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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长篇狩猎小说《狩猎往事》

 昵称40582536 2017-07-30

我对熊这种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可谓情有独中,他们真是既可爱,又可怜。在所著《鸟兽的绝唱》一书中,我专门给熊写了一篇文章:“濒危的熊”。世界上现生的熊共有7类,他们大多分布在北半球,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越靠南分布的熊,体型越小。

请看一下块儿头有大有小的熊家族:最大的是棕熊(780公斤),白熊次之(700公斤,也有人认为白熊最大),然后是美洲黑熊(220公斤)、亚洲黑熊(150公斤)、懒熊(140公斤)、眼镜熊(140公斤)、马来熊(60公斤)。

在动物世界中,熊可算是最皮实、最可爱、却又憨态可惧的猛兽,人类对熊的敬畏,由来已久。美洲土著人把熊作为力气和勇气的象征,认为,灰熊和黑熊决定季节的变化。古人把熊奉为神明,甚至捧上了天,在星座中,有大熊和小熊,小熊星座的尾部直指北斗,成为古代航海家确定方向的航标。

熊在中国的古籍中出现很早,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引用有大量的动物名称,如,大家熟悉的“关关雎鸠”《国风关鸠》;在《小雅斯干》中有“吉梦维何,维熊维罴”,又“维熊维罴,男子之祥,”可知,华夏先人曾以“熊罴入梦”作为祝福养儿生子的吉祥语。古代“熊”特指黑熊,“罴”特指棕熊,就连毛泽东的诗词中,也有“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之豪迈诗章。屈原在《楚辞招隐士》中有“虎豹斗兮熊罴咆”之句,以喻将士勇猛,有如熊罴之旅。

印地安人认为,佩带熊牙可增长智慧,但是,他们也许不知道,熊牙剖面的环数可揭示一个秘密:熊的年龄,熊的平均寿命是30岁。大约三万年前,欧洲人就与一种头大如盆的熊:洞熊,共处一洞,从法国南部的洞穴化石可以得知,洞熊比今天最大的棕熊还大两倍。

众所周知,地球上的熊共有七种,可是,1902年,出现了“第八种熊”:特迪熊。那一年,美国总统罗斯福参加一次狩猎活动,始终没有收获,当地人为了取悦总统,便把一只密西西比灰熊拴在树下,请总统射击,当总统举枪欲射时,熊的充满灵性的眼睛与罗斯福相对而视,刹那间,罗斯福似乎良心发现,放下了枪,因为,他觉得,如果杀死这只失去公平决斗机会的熊,那是猥琐可耻的小人之举,总统的举动震动了政界,也启发了商家,纽约的一家玩具店,干脆设计了一种以这只灰熊为模式的小熊“特迪熊”。摄于熊的威力,古罗马军队冲锋在前的士兵都穿着熊皮,以壮军威。今天,人们仍能看到英国白金汉宫的戴着几尺高熊皮帽的皇家卫队士兵,这是古代武士假借熊威的遗风。

其实,最该告诉大家的是,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的不足一百年中,就有三种熊因人类的过度猎杀灭绝了,它们是:北非熊(1870年灭绝)、墨西哥灰熊(1964年灭绝)、勘察加棕熊(1920年灭绝);北非熊是我们所知非洲唯一的一种熊,可今天,非洲大陆已经是熊迹全无、熊风不再。因此,眼镜熊,即安第斯熊,便成为分布于南半球的唯一一种熊科动物了(应知,澳洲的袋熊,乃是叫熊不是熊的有袋类动物)。

作为同是哺乳动物的熊,与人类有着不可思义的相似性。眼位朝前、上下肢有分工、前肢作为手掌,后肢支撑身体……他们虽然看上去是小短腿,好象笨拙不堪,实际上,熊在奔跑中,简直是风驰电掣,时速可达30英里。我相信,熊与人最无可争议的相同之处,就是,咱都没尾巴。

北极熊的耐寒能力是人类望尘莫及的,25万年前,北极熊从棕熊的一支进化并北迁,随极地气候的变冷而日益形成了一身保温效能极高的皮毛,北极熊的毛呈极透光的白色,中空结构,每根毛都堪称是精密的光纤加热器,不断为身体吸收热量,同时,黑色的熊皮也在不失时机地吸收热量。我们称熊为“熊瞎子”,是由于熊的视觉不甚发达,故须直立而望,但熊嗅觉要比人类强百倍,北极熊能够嗅到距它15米远的海豹的气味。除北极熊是肉食为主外,各种熊均为杂食,甚至会利用植物,自疗伤病。

