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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 调查报告

 昵称45850051 2017-07-28



XX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份,由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xxx同志带队,县人大农工委的同志和县人大兼职常委xx同志、xx同志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渔业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以来,历经2000年、2004年、2009年和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次修正,修改内容包括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等。近几年来,我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渔业法》,加大了宣传力度,加强了渔政执法,促进了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渔业生产得到了较快发展。

1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提高了全民渔业资源保护意识

为了使《渔业法》深入人心,我县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采取宣传车、县电视台专题播放等形式,加大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护渔业资源的通告》的贯彻学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渔业保护宣传资料、开展专题督查等强化了宣传,狠抓了落实。近几年来,全县悬挂、张贴宣传标语300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 300多条,张贴标语1000多条。乡、村召开广播专题会5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扩大了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我县渔业法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成立组织机构,加强了渔政执法。

为了加强领导,全县上下层层抓好组织机构建设。县级成立了“xx县渔业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县畜牧水产局成立了6个驻乡镇工作队,县渔政监督管理站成立了一支日夜巡查队。“渔虾恢复工程”的实施,强化了渔政执法。2013年以来,收购背包式电瓶6000多套,拆除布豪子、迷魂阵、地笼王等渔业用具2.5万余米、查获大功率电鱼船123艘,处罚123人,刑事拘留7人,与xx县渔政部门所开展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3次,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人员关闭县乡制售电鱼机、迷魂阵等有害捕鱼工具的门店21家。其中,2016年全部拆除xx公司和xx的矮围面积3.8万亩、矮围网围长度8.2万米。近几年,全县共放流鱼苗6000余万尾,较好地促进了自然水域的渔业资源恢复。

3、加大投入,促进了现代渔业健康发展

近几年,我县整合项目资金8000余万元,依法开展渔业生产、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了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截止到2016年,全县放养水面15.6万亩,其中精养塘面积7.9万亩,稻虾24万亩。名特优水产品面积5.5万亩。重点推广了网箱养鳝200户、3000亩,中科3号鲫鱼精养水面4万亩,培育人工放养鱼苗6000多万尾。全年水产品总产量15.57万吨,其中常规水产品养殖产量11.28万吨,小龙虾产量3.5万吨,捕捞产量0.79万吨。水产品总产值23.3亿元(其中小龙虾养殖产值10亿元),超过了农业总产值的40%,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占全县水产业总量的70%以上。除传统养殖外,特色生态化养殖得到了大力推广,如xx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xxx龟类养殖有限公司、xxx等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带动周边农户参与,以协会+会员的模式共享特种养殖资源,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打造品牌,提升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我县8.5万亩养殖水面进行了无公害产地认定,认证无公害水产品29个、绿色食品认证2个。8个水产企业被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启动了“xx县小龙虾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小龙虾加工品牌的培育、认定、宣传和推广。其中xx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渔家姑娘”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xx省著名商标。xx县小龙虾协会、xx、xx、等协会和企业建立了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提高了政府部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效率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了生产企业诚信意识和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贯彻实施《渔业法》的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渔业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仍需加强。有一些群众对《渔业法》了解不透彻,用非法装置捕鱼现象屡禁不止,使野生鱼虾的繁衍受到了较大的威胁,造成这一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渔业法的宣传还不到位,仍存在死角死面。

2、渔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我县水域面积43.5万亩,执法点多、面广、难度大,而县渔政监督管理站编制25个,而实际在岗的却只有8人,其中女性2人且53岁以上的有4人。二是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属差额拔款的事业单位,执法人员不具备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其执法资格也值得商榷。

 3、渔政执法经费不足。目前,渔政执法无专门经费,县局的财政拨款实行的统收统支。据有关单位反映,全县渔业执法船只同时启动,每小时消耗油费不少于1000元。并且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协助开展渔政执法的也没有专项经费。执法经费的短缺,客观上造成了业务部门监管难到位,县、乡联合执法开展的次数不够、力度不够。

4、渔业环境难治理。一是现在全县池塘改造升级,硬化护坡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沟渠被硬化,破坏了鳝鱼、虾、泥鳅等野生鱼虾的生存场所;二是种养业争水现象突出。过去的沟渠和湖泊大都属于农民的排渍抗旱和生活用水之地,但现在大都进行了开发,种植业与水产养殖业争水矛盾突出。如华阁的光复湖,过去上万亩的水面,是周边农户排渍抗旱的天然湖泊,现在切割成大小不等的鱼池,渔业生产上去了,而农业用水却成了问题。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了促进《渔业法》在我县更好的贯彻落实,特提出以下建议:

1、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渔业法》宣传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通过标语宣传,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宣讲典型案例等,大力宣传贯彻执行《渔业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强化干群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使自觉守法成为常态,坚持依法依规养殖和捕捞,维护《渔业法》权威,支持渔政执法。

2、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一是要在巩固现有的渔政执法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对存在的各种违规违法捕鱼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违禁渔具该没收的要坚决没收,该销毁的坚决销毁,对销售和使用违禁鱼药、鱼饲料的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违法事实严重,污染渔业水域和损害渔民利益的违法案件,不仅要移送司法机关,而且还要及时予以曝光,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二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年龄结构。县政府要统筹安排,每年由人事编制部门适度安排招录计划;针对有些岗位无人报考的现实情况,可以根据县情,适当降低招录标准,为解人员严重不足的燃眉之急,县里也可以每年安排部分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官到渔政监督管理站工作。对于渔政监督管理站人员参公身份的问题,县里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执法一线人员的身份合法。三是要加大对执法队伍的资金投入,想方设法解决好执法经费不足的问题。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公安、水务、法院、财政、渔政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联合执法力度,巩固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3、统筹兼顾做好渔业生产发展规划。要统筹谋划好传统渔业和现代渔业,在大力发展特种养殖的同时要兼顾好传统养殖,做到协调统一,突出效益。不能一哄而起,盲目发展。要吸取上世纪九十年代养鳖的教训,因地制宜,稳打稳扎,切实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益。

4、渔业环境治理意识要进一步加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开发和治理,要研究并妥善解决好农业生产与渔业养殖争水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好沟渠整治硬化中野生鱼虾繁衍生存的场所问题,并逐步加大对野生鱼苗的投放力度,确保我县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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