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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靠的科学前提--“上帝假设”重受瞩目

 爱之方舟 2017-07-21

作者 | Stephen Meyer, 唐理明译

文章来源 | 藉我赐恩福



编 者 按


到目前为止,人类科学发现,究竟是支持了有神论,还是否定了有神论?本文从逻辑学的观点来检验大爆炸理论与有神论之间的关系,认为大爆炸理论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创造观和有神世界观提供了一种确认;并进一步探讨了物理定律的微调和宇宙诞生初始条件的证据,这些证据所指向的结论是:宇宙的起源需要一智能创造者,因而有神论所提供的解释要优于自然主义的解释。




科学与基督信仰的关系应当如何理解?尽管宇宙学和生物学在二十世纪的发展颇具戏剧性,许多科学家和神学家仍不太愿意修正他们的看法。诚然,或许比起十九世纪末,今天较少科学家会断言:科学和基督教明显冲突。然而,许多科学家和神学家仍然不认为,科学可以提供证据( evidence)或认知支持(epistemic support),来肯定基督教或有神信仰。相反的,他们表示怀疑,以为如今不过是一种回潮现象,试图回归19世纪已然失败的自然神学,或是一些试图证明上帝存在的理性尝试。他们指出,宇宙奇点(cosmological singularity)的证据,或物理学与生物学智能设计的证据,都不能证明神的存在--这或许(也)有道理(理由见下)。


因此,许多基督教神学家和科学家继续强调科学的严格中立;否认科学已然(或能够)支持有神论或基督教信仰。



试看麦克马林(Ernan McMullin)的观点。他是圣母大学(Notre Dame)著名的哲学家,教科学与神学。麦克马林否认大爆炸理论提供了任何支持基督教有神论的证据;不过他承认,如果一个人假定基督教的创造教义为真,就可能去找时间开始的证据:“我们只能说……如果宇宙是通过造物者的作为在时间里开始,从我们的角度看起来,就会像大爆炸--正如宇宙学家现在所讲的。但我们不能说,大爆炸模型‘支持基督教的创世教义'”(McMullin 1981:39)



演绎法和逻辑蕴涵


许多哲学家、科学家和神学家假定,若要科学证据(A)成为神学命题(B)的认知支持,或确信的理由,只有一种状况才能成立:结论(B)必须能从证据(A)逐步明确演绎(deduction)而来。他们假定,要为神的存在或有神论的相关命题提供有效的认知支持,必须采用演绎逻辑来立论,即:


如果 A ,那么 B

A

——————

因此B


当然,很多神存在的立论正是按这个演绎方式架构的。比方,前述的上帝存在经典论证--拉姆(kalam)的宇宙论(Craig 1994:92):


凡开始存在者必有其原因

宇宙开始存在

因此,宇宙的存在有其原因


这样的演绎论证是用标准的肯定前件式(modus ponens)逻辑模式,因此,在逻辑上有效;即:如果这类论点的前提为真,且能被公认明确为真,那么随之而来的结论便同样可以明确肯定。对这样的立论,逻辑学家的说法为:前提蕴涵了结论(the premises entail the conclusions)。



当然,要找到可以被公认明确为真的前提,可能非常困难,尤其是需要以实证经验为基础的问题--如自然科学。许多上帝存在的演绎论证,正因这原因而挫败。


不过,即便很难作到,就认知支持而言,根据前提为真而得的演绎蕴涵,确实是让该理论能完全合法的方式。如果(A)逻辑上必然得出(B),那么,只要(A)被肯定,否认(B)就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A)显然对(B)提供了支持( Dembski & Meyer 1998:418-22 )。而演绎蕴涵所达到的支持强度,委实远超过实验科学的要求。科学家很少会根据实验证据、以演绎法来证明他们的理论。诚然,没有一种领域的探究(除了数学以外),能够单单用(演绎)蕴涵逻辑来开展。


事实上,大部分领域的探究都采用其他推理形式--名称各异,如假说(hypothesis)、溯因推断(abduction),假设的演绎法(hypothetico-deductive method)或最佳解释推理(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s)等。