远古,人们不知道熊的冬眠习性时,往往对熊的突然消失大惑不解,而随着春暖花开,熊又徒然冒了出来,简直不可理喻,觉得总有一天,人的祈望,也会像熊一样神秘地出现。冬眠,可不是谁都会玩儿的把戏,熊在冬眠中,能使自身的毒素无害化循环,可这对其他动物来说,可能也就意味病入膏肓,甚至一命呜呼。现代宇航科学家对熊的冬眠本领大为欣赏,希望能够弄清其中的机理,也让宇航员在漫漫的太空旅行中美美地大睡一场。

北美西部牛仔曾以面部留有熊的爪痕为荣,认为这种历险标志,对女子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当然,更多的人认为,熊是一种十分危险的猛兽,可事实上,在北美每年遭熊伤的仅有2-3人,这与车祸致死的人数相比,简直不值得一提。其实,熊只在生命受到威胁、家园遭到侵犯、后代被追赶、领域被打扰时,才去实施“正当防卫”的,由于力大过人,又往往“防卫过激”,但肇事之源不在熊,而在人,人的“贱招儿”,才招致熊的还击,我们对野生动物必须敬而远之,请给熊留点空间吧。美国黄石公园曾发生多起狗熊伤人事件,原因是游人喂熊,使熊产生错记,把食物与人类紧紧联系在一起,当有人突然不喂食物时,熊却旧情难忘,认为你背信弃义,便怒而挥掌,或老拳相向。这种现象与四川娥眉山的猕猴被人喂出了心理疾病一样,所以,与动物的关系最好是“爱我就别理我”。

对熊的保护,大概从罗斯福高抬贵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但对熊的伤害和虐待仍然时有发生,美国尤他州的一些狩猎爱好者每年要杀死约三百头野生黑熊,尽管本届冬奥会的吉祥物就是黑熊。中国政府早已将我国的三种熊公布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马来熊被列为濒危动物红皮书稀有(R)级、国家一级;黑熊为濒危动物红皮书易危(V)级、国家二级;棕熊为濒危动物红皮书濒危(E)级,国家二级。但目前仍有约六千只被称为“胆熊”的黑熊、棕熊,被无罪关押在养殖场中,处以终身监禁,被活活地抽取胆汁;最近,竟发生清华学生向北京动物园五只无辜黑熊棕熊泼硫酸的卑劣事件;去年,青岛动物园一名饲养员与人怄气,却迁怒于熊,先后毒杀2只马来熊(全国饲养总数仅几十只),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惨剧,竟发生在以文明自诩的、号称有知识、有才智的年轻一代身上,发生所在校打着“厚德载物”绿色大旗、却公然以实验之名厚颜无耻暴殄天物的大学生身上,我都感到作为一个所谓文明的人类,耻辱!但这类伤熊、乃至伤害生灵的诸多事件,作为一种警告信号,不能不令人沉思和反省,据悉,美国对死囚犯的调查中,发现80%的人有过虐、杀动物的经历。看来,我们的教育不能说没有问题,我们的道德教育不能说没有疏漏,我们东方传统固有的“好生之德”、“敬天惜物”思想,虽不能说已经失传,但却被国人远远地抛弃和忽略。孔子曰:“四海承风,畅于异类,凤翔麟至,鸟兽驯德,无他也,好生之故也。”何其精辟!

曾作为生态科学家的约翰-穆尔,由于多年野外考察,如承甘霖地接受着山河、鸟兽的熏陶和教育,其中包括一只熊。一次,在山中独行,无意中与一只棕熊遭遇,人熊对视,约翰-穆尔紧张地握着枪,思忖着:完了,熊肯定要吃我。出人意料地是,这只巨兽竟倒退几步,看了看他,又倒退几步,然后,不急不缓地消失在莽莽山林中。约翰-穆尔诧异不已,喃喃自语,他竟然都没伤我,是我闯入他的家园,可他却绅士般地退避了,不可能是他惧怕我,而是他的通情达理。后来,约翰-穆尔渐渐转变成为一个出色的生态伦理学家,并为我们留下这样的名言:“人类的爱、希望和恐惧,与动物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就像阳光,出于同源,落于同地!”


