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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千古谜|安丰塘是怎样定名的?

 快乐英平 2017-07-24

安丰塘,位于安徽省寿县城南30公里处,历来史家都认为它就是芍陂,期思陂则是芍陂的异名。传统的说法是,芍陂为春秋时期楚令尹孙叔敖主持兴建。

芍陂的名称最早见于《汉书·地理志》。在“庐江郡·渡县”下,原注“沘山,沘水所出,北至寿春入芍陂。”“六安国·六县”下,原注“如溪水首受沘,东北至寿春入芍陂。”沘水就是淠水,即今发端于大别山的淠河。如溪水又称濡水,是淠河的一条支流。历史上芍陂时兴时废,东晋时还说是“龙泉之陂,良畴万顷”(见《晋书·伏滔传》)。到刘宋时便说是“复芍陂,起田数千顷”了(见《宋书·毛修之传》)。隋开皇年间,赵轨为寿州总管长史,芍陂“更开三十六门,灌田五千余顷。”这时芍陂的规模,大约仍是南起贤姑墩,北至安丰旧县,折而东至老庙集,再南合于墩这个范围里,径约百里。自明以后,豪强占田之风甚炽,芍陂日渐蚕食缩小。到解放前,已是现存的安丰塘规模。

安丰塘是否就是芍陂?近年来有人对此存疑。其理由是:一、东汉王景修芍陂时为庐江郡太守,而安丰塘在寿春,属九江郡,王景怎能“越姐代庖”?想必是庐江郡另有芍陂;二、《固始县志》中有云:“县温家集东南亦有名芍陂者。”关于这两个疑点,只要推敲一下原书记载便不辩自明。芍陂在西汉时属六安国的六县。据《后汉书·郡国志》的“庐江郡”记戟:“文帝分淮南置。建武十三年省六安国,以其县属。”这就说明东汉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光武帝已将六安国所属各县归并于庐江郡。王景修芍陂见于《后汉书·王景传》,时为东汉建初八年(公元83年),已是六安国并入庐江郡之后的46年了,芍陂在庐江郡境内不容置疑。《旧唐书·地理志》中“寿州中·安丰”项下原注云:“汉六国,故城在县南。梁置安丰郡,县界有芍陂,灌田万顷,号安丰塘。”这项记载更是明明白白交待了唐代寿州的安丰县在汉时属六安国,安丰县境内有芍陂,芍陂又号安丰塘。至于“县温家集东南亦有名芍陂者”一说,实出自清乾隆年间编纂的《固始县志》中一则署名“力行”所加的按语。按语全文是:“芍陂即寿州安丰塘。今县温家集东南亦有名芍陂者,惜《志》缺,不可考。而霍丘水门塘,世传孙叔故所作大业陂。是寿州、霍丘皆有叔敖遗迹。”这条按语一开头就肯定了“芍陂即寿州安丰塘”;后虽说固始县内“亦有名芍陂者”,但接着就指出“不可考”,语气也是犹疑不定的。

关于芍陂的创建人为孙叔敖一说,最早见于《后汉书》。据《后汉书·王景传》记载:“明年(东汉建初八年),(王景)迁庐江太守。……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范晔修史比较严谨,反对妄饰,历来为史家所称道,其撰述是可信的。《水经·肥水注》中也有记载,原注云:“(芍陂)陂周百二十里许,在寿春县南八十里,言楚相孙叔敖所造。……陂水北迳孙叔敖祠下,谓之芍陂渎。”郦道元博览多识,重视实地调查,向为史地学界推崇。他也说芍陂“言楚相孙叔敖所造”。“言”字虽有“据说”之意,但毕竟是接受了此说。值得注意的是,文中还提到当时在芍陂已有了孙叔敖祠。足见《后汉书》和《水经注》这两部文献的记载,与当地历代相传的口碑是完全一致的。芍陂为孙叔敖所建的说法,至少在东汉时已广为流传,形成了一种普遍的传统的认识。