溯因推断和假设确认的逻辑



19世纪逻辑学家皮尔斯(C. S. Peirce)曾提出从数据得出结论的各种推理模式(Peirce 1931,2:375)。皮尔斯指出,除了演绎论证之外,我们经常采用一种逻辑模式,他称之为“溯因推断”或假说法。这两类推论方式的区別,请看以下论证模式的说明:


演绎式:

数据:A已知显然为真。

逻辑:如果A为真,B便为理所当然。

结论:因此,B必然为真。


溯因推断:

数据:令人惊讶的事实A被观察到。

逻辑:而如果B为真,A便应该为理所当然。

结论:因此,有理由认为(suspect)B可能为真。



在演绎逻辑中,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就随之被肯定。然而,溯因推断的逻辑架构并不能产生确定性,只能产生合理性或可能性。在演绎逻辑中, 小前提(minor premise)是先肯定“前件 ”(A) (antecedent variable);而溯因逻辑则不同, 它先肯定“后件”(B) (consequent variable)。在演绎逻辑中,若先(明确)肯定后件,就会出现谬误--因未能看出:可以解释同样证据的前件或许不只一个。请看以下论证的说明:


如果下雨,街道就会湿。

街道湿了。

因此,下过雨。


若以符号表示:

如果 R ,则 W

W

------------------------ 

 因此, R 。


显然,这论证是有问题的。街道湿,不一定是因下雨;可能有其他原因让街道变湿,如:消火栓破裂、雪堆融化、或清道夫在打扫前先洒水。然而,街道湿仍可能表示下过雨。因此,若作以下修改,就不会犯谬误:


如果下雨,街道就会湿。

街道湿了。

因此,可能下过雨。


若以符号表示:

如果 R ,则 W

W

------------------------

也许 R 。


上述例证表明,即使人们无法明确肯定后件,仍可认为它是一种可能性。这恰恰是溯因逻辑的功效。它提供了“某一假定可能为真”的原因。事实上,它是在我们无法明确肯定某项假说(或结论)时,提出让人能采信的理由。



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经常采用这种逻辑。在自然科学方面,如果我们有理由期待,在某种假设下,一些事情必会接踵发生,而如今这些事情发生了,那么就可以说,该假设已经获得确认。许多科学的假说,就是用这种“确认假设”的方法提供支持的证据。


17世纪的天文学家根据哥白尼的太阳系日心说,有理由期待,金星应该会呈相变(exhibit phases 。伽利略发现,它确呈相变,因此,日心说获得支持(尽管并非证明)。这一发现并没有证明日心说,因为其他理论可能、且已然可以解释同一事实(Gingerich 1982:133-43)。


皮尔斯承认,溯因推断本身只是一种较弱形式的认知支持:一般而论,它是一种薄弱论证。它往往只使我们的判断稍微倾向结论,却不能让我们相信该结论为真;我们只能推测,它有可能是这样(Peirce 1931, 2:375)。但从实际上而言,皮尔斯承认,溯因推断即使不像演绎逻辑般具滴水不漏的肯定性,也往往会产生令人难以怀疑的结论。例如,皮尔斯认为,怀疑拿破仑的存在是没有道理的,虽然他的存在只能透过溯因推断来得知:无数的文件都提到一位名为拿破仑的征服者。尽管我们没见过这个人,但我们若不认定他真的存在,就无法解释所见到的一切文件和纪念碑(Peirce 1931, 2:375)。因此,皮尔斯建议,就认知支持而言,溯因推断的逻辑若与假设的解释力一起配搭考虑,便有更强的力度。



译者小结 

演绎推理或称为肯定前件式( modus ponens ),虽为逻辑上的肯定形式,但在学界实际上极难做到。学界多半采用肯定后件( affirming the consequent )的可能谬误逻辑,也就是从现象来推测本质的方法。历史学如此,绝大多数基础理论科学亦如此。下面作者进一步探讨,此法的可靠性如何能增进。