转过头来大概过了五、六天的时间,那两位老客就来家里取货了,我把熊胆拿出来递到这二位的手里,掂量着这只将近一斤多重的熊胆,这两兄弟乐得连嘴都快合不上了,又是对父亲和我连声道谢。两个人又看了我拿回来的熊皮和熊掌,兄弟两个相互对望着一迭声的叫着好。我禁不住生起了考较一下这二人是否有真才实学的想法,我笑着问其中的老大:“苗叔你看这几只熊掌哪只最好呀?”二兄弟中的苗老大看了看我,然后微微一笑,开始侃侃而谈:在明朝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十一里曾经讲过:“熊,冬日蛰(冬眠)时不食,饥则舐其掌,故其美在掌。”黑熊能人立而行,所以前掌特别灵活,掌花明显。但论个头大小却是后掌比前掌丰腴、偏长些。所以有“左亚、右玉”的说法。黑熊进入冬眠后,通常会用一只前掌抵住谷道,这只通常是左前掌,另一只前掌就专供它在蹲仓饥饿的时候舐吮,这只一般是右前掌。老人传言狗熊是今年用左前掌,明年一定换右前掌,一只掌一冬天不动,另一只掌天天舐之不停,所以唾液精华日夜浸润,此掌肥腴厚润是自然不过的了。等捕熊结束割取熊掌以后,熊掌在烹饪之前还需要把血水擦干(注意不能碰水),而后准备一个大口瓷坛,先用石灰在坛底铺好,在石灰上再铺上一层厚厚的炒米,把熊掌放入瓮中后,四周用炒米塞严,上面再放石灰封口,搁上一两年后,再取出洗净烹食,烹饪前还需将熊掌洗净后去毛,方法是用湿泥把熊掌包住,放入炉火里烧,等泥干透剥落, 熊毛便干净了。熊掌收拾干净后,要先在整个熊掌上抹上一层厚厚的蜂蜜(这样可以使其较容易煮烂),而后在文火上煮一个小时,这时熊掌会比原来大上一倍多,而且变得柔软,此时,再取出剥皮取肉。熊掌皮难剥,剥皮是对名厨技术的一大考验,取出熊掌肉后放在锅里用慢火煮,等煮得有些软了,又停火让它完全冷却,冷后再煮,煮后再停。三四次后,可以加山鸡、鹌鹑、禾花雀、香菇和冬笋等配料,和整只熊掌一起炖煮;也可以把熊掌切片和这些配料一起煮下锅。因为熊掌本身没有味道,必须借助这些配料入味。大约炖煮八九小时,熊掌肉几乎融化了,这道名菜才算大功告成。但吃熊掌讲究的一般只能吃前掌,还得吃狗熊活着时经常舐蜜的那只右前掌。所以煮熊掌时,一定要使用两只锅分而炖之,据说抵住谷道的那一只,炖好后总带点臭味。熊掌在上古历史上就与“驼峰、猴脑、猩唇、象拔(象鼻)、豹胎、犀尾、鹿筋。”齐名,被天下食客方家共称为山八珍。”小兄弟,你看我知道的还点过的去吗?我心中一动,这个问题没能难住他,索性我就再考较他一番,我看着周家老大嘿嘿一笑,大叔你果然学识渊博,真挺让我佩服。不过侄儿还有一事一直没弄明白,这熊胆的真假该如何识别呢?都知道熊胆贵重,有些猎户就投机取巧,用别的动物胆囊经过造假来冒充熊胆,把我们猎人的脸都丢尽了,周家老大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父亲,哈哈大笑起来,贤侄这是非要考校一下老叔到底有几斤几两了,我父亲坐在八仙桌旁边抽着他的大烟袋嘿嘿一乐,并不言语。苗姓老大瞅着我笑着说,那我今天就说上几个法子献丑了,简单鉴别熊胆真假的办法可以用舌头舔熊胆的表面,通常只有先有甜味后有苦味的才是真正的熊胆,其次可以取少量的熊胆粉,用火烧粉,如果粉末能起泡却闻不到腥味也可以证明此熊胆为真胆,最好的方法是取少量熊胆粉放在水杯里,如果熊胆粉与水溶解后并不发散,成一条黄线下垂杯底,此时可以转动水杯,如果能看到黄线随水转动保持不散,那就基本上是真熊胆无疑。听了他的一番话,我父亲站起了身形,大拇指冲着周家老大一挑,周老弟果然是行里人呢,真是好见识,老头子我也是佩服得紧呢。周老大看见父亲站起来夸赞他,赶紧一拱手,在老英雄面前班门弄斧了,两个人彼此伸出双手紧握,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我一看父亲都说话了赶紧恭维了几句,周叔你真是行家啊,小侄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周老大笑着对父亲说了一句,世侄有点意思,和老哥你年轻的时候真像。我父亲瞅了我一眼,嘿嘿一笑,兔崽子,赶紧去准备几个好菜,我要和这两位老弟好好喝几杯,我急忙跑到仓房里拿出来了一只山鸡、一个野兔、一小袋榛蘑、一把秋天在林子里采的山木耳,送到灶间让婆娘开始收拾做饭,等这几个菜做好了我和父亲一起陪着这两位经常打交道的客商把酒言欢,一直吃、喝到了黄昏时分,等到酒足饭饱之后,两位客商依前言将另外答应的酬金一根金条奉上,而且再次对我帮他们猎取熊胆连表谢意,我也向他们二人表示了多谢他们一直以来对我穆家的信赖。

