所知?就是它
的缘故。
有物不是总类而是总聚之相符者,柱瓶二物是也。
存在?不是类总?和?聚总?的共依,因为?柱瓶二者?就是它的缘故。
有物亦不
是总类亦不是总聚之相符者,常与物二者是也。
存在?不是类总?和?不是聚总?的共依,因为?常与物二者?就是它的缘故。
能遍所入之具自
类之法物。为别之性相,盖自身是别之性相故。
?别?的性相存在,因为?成为能遍的自之种类存在的法?即是?自身是别?的性相
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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