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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和2014年度浙江省宁波市企业年报分析报告

 初心阅读室 2017-07-17

□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2014年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从1982年开始实施的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被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取代。

企业年度报告,即企业每年上半年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向社会公示年度相关信息,是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其经营与资产情况的一种方式。本分析报告所采用的企业经营数据均来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宁波企业自主填报的信息。

截至2015年6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2013年度实际应年报企业187140户,已完成年报企业169776户,年报率90.72%;2014年度实际应年报企业225501户,已完成年报企业202423户,年报率90%。

宁波企业年报总体特点

——制造业应年报总数最大,年报率较高

从应参与年报的企业总量来看,两个年度前三位行业保持不变:制造业第一,2013、2014年度分别为76425家和78333家,分别占总数的40.84%和34.74%;第二是批发和零售业,分别为53403家和66783家,占28.54%和29.62%;第三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为14298家和19829家,占7.64%和8.79%。制造业基数虽然庞大,但因为其稳定性相对较高,年报率较高,两个年度均超92%。批发和零售业也均超过90%,基本达到了平均水平。相比之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显得稍低,两个年度仅为87%左右。

——金融业企业年报意识较强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类企业在宁波全市仅有5家,全部参加年报,年报率最高,但因其总数过小,实际意义不大。金融业企业年报意识较强,2013年度年报率为95.69%,2014年度为94.96%,年报率较高。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则垫底,2013年年报率分别为83.26%和84.11%,2014年分别为83.48%和83.04%,比平均水平低8%和7%左右。

——外资企业年报意识最强,个人独资企业垫底

企业类型上,内资公司制企业应报企业总量最多,2013年度为115221家,占所有应报企业总数的61.57%,年报率92.07%。个人独资企业34521家,占18.45%,但年报率较低,仅为86.05%,排倒数第二。个人独资分支机构的年报率最低,为79.19%。2014年度情况也大体如此。个人独资企业年报率为85.7%,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81.72%)一起拉低了全市的平均年报率。

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应年报企业数量为5842家,占所有应报企业总数的3.12%,年报公示5585家,年报率为所有企业类型最高,达95.60%。1906家外资分支机构的年报率也达93.02%。201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年报率分别为94.65%和93.43%,远高于全市平均年报率。

——区域年报率差异较大

2013、2014年度,宁波市企业应年报企业总量最多的是鄞州区,分别有31678和38539家,占全市总数的16.93%和19.04%。慈溪市、余姚市也有超过2.2万家的企业主体。企业主体最少的是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开发区,2014年度分别为1527家和1322家。鄞州区和余姚市企业总量虽多,年报率却不低,两个年度分别达92%和95%。

两个年度区域年报率最高的是镇海区,分别为95.82%和95.96%。市中心城区年报率明显拖了全市的后腿,江东区最低,分别为83.63%和82.69%;海曙区两个年度的年报率分别为84.96%和84.31%;江北区稍高一点,但也仅为87.1%和86.6%。

——新设企业年报率低

从企业成立时间来看,成立时间越久,年报率越高。2014年度的数据显示,成立5年以上应年报企业的数量最多,达112284家,占所有应报企业总数的55.47%,年报率却是最高,有91.84%。成立1年以下的企业有17739家,占所有总数的8.76%,但是年报率最低,为87.89%。

——千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的大企业年报率最高

从企业资本规模来看,注册资本越大,年报率越高。2014年,全市12153家应年报千万元注册资本以上大企业,年报率为93.48%;注册资本为500万至1000万企业的年报率为92.49%;50万至500万企业的年报率92.4%;而135111家50万(含50万)元以下企业的年报率仅为89%。

——企业主动公示自身资产状况信心不足

从企业资产状况数据的公示情况来看,2013年度,有32474家企业勇敢公示了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额等涉及其经营状况的全部指标数据,社会公众均可以点击查阅。有3035家企业选择了公示部分指标数据。2014年度选择全部公示的企业有所增加,为37392家,部分公示的有3121家,共计40513家。两个年度此类全部或部分公示的企业合计占了全市年报公示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

年报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年报数据显示,2013年度全市所有企业的资产总额达56342.75亿元,总营业收入为33782.82亿元,净利润1438.49亿元,纳税额1133.26亿元。2014年,营业收入上升至62745.31亿元,同比增长幅度较大,达85.73%;净利润和纳税额分别为1488.76亿元和1213.1亿元,均略有增长。