吃过晚饭以后,大家彼此落座一边喝茶,一边说着闲话,那位年长的客商说道,感谢穆小弟古道热肠和侠义之心,熊掌这一桩心事终于了了。我们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就是上回来时提到的阿穆尔虎虎皮,当时也没有细说,现在猎取蹲仓熊这样的险事老弟不费吹灰之力就办得妥妥当当的,实在让我们老哥俩佩服得紧,所以才斗胆请穆小弟把猎虎之事细细思量。看能否帮我们这个大忙?如果这桩事情办成了,不但对于我们兄弟以后的生意大有助力,而且还能在政府方面上为我兄弟二人谋取一份好差使,所以请穆小弟一定尽力帮忙,酬金方面我们会付给高于别人收购虎皮的三倍价格,穆小弟你看能否帮忙?听了他的一番话,我一时拿不准主意,主要是这深冬光景想要上山猎虎却要比捕熊的风险大上不知多少倍,老虎一直是整个小兴安岭林区当之无愧的森林之王,不但体大勇猛,而且动作敏捷,还拥有着其它动物无可比拟的超强智慧和狡猾,老虎的疑心非常重,而且行踪诡秘,一般的猎人避之唯恐不及。而且老虎一般性喜住在高山顶端密布石砬子的洞穴,它能从山势陡峭的山岭顶上一路疾奔如飞的跳跃腾挪下来,四.五百斤的重量与它而言丝毫不会影响它从山顶跳跃腾挪的迅捷,所有山中的猛兽没有哪个敢与它正面搏杀,即使猛如黑熊这样的杀神遇到猛虎也一般都会避让。轻易不会招惹山大王,即便长着长长獠牙的野猪群面对单独巡山游曳的猛虎也会害怕,除非老虎吃饱喝足不愿意理睬野猪,否则十有八九野猪会凶多吉少,这份难度可想而知。这俩兄弟看到我半天没有吭声也都心知肚明。其中年长的客商笑着说,猎虎的凶险我们也都十分清楚,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可遇不可求的,就请穆小弟在机缘巧合的时候再帮我们这个忙也不迟。听他这么一说我才把悬着的心放下了,几个人又边说边笑地聊起了山中打猎的种种趣闻,待到将晚时分我把这二位老客送进客房,大家才各自歇息。次日一早,两位客商携带着那枚熊胆匆匆归去,临走的时候硬是又留下一根金条作为猎取虎皮的定金,我左推右挡也拦不住,最后只好连声道谢方才收下来,他们二人这才作罢,大家拱手作别,约定后会有期。


