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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5项重大利好!事关80所高校3.8万余名教师的职称、薪酬……

 吕康悠然 2017-07-23


    7月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若干意见相关配套政策”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2场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吴俊清,省教育厅正厅长级督学张卓玉,省高校工委副书记张培良,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孙世新对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若干意见》的系列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若干意见》,大力推动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措施14项,省教育厅牵头制定其中的5项,在6月底前已全部出台。这5项政策文件都有哪些亮点,小编为您一一盘点。其中一项政策中的“支持高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合理取得报酬”等内容,给全省80所高校的3.8万余名教师带来了重大利好消息。


  该文件主要包括认定范围、认定原则、认定内容及标准、认定结果核定和认定结果使用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认定范围。对纳入认定的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工程、计划项目,教材或教学研究著作(论文),教学成果获奖,教学比赛获奖和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一线教学名师等,基本涵盖了高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各个方面。


  第二部分是认定原则,包含3条内容。提出了在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中须坚持的三个原则,即等效评价原则、重点突出原则、示范引领原则,要求各高校在认定过程中要坚持教学科研标准对等,加大对高水平、高级别教学业绩和成果的奖励力度,注重认定项目对高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第三部分是认定内容及标准,包含5部分内容。对纳入认定范围的业绩和成果的内涵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并对每个类别的业绩和成果按照层级进行了划分。


  第四部分是认定结果核定。提出获奖项目参照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奖励进行核定。


  第五部分是认定结果使用。明确规定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计算办法及奖励标准,由各高校制定实施办法后执行,并纳入高校绩效发放、年终考核、聘期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


考核评价,教学与科研并重

  省教育厅出台的《高等学校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指导意见》是国内第一个省级层面关于高校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的指导性意见。


  该文件主要亮点有:一是分类分层认定,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文件分类分层划分纳入认定范围的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为高校教师考核、评优、晋职、晋级提供了依据。二是坚持等效评价,教学与科研并重。文件要求各高校在认定过程中要坚持教学科研标准对等,把教学业绩和成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研究。三是充分考虑差异因素,科学制定意见。文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学校差异、学科差异、院系差异、教师差异等因素,从宏观层面确定了对各高校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进行认定的总体要求、整体框架和基础内容。


放高校副教授及以下评审权

  《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是省教育厅制定的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最新指导性文件。


  其主要亮点:一是下放高校副教授及以下评审权(教授评审权由教育部管理),为高校职称评审松绑。赋予高校更大自主权。鼓励各高校分类评价,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职称评审条件和评审方案,切实发挥好职称评审指挥棒的作用。二是淡化学历要求,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淡化学历、论文等要求,同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侧重考察教师在立德树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方面的实际能力和业绩。三是改革评价机制,注重科研质量。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改变职称评审中“唯数量化”“形式化”“行政化”等问题。为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开通“绿色通道”,直接作为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的重要依据,鼓励高校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体制和机制。  


采取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是我省对高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总体性的指导意见。


  其主要亮点:一是科学制定考核体系,对教师全面综合评价。将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设立教师专业发展考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高校教师为地方经济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考核。二是扩大高校分配自主权,为高校松绑减负。高校根据其办学层次和定位、发展目标、人员结构、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设立绩效奖励专项,对成绩突出的教学科研人员加大奖励。三是创新绩效分配办法,激发各类人员活力。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高等学校培养和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在我省实施综合改革的试点高校开展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高校推行。


建网络平台 推动精品课程开放共享

  《高等学校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实施意见》是我省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的总体实施意见,建设和使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将为精品教材和课程等教学资源共享、授课教师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提供基础平台条件。


  该文件的主要亮点有:一是提出要建设高校之间互联互通的网络基础平台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推动精品教材和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在高校之间开放共享。二是鼓励高校积极建设、引进使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精品教材等资源,不断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


支持高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合理取酬

  截至目前,《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的指导意见(试行)》是我省乃至全国第一个出台的省级层面的指导意见。


  其主要亮点:一是支持高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合理取得报酬。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鼓励高校教师到其它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合理合法增加个人收入。二是支持高校开展校际交流,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支持高水平院校与普通院校开展校际交流,推荐或互派教师开展多点教学,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各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快速提升。三是鼓励与约束并存,保障该项工作有序开展。要求教师开展多点教学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要首先保证完成本职工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来源:山西日报、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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