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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用无花果枝引发的悲剧

 板桥胡同37号 2017-07-18



无花果是桑科类植物一种,味美可口,受到广大吃货追捧。然而,有的家长物尽其用,因其汁液呈奶白色,故有些家长便把无花果乃至其枝叶当作各种偏方治病,错误的食用及使用,反而引起更大问题。


一日,我在门诊碰到一位2岁患儿,家长面色慌张地抱着患儿跑到诊室。只见该患儿哭闹明显,双脚掌肿胀明显,处之哭闹加重,皮肤弥漫性潮红,可见一枚巨大淡黄色水疱,余皮肤未见明显异常。仔细询问病史,该患儿过敏体质,反复湿疹病史,否认既往有接触性皮炎病史及烫伤病史。近2周患儿大便不成形,次数增多,2天前患儿家长将无花果枝叶用热水浸泡后给患儿泡脚,当日下午还带患儿去公园里玩了半天。至此,患儿整个致病过程如同一条链锁串联起来。


首先,患儿接触了具有光敏性的植物。无花果在本草纲目原文中又被称为“映日果,其果实气味甘、平、无毒,主治开胃,止泄痢,治五痔,咽喉痛;其叶气味甘、微辛,平,有小毒,主治五痔肿痛,煎汤频熏洗之,取效”。可以说,无花果的食用及药用价值都很高,民间也有很多家长在患儿腹泻时让患儿吃无花果果实,可以减少腹泻次数。但是,无花果作为桑科植物一种,富含呋喃香豆素,而呋喃香豆素含有补骨脂素结构,经过紫外线照射后,可增加皮肤的光敏性。此外,无花果中还含有佛手柑内酯,也是可引起皮肤光敏性增加的物质。


其次,患儿经过了日光照射。上述补骨脂素及佛手柑内酯本身不致病,但经过紫外线辐射后被激活,可造成组织或细胞直接损伤,引起光毒性反应,称为植物日光性皮炎。该疾病起病于进食后至1-3天内。首先是暴露部位如面、手足背或手臂皮肤发生显著的非凹陷性水肿。累及到颜面部可引起眼睑肿胀,口唇外翻,甚至引起咽部水肿引起后头水肿,导致窒息。暴露部位皮肤弥漫性潮红,甚至可出现瘀斑、水疱、血疱、水疱可融合成大疱。疱破溃后出现糜烂面,溃疡,甚至坏死。因病变累及真皮层,通常会形成瘢痕。少数患儿甚至会影响到中枢神经系统,表现为谵语、昏迷及精神错乱。该患儿有明确的光敏植物接触,并且接触后又经过了日光照射,从而引起一系列症状。加之该患儿为过敏体质,发生植物日光性皮炎的阈值就会降低。对该患儿行血常规及IgE检查,白细胞数轻度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及IgE水平明显升高。


对植物日光性皮炎的治疗总结:因其为植物日光性皮炎引起的渗出性疾病,可给予维生素C及钙剂改善血管通透性,同时给予抗组胺药物抗过敏治疗。局部冷敷治疗也可以减少渗出。病变范围较广者,可加用糖皮质激素抗炎治疗,同时进行积极液体维持治疗,也要避免破溃部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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