转过头来大概过了五、六天的时间,那两位老客就来家里取货了,我把熊胆拿出来递到这二位的手里,掂量着这只将近一斤多重的熊胆,这两兄弟乐得连嘴都快合不上了,又是对父亲和我连声道谢。两个人又看了我拿回来的熊皮和熊掌,兄弟两个相互对望着一迭声的叫着好。我禁不住生起了考较一下这二人是否有真才实学的想法,我笑着问其中的老大:“苗叔你看这几只熊掌哪只最好呀?”二兄弟中的苗老大看了看我,然后微微一笑,开始侃侃而谈:在明朝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十一里曾经讲过:“熊,冬日蛰(冬眠)时不食,饥则舐其掌,故其美在掌。”黑熊能人立而行,所以前掌特别灵活,掌花明显。但论个头大小却是后掌比前掌丰腴、偏长些。所以有“左亚、右玉”的说法。黑熊进入冬眠后,通常会用一只前掌抵住谷道,这只通常是左前掌,另一只前掌就专供它在蹲仓饥饿的时候舐吮,这只一般是右前掌。老人传言狗熊是今年用左前掌,明年一定换右前掌,一只掌一冬天不动,另一只掌天天舐之不停,所以唾液精华日夜浸润,此掌肥腴厚润是自然不过的了。等捕熊结束割取熊掌以后,熊掌在烹饪之前还需要把血水擦干(注意不能碰水),而后准备一个大口瓷坛,先用石灰在坛底铺好,在石灰上再铺上一层厚厚的炒米,把熊掌放入瓮中后,四周用炒米塞严,上面再放石灰封口,搁上一两年后,再取出洗净烹食,烹饪前还需将熊掌洗净后去毛,方法是用湿泥把熊掌包住,放入炉火里烧,等泥干透剥落, 熊毛便干净了。熊掌收拾干净后,要先在整个熊掌上抹上一层厚厚的蜂蜜(这样可以使其较容易煮烂),而后在文火上煮一个小时,这时熊掌会比原来大上一倍多,而且变得柔软,此时,再取出剥皮取肉。熊掌皮难剥,剥皮是对名厨技术的一大考验,取出熊掌肉后放在锅里用慢火煮,等煮得有些软了,又停火让它完全冷却,冷后再煮,煮后再停。三四次后,可以加山鸡、鹌鹑、禾花雀、香菇和冬笋等配料,和整只熊掌一起炖煮;也可以把熊掌切片和这些配料一起煮下锅。因为熊掌本身没有味道,必须借助这些配料入味。大约炖煮八九小时,熊掌肉几乎融化了,这道名菜才算大功告成。但吃熊掌讲究的一般只能吃前掌,还得吃狗熊活着时经常舐蜜的那只右前掌。所以煮熊掌时,一定要使用两只锅分而炖之,据说抵住谷道的那一只,炖好后总带点臭味。熊掌在上古历史上就与“驼峰、猴脑、猩唇、象拔(象鼻)、豹胎、犀尾、鹿筋。”齐名,被天下食客方家共称为山八珍。”小兄弟,你看我知道的还点过的去吗?我心中一动,这个问题没能难住他,索性我就再考较他一番,我看着苗家老大嘿嘿一笑,大叔你果然学识渊博,真挺让我佩服。不过侄儿还有一事一直没弄明白,这熊胆的真假该如何识别呢?都知道熊胆贵重,有些猎户就投机取巧,用别的动物胆囊经过造假来冒充熊胆,把我们猎人的脸都丢尽了,周家老大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父亲,哈哈大笑起来,贤侄这是非要考校一下老叔到底有几斤几两了,我父亲坐在八仙桌旁边抽着他的大烟袋嘿嘿一乐,并不言语。苗姓老大瞅着我笑着说,那我今天就说上几个法子献丑了,简单鉴别熊胆真假的办法可以用舌头舔熊胆的表面,通常只有先有甜味后有苦味的才是真正的熊胆,其次可以取少量的熊胆粉,用火烧粉,如果粉末能起泡却闻不到腥味也可以证明此熊胆为真胆,最好的方法是取少量熊胆粉放在水杯里,如果熊胆粉与水溶解后并不发散,成一条黄线下垂杯底,此时可以转动水杯,如果能看到黄线随水转动保持不散,那就基本上是真熊胆无疑。听了他的一番话,我父亲站起了身形,大拇指冲着苗家老大一挑,周老弟果然是行里人呢,真是好见识,老头子我也是佩服得紧呢。苗老大看见父亲站起来夸赞他,赶紧一拱手,在老英雄面前班门弄斧了,两个人彼此伸出双手紧握,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我一看父亲都说话了赶紧恭维了几句,苗叔你真是行家啊,小侄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苗老大笑着对父亲说了一句,世侄有点意思,和老哥你年轻的时候真像。我父亲瞅了我一眼,嘿嘿一笑,兔崽子,赶紧去准备几个好菜,我要和这两位老弟好好喝几杯,我急忙跑到仓房里拿出来了一只山鸡、一个野兔、一小袋榛蘑、一把秋天在林子里采的山木耳,送到灶间让婆娘开始收拾做饭,等这几个菜做好了我和父亲一起陪着这两位经常打交道的客商把酒言欢,一直吃、喝到了黄昏时分,等到酒足饭饱之后,两位客商依前言将另外答应的酬金一根金条奉上,而且再次对我帮他们猎取熊胆连表谢意,我也向他们二人表示了多谢他们一直以来对我穆家的信赖。