关于芍陂的始建时期及修建主持人的问题,古代文献中也有不同的说法。

《后汉书·郡国志》中,刘昭在“九江郡·当涂县”下有一条补注:“《皇览》曰,楚大夫子思冢在县东山乡,西去县四十里。子思造芍陂。”古当涂即今安徽怀远,东山乡约在今蚌埠市附近。有人根据此说,认为只有在战国时楚国势力已经控制了这一带时,子思才有可能葬于此处,子思既是战国时的楚大夫,子思造芍陂也就只能是在战国时期了。这里所引的是一条孤证。《皇览》早已佚失,关于子思其人又不见于其他任何古籍。而且,这条注文主要说明的对象是子思墓,最后补的一句“子思造芍陂”,究竟是《皇览》的原文,还是刘昭自己的补注呢?实在难于断定。还应指出的是,关于这个墓的墓主是谁,本来就有不同说法。《图书集成·职方典》说,孙叔敖墓在怀远东山。《魏书·任城王云传》载:云长子澄“除都督淮南诸军事、镇南大将军、开府、扬州刺史。下车封孙叔敖之墓……”扬州刺史治所在寿阳,所说的孙叔敖墓在涂山东,也就是《皇览》所说的“子思冢”所在地。在范晔和郦道元生活的年代里,《皇览》一书尚存诸于世,如果“子思造芍陂”是引用《皇览》原文,为什么史家都不取此说,而是肯定芍陂为孙叔敖所造?如果这句话只是刘昭自己的补语,既无出处,又无旁证,就更令人怀疑了。

至于春秋时期楚国势力是否已达到芍陂地区,《左传》的记载很清楚:文公五年(公元前621年),“经”云:“楚人灭六。”“传”云:“'六’人叛楚即东夷。秋,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之。”既说是“叛楚”,可见此前六已附楚:又说“灭之”,足证当时楚的势力已达于芍陂地区。《左传》另一记载说:文公十二年(公元前615年),“经”云:“夏,楚人围巢。”这个“巢”,指的也是芍陂所在地区。由此可知,楚庄王即位时(公元前613年),楚国已东进并控制了六、巢一带。孙叔敖为楚庄王的令尹,随着开拓疆土的军事需要,就地垦田以济军粮势在必行,当时兴建芍陂是有可能的。

关于期思陂的来龙去脉,从现存史料看,最早只能追溯到东汉崔实所著《四民月令》。原书早已佚失,后人所辑的其他著作均为转引。据《舆地志》载:“陂在安丰县东一百里。崔实《月令》云:'孙叔敖作期思陂即此’。”其他如《通典》、《太平寰宇记》、《太平御览》等,也都作了相同的引述。所有引述者都认为“孙叔敖作期思陂即此”的这下“此”字,指的就是芍陂。可见期思陂之名最早是作为芍陂的异名而见于记载的。

《淮南子·人间训》中有“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一语;特别是《太平御览》卷七十二、地部、三十七“陂”项下又有“孙叔敖作期思之陂而灌雩娄之野”一说,于是有人据此认为是“期思陂”最早的记载。其实,“期思”不过是一般的地名而已,不能理解为“期思陂”。显然,此说源本于《淮南子》。

《太平御览》只是把“决期思之水”改成了“作期思之陂”。芍陂又怎样被识作“期思陂”了呢?这可能是在《吕氏春秋·异宝篇》和《荀子·非相》中都把孙叔敖说成是“期思之鄙人”。在期思这个地方并无名为“期思陂”的陂塘,而芍陂在史籍中都说是孙叔敖所造,因而便把期思陂之名加到了芍陂头上。

《淮南子》不是史书,更不能视为信史。按《淮南子》的说法,“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庄王知其可以为令尹也”,是说孙叔敖先作了这项水利工程而后获得相位的。但从事理上推想,孙叔敖当时既不在相位,他又以什么身份来号召并组织人民进行这项巨大工程呢?而且《史记·孙叔敖传》记载得很清楚:“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以自代也。”司马迁在《史记》中把孙叔敖作为“循吏”之首立传,说孙叔敖是由“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的。

再说,如果以“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一语为依据,认为“期思”、“雩娄”是在河南固始、商城一带,因而“期思陂”应该在河南,那就有许多问题讲不通。从这句话的文义上看,自然是用“期思”的水去灌“雩娄”的田野。但从实地情况来看却行不通。期思位于今河南淮滨县,在白鹭河以西;而雩娄在始固县南,商城县东,在白鹭河以东。其间不仅隔着白鹭河,还隔着一条灌河。试问:当时还没有渡槽,期思之水何以能灌雩娄之野?而且期思海拔高程约30米左右,雩娄海拔却在80米以上,两者相差50多米,当时能实现这样的低水高灌吗?如果《淮南子》所说的“期思”之水,指的是发源予“雩娄”的史河,那就成了以下游之水来灌发源地,这就更是难以令人置信了。

研究历史,总得言之有据。有些问题在于史无证的情况下,我以为讨论则可,但不必忙着去作结论,还是暂且维持流传至今的传统说法为好。

(朱更杨)【整理编辑:时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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