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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自律方得自由(忽觉得智慧就是把自己的右边遮掩起来)

 阿波罗的眼 2017-07-17
  先拆开来看,自律即自己的法律,简单说,自己管好自己。一个人本身就能也应该管好自己,是不需要给自己制定什么法律,或行为准则的。法律的对象是社会,某种准则是针对的某种职业。自己的法律应是指行为吧,行为需要规范,如站有站像,他或许会要有自己的良好的习惯,某种品格,修养,及道德的底线。

  假如以一个人要遵守一个社会的法律来对比一个人要遵守自己的法律来看,就不难看出人实在是不需要遵守自己的法律,而要顺应自己的善的天性。社会中,法律规定不能违反的是我们不能的触碰的,法律所没有规定的都是我们活动的范围,范围应是相当的广,而我们自己却喜欢延伸法律,唯唯诺诺,听命于潜移默化的规则,作茧自缚。不明白发不()自律是理性的,是约束行为的。是别人的,而自由是感性的。是自己的。

  想一下什么是自由。河顺高就低流淌,风从热刮到冷,电杆杨尽情的朝天上长,鸟儿优雅的顺着气流在天空敖翔。地球上任何一物,都有它为之发展的本质天性,顺则正常,快乐,逆则病态,畸形。人也一样,人的天性崇尚自由,我并不是纵容人们去放任我们那些喜甜厌苦,喜逸厌劳的天性。任何的快乐,自由都是要有节制的,否则就是极乐,放纵。这些都是好的,我是想说,人不要尊寻某种东西而失去了发挥天性中的可贵的部分。人贵在于能发挥天性,那是快乐的。我们的教育方式压制了这些,社会的准则愚弄着大众,嘲笑着真善。我不能判定,这种顽疾的形成,最早是人们的低劣,愚弄只是他匹配的套餐;还是被统治者长久的,服了慢性毒药般麻木的无可奈何的习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利和蔽,我们应该清楚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一个民族是否崇尚真的美、真的善,才是衡量其是否文明健康的发展,人也同样。而现实中又有几人能拿着自己的本来面目,正直的对待己心。还都不是违心的为了适应去演。神州爱情多鬼魅,中华的智慧多机玄。我们民族的心已蒙尘了几千年。感觉心涩,信口开河。

  思想认识的进步,就像看风景,看一景,就多了些感悟,多一些感悟,思想就开了扇窗,心就亮堂些,脚下的路也会多一个选择。所以就要多看,变着法的从不同的角度去体会,不同的画面,去感觉那极端的分界线,掌握身心的平衡点。世界就会明朗,路就在心间。身从容不迫地顺其自然,自然而然,才是生命的本然。

  人的自我的约束是道德,是发挥己心的对外一切的,有益的善,这也是人的天性,与生俱来的,自动的,本然。当然这是人的高的部分。而自律是被动的,压迫的,为难的。所以自律不是不能得到所谓的自由,而是得到别人给的自由,不是自己的自由。是狭义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

  我臆想,真正的自由是和谐的,更多的是人的崇尚自由天性的宏伟的豪情会影响改变习俗或法律,而不是一味的遵守什么约束的安全感。什么时候人类自觉的不需要法律了,那该是多么的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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