吃过晚饭以后,大家彼此落座一边喝茶,一边说着闲话,那位年长的 苗姓客商说道,感谢穆小弟古道热肠和侠义之心,熊掌这一桩心事终于了了。我们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就是上回来时提到的阿穆尔虎虎皮,当时也没有细说,现在猎取蹲仓熊这样的险事老弟不费吹灰之力就办得妥妥当当的,实在让我们老哥俩佩服得紧,所以才斗胆请穆小弟把猎虎之事细细思量。看能否帮我们这个大忙?如果这桩事情办成了,不但对于我们兄弟以后的生意大有助力,而且还能在政府方面上为我兄弟二人谋取一份好差使,所以请穆小弟一定尽力帮忙,酬金方面我们会付给高于别人收购虎皮的三倍价格,穆小弟你看能否帮忙?听了他的一番话,我一时拿不准主意,主要是这深冬光景想要上山猎虎却要比捕熊的风险大上不知多少倍,老虎一直是整个小兴安岭林区当之无愧的森林之王,不但体大勇猛,而且动作敏捷,还拥有着其它动物无可比拟的超强智慧和狡猾,老虎的疑心非常重,而且行踪诡秘,一般的猎人避之唯恐不及。而且老虎一般性喜住在高山顶端密布石砬子的洞穴,它能从山势陡峭的山岭顶上一路疾奔如飞的跳跃腾挪下来,四.五百斤的重量与它而言丝毫不会影响它从山顶跳跃腾挪的迅捷,所有山中的猛兽没有哪个敢与它正面搏杀,即使猛如黑熊这样的杀神遇到猛虎也一般都会避让。轻易不会招惹山大王,即便长着长长獠牙的野猪群面对单独巡山游曳的猛虎也会害怕,除非老虎吃饱喝足不愿意理睬野猪,否则十有八九野猪会凶多吉少,这份难度可想而知。这俩兄弟看到我半天没有吭声也都心知肚明。其中年长的客商笑着说,猎虎的凶险我们也都十分清楚,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可遇不可求的,就请穆小弟在机缘巧合的时候再帮我们这个忙也不迟。听他这么一说我才把悬着的心放下了,几个人又边说边笑地聊起了山中打猎的种种趣闻,待到将晚时分我把这二位老客送进客房,大家才各自歇息。次日一早,两位客商携带着那枚熊胆匆匆归去,临走的时候硬是又留下一根金条作为猎取虎皮的定金,我左推右挡也拦不住,最后只好连声道谢方才收下来,他们二人这才作罢,大家拱手作别,约定后会有期。


