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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请注意,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于本月启动

 wunianyi 2017-07-21


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激发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不断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社部部署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含“以聘代评”工作)从2017年7月17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前结束

    2. 各职称评委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评审政策

   1. 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评审范围、评审程序、开展系列、继续教育等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2. 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 42号)文件执行。

    3. 拓展职称评审专业。启动卫生技术基层卫生专业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专业工程技术自行车电动车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4. 简政放权,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价中的主导作用,继续扩大职称“以聘代评”实施范围,下放部分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

   5. 事业单位已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按规定在结构比例数额内进行推荐;未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在单位空岗数额内进行推荐。企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自主确定推荐数额。对企事业单位从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首次申报职称时可不占用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

三、申报工作要求

   1. 申报各系列(专业)职称,原则上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中小学教师、成人高校教师、中专教师、卫生技术、会计和工程技术基层土建专业,以及已实行“以聘代评”单位的相关系列(专业)职称仍按原渠道申报。

    2.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程序,须按照基层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局级单位呈报的程序进行。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渠道,推行个人自主申报,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主管单位推荐。

   3. 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三公开”和推荐结果公示制。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不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程序执行、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纪律》(津人专[2000] 22号)规定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评委会工作要求

    1. 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拟组建或调整评委专家库的,请于8月31日前按规定程序将方案报市人力社保局。

    2. 各评委会须按照评审标准规定的专业范围进行评审,超出评审专业范围或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的材料,评审委员会一律不得受理,对违规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3. 召开评审会议前,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抽取执行评委,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备案;召开评审会议时,评委会和专业评审组执行委员应遵守评委会工作纪律, 并签署《评委承诺书》,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保存;评审工作结束后,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须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官方 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要在一周内 将《评委会工作报告》及电子版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备案。

    4. 各评委会在收取和使用评审费用时,应按照市发展改革(物价)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严格遵照收费程序和收费标准开展工作。使用评审费用时,须按照我市 关于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证书颁发要求

    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证书继续由各评委会负责制证发放。评审工作报告备案后,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及时汇总通过人员信息,报送颁发证书登记表,并到指定部门办理职称证书,准确翔实填写证书并加盖评委会印章,随申报材料退还呈报单位。呈报单位在证书上粘贴相片并加盖钢印后尽早发放给申报人员,最迟不超过2018年4月15日完成全市职称证书核发工作。


政策解读

问:2017年职称申报流程有什么变化?

答:2017年职称申报工作将实现网上申报,个人、单位、评委会将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工作。但是,中小学教师、成人高校教师、中专教师、卫生技术、会计和工程技术基层土建专业,以及已实行“以聘代评”单位的相关系列(专业)职称仍按原渠道申报。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预计于8月1日正式开通。



政策解读

问:职称评审必须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吗?

答: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 42号)要求,2017年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是否作为职称评审评价要素由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自主确定。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可认定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政策解读

问:京津冀三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可以互认吗?

答:根据京津冀三地人社部门签署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协议》,京津冀三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考试,以及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的人员,调入另外两个省市时,可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不再更换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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