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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一问一答,看老蔡如何为你解说~~

 杨的静儿 2017-07-29

       问:甲正常驾车致使乙重伤后逃逸,乙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甲属于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吗?     


       答:不属于。只能成立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3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在肇事者负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前提下,要求造成1死或者3重伤或者1重伤+6种情形之一。本案中的逃逸属于上述6种情形之一,故甲在逃逸之后刚好成立交通肇事罪。事后的致乙死亡的结果,也只能评价为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内。      

       2、因逃逸致人死亡,要求逃逸之前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本案中的甲在逃逸之后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本案中的甲不成立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如果将本案稍加改造“甲无证驾驶致使乙重伤后逃逸,乙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由于无驾驶资格是上述6种情形之一,故该情形成立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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