老百姓常说“年好过,日子难熬”,转眼之间,农历的二月二很快就过去了。一过二月二,整个过年的事就算告一段落,新的一年又该忙碌起来。这一天,我正在自家院子里练习从爷爷那传下来的拳法。莫日根突然来到了家里,这让我很惊讶,从上次围捕狼群回来以后我们一直都没有见过面,他们鄂伦春族人的生活习性和满人、汉人都很不一样,居住的环境、生活上的习俗都有自己固定的习惯。我见他突然来访想必是有什么大事情来找我商量,我急忙收住拳势把他迎进屋中坐下,给莫日根倒上热茶彼此寒暄了几句,莫日根和我提到了前一阵我上山猎熊的事情,他一进屯子里就碰上几个相熟的猎户和他说起了,都说有十来年光景没见过如此大的熊胆,我连称惭愧,自己这点微末道行和众多狩猎前辈比起来真是不值一提。莫日根和我又唠了几句闲话,慢慢转入正题,说明了今天的来意。原来他们鄂伦春猎人部落的族长前几日饮酒之后受了些风寒,刚开始也没有在意,喝酒后几天又参加了围鹿。回来之后开始的时候腿脚有点行动不便,本来族长也没有在意,不料过了几天病情越来越重,不但行动甚为不便,而且嘴眼歪斜越来越严重,找来族中最好的郎中经过细细诊治以后,郎中认为得此病的症结是由于“四肢拘挛,腰脚不随,”就是说一方面老族长逐渐年龄有些偏大,体质上不如从前,经不住这样剧烈的强体力活动,再加上面部的肌肉前几天酒后又受了风邪侵袭,要想根治必须使用当年的虎头头骨,方法就是需要将当年猎取的虎头骨用酒或醋涂抹,然后使用炭火炙烤入药,而且最好是使用虎身上的头骨、胫骨,尤其以虎骨颜色色黄者为最佳。治疗风疾使用虎骨这种说法由来已久,我也早有耳闻。在《本草纲目: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二)中注明:凡虎身数物,俱用雄虎者佳,药箭射杀的老虎,其骨不可入药,主要是由于箭上的毒汁会浸溃进骨血之间,这样的虎骨非但救不了人还会伤人。书中记载“风从虎者,风,木也;虎,金也。木受金制,焉得不从?故虎啸而风生,自然之道也。所以治风病挛急,屈伸不得,走疰,骨节风毒,癫疾惊痫诸病,皆此义也。” 汪机曰∶“虎之强悍,皆赖于胫,虽死而胫犹 立不仆,故治脚胫无力用之。” 时珍曰∶虎骨通可用。凡辟邪疰,治惊痫温疟,疮疽头风,当用头骨;治手足诸风,当用胫骨;腰也。虎啸风骨为胜。”虎骨治风疾的奇效我也早有耳闻。父亲存有的几本古书里都记载并佐证了这一说法,在《兵部手集》里即有臂胫疼痛∶“以虎骨酒治之,不计深浅皆效。用虎胫骨二大两(捣碎炙黄),羚羊角(屑)一大两,新芍药二大两(切)。三物以无灰酒浸之,养至七日,秋冬倍之。每日空腹饮一杯。” 若要速服,即以银器物盛,于火炉中暖养三二日,即可服也。”在崔元亮《海上方》中也有类似的药方记载:“腰脚不随,挛急冷痛∶可取虎胫骨五、六寸,刮去肉膜,涂酥炙黄捣细,盛酒一斗浸之,糠火微温。七日后,任情饮之,当微利便效也。又方云∶虎腰脊骨一具,前两脚全骨一具,并于石上以斧捶碎,安铁床上,文炭火炙,待脂出则投无灰浓酒中密封,春夏七日,秋冬三七日。任性日饮三度。患十年以上者,不过三剂;七年以下者,一剂必瘥。”听完他的来意,我一下子想起了年前来家里的那两位客商所托猎取虎皮之事。正在回味之间,莫日根看我半天不曾言语,以为这件事情让我很为难。他连忙解释,这个老族长乃是他本家直系,论关系是他亲爷爷的堂兄,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传奇猎手。在族中德高望重,甚受尊敬。这个事情是由部落长辈特意交代给他务必完成的任务,所以他无法推辞。我听到莫日根的言语才回过神来,连忙把前一阵外面过来两个客商来找我,让我留意虎皮的事情原原本本对他讲明。莫日根听了之后才明白我愣神的原因,忐忑不安的心才放下。他和我说明,这次部落只需要虎的头骨和胫骨给老族长用药,虎皮虽然珍贵,鄂伦春猎人部落并不十分看重,主要是事情发生的突然,一时之间部落里难以找到新近猎获的老虎,所以才十分着急。为了这次猎虎的事情,部落一共征召了十名最彪悍、最有经验的鄂伦春捕猎能手,准备于近日进山猎虎,因为他深知我在狩猎中的能力,又有了上次并肩血战狼群的共同历险,所以特意向族中长老建议让我加入本次猎虎行动,推荐我的理由除了私交以外,他也言明非常看重我的那杆水连珠步枪的威力。说实话,这种步枪的确要比普通猎枪更精准,更具威力。在猎取大型猛兽上更有助力。在与大型猛兽的对抗中,即使只是抢出几秒钟的时间,人兽的最终命运往往都会被彻底改变。听完莫日根的话,我知道这件事情无论从公私哪个角度我都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我爽快地答应了。莫日根非常高兴,嘱咐我这几天抓紧准备猎虎前的准备,进山之前部落还要举行祭山仪式,部落里的长老担心老族长的身体状况,估计很快就会组织一众猎手上山。我一边答应一边起身将莫日根送走。


