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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跨市转移不用“两头跑”

 海阔天空0099 2017-07-18

接住建部通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已经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6月末,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接入平台,自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部通过该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厦门是第一批采取直连模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办理业务的城市,今后职工从别的城市来到厦门工作,或者从厦门去别的城市工作,将全部通过该平台办理账户异地转移。也就是说,跨地区就业的职工,只要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不用在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两头跑”了。

其中,职工去异地工作后,需将住房公积金从厦门转出到异地的,应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我市公积金中心窗口将不再受理审核职工将住房公积金从厦门转出到异地的申请。

另一方面,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需将其原在外地缴交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厦门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平台对职工身份、账户、转入资金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对于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需由单位集中办理,职工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申请。

据了解,从6月1日我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来,已双线办结业务639笔,转移金额13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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