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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小道消息:十月香港将加入多边征管公约,CRS情报交换网络将覆盖全球

 阿汤360 2017-07-26

【本公众号有关国际税务透明的所有文章均属科林原创,属科林基于此前在英属避税岛工作和生活的个人经验总结和私下研究所得,不具任何政治、商业或者学术目的,仅供娱乐和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和税务意见。本公众号除依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文件资料以及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外,不参考、不借鉴、不引用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的观点和文章。转载必须显著注明公众号出处!


【CRS多边交换模式成为主流】


科林在2016年11月1日推送的《CRS|经合组织公布第一批账户信息交换“配对”成功国家名单》一文中简单讨论过CRS下各国之间进行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的运作模式问题,有提到一个“多边模式(MCAA模式)”和一个“双边模式”。


所谓CRS的多边模式主要是针对那些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国家,依据该公约第六条之规定,再签署《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MCAA),从而不需要单独再与CRS伙伴国谈判和签署双边的《主管当局间协议》。


请注意,此段是科林自己的YY😁)通过多边模式来实现CRS下全球反避税大网的编制其实是OECD在搞CRS之初的梦想,因为这种多国对多国的排列组合式信息交换网络能够极大地保证CRS在全球的实施效果。但是考虑到CRS是个全新的东西,而且其目的直指传统的银行保密法律制度,而像瑞士以及其他的传统离岸避税地,银行保密制度是他们本地经济的“命根子”,也是欧盟啃了十多年都没啃下来的“硬骨头”。正式基于这种“复杂的国际局势”,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聪明机敏”的OECD才没办法搞出一个所谓的双边交换模式,让一些离岸避税地有一些灵活的操作的空间,不至于让本国金融业一下遭受大的冲击。但是最近几年连续出现的一系列离岸避税地公司和账户信息的“大泄密”,例如对CRS全球推动起到极大促进作用且导致不少国家政府高官下台的“罢了吗文件”等等(具体就不说了,你懂。PS: 党永远伟大,永远光荣,永远正确。),让增强全球税务透明的呼声越来越高,OECD完全占据了推行CRS的道德制高点。正如OECD税务中心主任帕斯卡尔先生所感叹,自动交换制度的推行速度让人始料未及。截止今年6月底,全球已经有101个国家承诺实施CRS,其中93个走的是MCAA多边模式,几乎全世界所有的离岸金融中心都已经承诺实施CRS。


【目前香港采取双边模式-75个伙伴国}


目前香港采取的是双边模式,而非MCAA多边模式。也就是说香港政府会与其他伙伴国逐一单独签署针对CRS信息交换的双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根据香港政府今年6月的《2017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拟被纳入香港的“CRS需申报国”名单的国家增加到75个(包括中国大陆),主要包括三类国家:


(一)已向经合组织表示有意与香港订定自动交换资料安排的税务管辖区或由经合组织建议的税务管辖区;
(二)香港税务协定伙伴当中已承诺实施自动交换资料安排的税务管辖区;
(三)欧盟所有成员国。


【香港将转换为多边模式】


如前面所讲,目前全球已经有101个国家和地区承诺最迟将在2018年9月实施CRS下的金融账户涉税自动交换,而这101个国家和地区中,有93个选择采用的是多边模式。OECD目前已经“约谈”剩下的几个国家和地区,要求其加入多边征管公约,走“多边模式”。


由于多边征管公约只对主权国家开放,因此香港和澳门不能独立签署该公约。但是香港如果想加入公约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澳门类似),因为依据《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国际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情况和需要,在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决定是否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月发布的《关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执行公告的解读》第五条的解释,似乎中国在签署公约时其实已经按照《香港基本法》中的规定征询过香港和澳门政府意见,最后的结论是公约暂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OECD税务中心主任帕斯卡尔在今年6月26日的视频会议上透露,香港和澳门已经表达了他们加入多边模式的兴趣,同时将在今年10月适用中国中央政府签署的多边征管公约,其原话如下:


'Hong Kong and Macau will benefit from a territorial extension from China in October and therefore have already expressed the interest in joining the MCAA. '


这意味着,香港和澳门将像英属维尔京或者开曼群岛一样,尽管自己没有主权签订多边公约,但是可以将中央政府所签订公约的效力及与其自身。在各国都采取多边模式的情况下,香港作为全球重要金融中心,做出从双边到多边的转变也算是应时之举。这也说明,香港与全球其他所有已经签署MCAA的93个国家和地区(未来可能会更多)进行CRS下信息交换将具备多边国际法律基础,剩下就是“你选我”“我选你”配对的问题了。


对该话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观看OECD完整版视频记录,链接如下:https://www./watch?v=iy2hAfGAoE0.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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