最佳解释推理


自皮尔斯时代以来,科学哲学家已经将他的溯因逻辑加以改善,显示溯因推理(或假设的确认)如何可以提供更强的认知支持。自然科学家等人所采用的溯因逻辑框架,常只能提供薄弱的认知支持,因为同样的证据,还会有其他无法防堵的各种可能解释。科学哲学家注意到,这情况常迫使科学家去评估各种假设的解释力。这种方法名为“多重相竞假设法”( Chamberlin 1965 )或“最佳解释推理”( Lipton 1991; Sober 1993 )。从实用的角度而言,这方法往往可以减少溯因推理阴魂不散的不确定性,或难决定性。这种推理方法,是看某项可能假设的解释力或预测品质,以它来决定在所有相竞的解释中,哪一则为最佳选项( Lipton 1991 ; Scriven 1959; Brush 1989 )。科学家推断,在几则相竞的假设中,若有一则为真,它便要能对相关数据提供最佳解释。诚然,若一栋建筑物遭破坏,地震或炸弹都可能是其原因,但只有炸弹能解释瓦砾中的炭化和弹片现象。地震不会产生弹片,也不会炭化--至少它本身不会如此。



这个例子表明,考虑因果是否充分,便往往能在一组可能的解释中确定哪一则最佳。诚然,最佳解释推理法的意思便是:要在一组皆有可能的各种解释中,决定哪一则最好,而取决的办法,是评估各种说法解释因果的能力( Lipton 1991; Meyer in Moreland 1994 )。有能力提供相关证据的说法(或事件),优于无法提供者,成为更好的解释。因此,确定最佳解释的过程,往往是先举出一系列可能的假设,再就相关数据作比较,看其已知(或理论上可能)的因果能力如何,逐步剔除解释力弱的可能假说。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一种事实仍可能有不只一项假说可以给出充分解释。在这种情况下,通常科学家会扩大检视范围,包括收集更多相关数据,来分辨各种溯因假说的解释力( Meyer 1990: 99-108 )。


就推理方法而言,最佳解释推理( 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 以下简称 IBE )比演绎法或单一的溯因推断法更具优势。首先, IBE 提供了一种强大的认知支持模式,而无需去满足“演绎确定性”所要求不切实际的标准。若“确认逻辑”提出理由,要人相信某假设可能为真,而其认知支持只是一种薄弱的形式,那么相较之下, IBE 根据“比较解释力的逻辑”所提出的理由,是选出一则优于其他竞争对手、极可能为真的假设,故它所提供的支持模式力度便更强。譬如,皮尔斯在讨论拿破仑的证据中,注意到环境证据( circumstantial evidence )可能发展成一项推论,让理性无可怀疑(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 (注:这是美国刑事法庭的判罪依据,比民事法庭的要求为严格) --纵然其溯因立论还不能断然排除其他的逻辑可能性。



其次,在讨论理性(或科学)与信仰时, IBE 提供了一条出路,一方面避免没有正当理由的唯信主义( fideism )--即单因信仰而相信,另一方面也避免回到极端的理性主义。理性主义者和唯心主义者都会认为,演绎式的证明是唯一能支持基督教世界观的方法;而如果这类证明失败了,剩下的选择,就只有唯心主义或怀疑主义了。然而,如果科学或其他证据表明,有神论是更佳解释,优于其他相克的形上学体系或世界观,那么,我们便是为有神信仰奠定了证据基础,不必再去拥抱过去已遭挫败的理性主义。



有神论是最佳解释推理


一旦我们看出,构成认知支持的要素,不是演绎蕴涵,而是假设的确认与解释的能力,就可以明白,现代科学的发展如何为基督教有神论提供了支持。希奇的是,就在麦克马林否认大爆炸模型支持基督教创造教义的同一段中,他也提出了这个可能性:“如果宇宙是通过一位造物者的作为在时间里开始,……看起来就会像大爆炸--正如宇宙学家现在所讲的”( McMullin 1981:39 )。但,这岂不等于说,如果我们将基督教创造教义(或有神论)视作一种形上学的假设,那么,大爆炸就是我们有理由期待的宇宙学理论?正如彭齐亚斯( Arno Penzias )所说,“(关于宇宙大爆炸)我们所拥有的最佳数据,和如果我手边除了摩西五经、诗篇和整卷圣经之外没有其他资料,所期待的结果,两者完全一致”(引自 1978 Browne:54 )。那么,这段声明,连同麦克马林的话,是否意味:大爆炸理论对于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创造观和有神世界观提供了一种确认?从前面对于确认的讨论看来,的确似乎如此。试将以上陈述用溯因三段论式来表明,或有助于梳理:



