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7年7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许 宁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旭辉为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郑震为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刘军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二、决定免去: 张八五的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许宁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旭辉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职务。 三、任 命: 樊学礼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凤英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朱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田文忠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金鋆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孙泽诚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马俊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四、免去: 李凤英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朱宏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樊学礼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孙泽诚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田文忠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金鋆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陶友谊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贺剑锋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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