纵观宁波市各行业2013和2014年度的企业各项经营指标,有着较为清晰的规律,即强者恒强。

——资产总额及纳税额

2013年度,全市资产总额列前三位的分别为制造业、金融业和租赁商务服务业;2014年度制造业仍以超16228亿元遥遥领先,同比增长1.6%,而租赁商务服务业则排在了金融业之前。从纳税情况看,两个年度都是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房地产业贡献最大,其中批发零售业同比增长达11.6%。

——盈亏状况

企业盈利能力方面,制造业和租赁商务服务业继续领跑,其中排行第一的制造业2014年度盈利达596.43亿元,同比增长16.1%;批发零售业2014年度超过房地产业列第三位。从亏损数据来看,亏损最多的行业也是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2014年制造业亏损211.13亿元,同比增长13.4%。房地产业亏损迅速放大,总量超百亿元,排第三,而上一年度则是租赁商务服务业亏损55.74亿元列第三。这组数据表明,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企业所处的细分行业、管理能力、产品的不同,造成了盈利能力的天壤之别。2014年房地产业的低调回落也印证在其亏损百亿的数据之中。

未年报企业分析

2013年度,宁波全市共有17364家企业未在2015年6月30日前年报公示,占应年报总数的9.28%。2014年度,未年报企业占应年报总数的10%。

——已申请未确认的企业

目前宁波市年报登录方式有两种,企业可直接使用数字证书或通过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登记的企业联络员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方式进行报送。已申请未确认是指企业已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填报《企业工商联络员确认通知书》,但是未将该通知书打印后送达至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导致无法获取验证码进行年报。

2013年度,全市共有3316家企业仅申请但是未确认,占该年度未年报企业数的19.1%;2014年则有3829家,占16.59%。

——已确认未年报的企业

已确认未年报是指企业已将《企业工商联络员确认通知书》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并已完成确认,但是未进行网上年报操作。

2013年度,全市共有554家企业已通过市场监管部门联络员确认,但是最终未年报公示,占该年度未年报企业数的3.19%,占比较低,但是2014年度却上升至1554家,增长了1000家,占6.73%。

——2013年已报但2014年未报的企业

全市共有898家企业完成了2013年度年报公示,却没有按时完成2014年报,占2014年度未年报企业数的3.89%。

存在的问题

——休眠企业存量较大影响年报率

宁波市应年报企业总数较大,2013年度有18.71万户,2014年度达22.55万户,全省排第二位,整体推动客观上存在较大难度。年报实施初期,宁波市年报率在全省还处于领先位置,但到了后期尤其是6月年报冲刺阶段,休眠企业的大量存在直接拉低了整体年报率。对于这些休眠企业,目前法律没有有效手段给予解决。预计这部分休眠企业约占全市未年报企业数的60%以上。

——因疏忽大意未按时年报企业不在少数

2014年度,已申请办理联络员登记但未进行确认、已确认但未年报、或是参加2013年度年报但2014年度未报等3种情况的企业共有6281家,占了未年报企业总数的27.22%。这些企业都属正常经营,因一时疏忽,缺“临门一脚”而被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实在可惜。此外,新设企业大多由于没有年检的历史经验积累,又没有配备人员负责年报工作,往往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后才知晓年报。

——经济下行压力下,实体经济仍然处境维艰

对比两个年度的企业经营宏观数据,虽然制造业2014年度在全市所有行业的盈利能力排第一,但是同年亏损最大的也是制造业,为211.13亿元,亏损同比增长13.4%。细看具体企业微观数据更能说明问题,2014年度全市前十大亏损户平均亏损4.94亿元,比2013年度的2.85亿元增长73%。亏损最多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制造业。

对策建议

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应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丰富信息抽取、信息共享、锁定限制、大数据分析以及信息归集督查等功能,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效能;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机制,把年报信息抽查与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结合起来,使“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落到实处;实行部门联合惩戒,明确各部门激励和惩戒的内容和具体措施。

重点关注因疏忽大意而未按时年报企业。尽量避免企业已申请未确认、已确认未年报、2013年度已报但2014年度年报未报3种情况发生。企业已进入申请或确认环节,表明其明知年度报告制度,并了解年报的流程。市场监管部门应在每年5月至6月年报接近尾声时,落实专人重点梳理此类企业和新设企业名单,逐一联系,确保一个都不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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