如果有神论和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创造观为真,就有理由找到有限宇宙的证据。


我们得到有限宇宙的证据。


因此,有神论和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创造观可能为真。


以上三段论式表明,宇宙大爆炸论对形上学有神假设的确认作用,和实验观察对科学理论的确认作用,大致是相同的。由此可见,至少在这有限的方式下,大爆炸实在可为有神论提供认知支持。不过,大爆炸理论或许还可以成为强度更大的认知支持模式。关于自然界的解释和物质宇宙的起源,形上学提供了许多相竞的解释,从自然主义到泛神论、自然神论、有神论。我们先来比较有神论和自然主义的解释力--这二者可说是西方两个最有影响力的世界观。



首先,有神论,它有超然造物主的概念,可以对宇宙大爆炸奇点的原因作出充分的解释,比纯自然主义的解释更好。按萨根( Carl Sagan )的说法,自然主义假定“宇宙的一切正如其所是,过去如是,将来如是”( Carl Sagan 1980:4 ),因此,自然主义否认有任何具成因能力的实体存在,也不以此来解释宇宙整体的起源。由于大爆炸若和广义相对论搭配来看,便意味物质、空间、时间和能量都源于单一奇点( singular beginning )( Hawking & Penrose 1970 ),因此,能够解释这种奇点的任何实体,必须超越这四个维度或域( dimensions or domains )。而犹太教和基督教所讲的神,恰恰拥有这种超越的成因能力;故对大爆炸宇宙学所肯定的奇点而言,有神论比自然主义提供了更好的解释。


对宇宙的起源,有神论的解释比泛神论( pantheism )更好,理由大致相同。泛神论的世界观肯定一位非位格之神( impersonal god )的存在,不过各种泛神宗教和哲学的神,是存在于物质宇宙之内,并与之共存。泛神论所设想的神,不能作出“从(物质的)无带出物质宇宙”的动作,因为这样的神不独立存在于物质宇宙之外。倘若物质宇宙最初并不存在,泛神论的神就不存在;既不存在,就不能成为解释宇宙从(物质的)无到有的起源。



许多自然主义者实际上承认,他们的世界观和宇宙大爆炸理论有不和谐之处。爱因斯坦承认这点,说自己曾引进宇宙常数,以维持静态的宇宙。霍伊尔( Hoyle )也承认,他为了保持宇宙的恒常, 提出恒稳状态( steady state )理论,尽管它公然违反了能量守恒定律( conservation of energy )。爱丁顿爵士( Sir Arthur Eddington )亦承认,他是因为哲学的反感而拒绝考虑大爆炸论( 1956:45 0)。当然,大半当代自然主义者如今都否定了这些早期的反应。许多人声称,他们已经解决了不和谐的问题:大爆炸宇宙学可以和揣测性极强的量子宇宙学、或多重世界假说合并而论。然而,讽刺的是,这类对宇宙的想法就算有可能是真的,其本身也具潜在的有神含意( Craig, 1996:26-27 )。不论怎样,如果宇宙是有限的,就像大爆炸和广义相对论所肯定的--至少就其最直接了当的说法而言,那么,这些理论就为有神形上学假设提供了确认和认知支持。此外,与其他形上学相竞的对手比起来,有神论还对有限宇宙的证据提供了更好、更充分的因果解释。因此,如果我们用“确认假说”或“解释力”(而非演绎蕴含)来阐明认知支持,大爆炸论便对有神论提供了支持,也就是支持犹太教与基督教对创造的理解。


当然,仅靠大爆炸的证据可能无法对上帝其他属性提供支持。虽然大爆炸论似乎以超然成因来解释最佳,但它本身可能并不意味:该原因必须出于智能或理性。不过,单凭这一点,并不能削弱大爆炸论对有神信仰所提供的认知支持,即:有神论肯定有限的宇宙,及一位特定的超然造物主。而其他类型的科学证据,或许可以为有神论上帝的其他属性--甚至圣经的其他教导--提供支持。



从物理学和宇宙学看来,智能设计堪称为可能性极高的最佳解释,因它足以描述物理定律的微调( fine-tuning )、宇宙常数、和其初始条件的精确配置。微调和初始条件是宇宙本身一开始就有的,这个证据表明,宇宙的起源需要一智能者,同时兼为超然的成因者。既然基督徒和其他有神论者所提的上帝恰恰具备这些属性,祂的创造动作就能充分解释宇宙奇点的起源和人择微调( anthropic fine-tuning )。可见,若把这两个证据合起来看,有神论所提供的解释比自然主义更好,因自然主义否认超然与先存的智能原因。泛神论相信的是一种临在的、非位格的神,它也否认有一超然、先存的智能,因此对这些证据,它也同样无法提出充分的因果解释。事实上,“完全非位格的智能”几乎是自我矛盾的词汇。因此,就有神论、泛神论、自然主义这三个主要的世界观来说,如果同时考虑大爆炸奇点和人择微调的起源,有神论便脱颖而出,成为最佳解释。


诚然,对于以上三类证据,有神论、自然主义、泛神论并不是世上所有的形上学解释法。例如,自然神论( deism )亦像有神论一样,可以解释宇宙奇点和人择微调。自然神论与有神论相同,认为神是超然的、具智能的造物主。不过,自然神论否认上帝在创造之后继续参与--无论以同在的方式持续支撑,或是宇宙开始后在其中扮演一角。因此,面对宇宙在历史过程中(即宇宙大爆炸后)出现的零散设计或创造行为之证据,自然神论就难以说明。然而,生物学领域中正有这类证据。



目前的化石证据,把地球上生命的起源定位于35-38亿年前,显然远在宇宙起源之后。如果细胞中所含的高度信息内容,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指证第一个生命出于智能设计,那就表明,在大爆炸之后许久,还需要一个具创造力的智能行动,或一段创造活动的时期。你可以反对这一点,声称,在大爆炸的初始物质配置中已经具有形成生命的必要资讯。然而,这个观点不太可取,由实际经验便可以清楚表明( Meyer, 1999:92-97 )。另一方面,有神论却可以解释生物信息学的起源,是神在祂最初的创造之后的某一点(在一个祂原已维系的自然顺序内)进行创造活动的结果。相比之下,自然神论不能解释宇宙大爆炸后的创造或设计的证据,因为它规定上帝(那位缺席的地主)选择不参与祂所造之宇宙的任何事件或工作之中。


有趣的是,一些自然主义哲学家推出一种临在式智能( immanent intelligence ),来解释地球第一个生命的起源。如,克里克( Crick 1981 )和霍 伊尔( Hoyle & Wackramasinghe 1981 )都提出所谓的引导生源说( directed panspermia )模型。这些说法认为,生命是出于设计(或植入),但不是一位超越、智能的神所行,而是由宇宙内的某个智能──像外太空人或外星中介者所为。他们的提议主张,即使生命的起源不能以自然的化学演化过程说明,却仍可以藉用宇宙内一个纯自然的智能来解释。不过,这个解释并不能使自然主义起死回生,让它对生物设计作出形上学的充分解释,因为没有一种自然主义的解释可以说明高度信息内容的起源。相反,它只不过表明,如果自然主义可以交代某处产生生命所需要之特定信息的起源,便也能解释地球在特定时间所出现之生命的起源。然而,自然主义恰恰不能解释生命起源所需之特定信息内容的来源。因此,藉用其他生命──尽管有智能、来自外星──来解释生命起源,只不过是把生命起源的终极问题挪到宇宙的某处。无论如何,自然主义仍无法像有神论那样,充分又连贯地解释其他相关证据,如宇宙奇点和人择微调。



1992年,科学历史学家伯纳姆( Frederic Burnham )指出,“上帝假设”如今是倍受尊重的假说,超过百年以来的任何时候(引自1992年 Briggs: B6 )。伯纳姆是在发现所谓 COBE ( Cosmic Background Explorer )背景辐射时,作出此评论,因该发现又为大爆炸宇宙学提供了另一戏剧性的确认。然而,不仅宇宙学使“上帝假设”再次受人尊重,当我们检视自然科学几种类型的证据:宇宙学、物理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可以看出有神世界观卓然突显,具非凡的解释范围和能力。有神论对一系列广泛的形上学重大科学根据和理论结论,给予更简单、充分、全面的说明,远超过其他主要相竞的世界观或形上学体系。当然,这并不证明神的存在,因为优越的解释力并不构成演绎的确定性。然而,它确实指出,自然科学现在对神的存在提供了强有力的认知支持,肯定了犹太教与基督教的有神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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