兄弟,因为你的缘故,我才每日贴一节的,否则,我三四天才打算更新一节的。

送走莫日根,我和父亲说起了答应莫日根进山猎虎的事情,父亲听说过几日我要进山猎虎,沉吟了一会,最后说道:既然已经答应朋友了,就没有失信的道理。但是上山猎虎和猎取别的野兽还是大不一样,其中的过程往往充满极大的凶险,你也不是第一天打猎的雏儿了,凡事都要动脑子,自己应该对进山猎虎有个详细的准备才行,这样才能保证此次猎虎能有更大的胜算,我听罢连连点头。父亲仔细看了看我,然后嘿嘿一笑,你也是现在方圆百里猎户当中的佼佼者了,论枪法、论经验也都算不错了,但说到猎虎,你对老虎这种猛兽的习性和本事究竟了解多少呢?我今天就考考你,我听了父亲的话,知道他是担心我上山猎户遇到危险,舔犊之情我当然心知肚明。为了打消他的担心,我决定把我知道的关于老虎的习性和特点都给老爷子说道说道,省得上山以后他老人家为我担惊受怕。

在林区生活的人习惯上把小兴安岭上生活的老虎称为东北虎,又称阿穆尔虎(黑龙江的俄语名称),最早起源于中国东北气温寒冷的山区,习惯上也被称东北虎,是体型最大、战斗力最强悍的猫科动物。几万年前,当时的中国东北地区的老虎数量极多,其中的一批更加高大,体型更加健硕的东北虎向更远、更冷、更广袤的西伯利亚平原迁徙,它们的族群在深远、广袤的西伯利亚平原生根,发芽,繁衍栖息,从基因来看,这批虎父体母体都十分高大,幼虎也相应遗传了这优秀的血统,体型上更显高大威猛。逐渐形成了西伯利亚虎群族系,一般情况下地区所在的区域纬度越低,动物的体型会越小,其体型、体重有随纬度的增加而呈正比增加的趋势这一说法。越向北体型越大。最低纬度的就是生活在南亚次大陆热带雨林之中的苏门答腊虎了,生活的环境处于北纬五度附近,而朝鲜位于北纬四十度附近,所以朝鲜虎在北方老虎家族中是体型最小,体重最轻的虎种。在中国境内长白山及大小兴安岭区域活动的东北虎与真正的西伯利亚虎也存在一些差异、小兴安岭在北纬四十五度和五十度之间,而西伯利亚则是在北纬六十度到七十度左右,所以东北虎和纯种意义上的西伯利亚虎在体重和身形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据说有人在俄罗斯曾看见重逾千斤的西伯利亚虎。在夏天老虎的虎毛一般呈棕黄色,冬天为了适应周围的环境变化,体毛经常会变成淡黄色,东北虎的桔黄色要比其它种的虎淡一些。它的条纹不是黑色而是棕色,条纹的间隔比较宽。它的胸部与腹部都为白色,其颈部环有一圈非常厚实的白色毛。其背部和体侧一般有多条横列的黑色条纹,通常2二条靠近呈柳叶状,虎头大而圆,前额上的数条黑色横纹,中间常被串通,极似“王”字,故有“森林之王”和“万兽之王”的美称(另一说法:“王”是根据虎头斑纹之状所造的象形文字)。耳短圆,背面黑色,中央一般都带有一块白斑,日常捕猎主要靠捕捉野猪、马鹿、狍子等为食,它白天常在树林里睡大觉,喜欢在傍晚或黎明前在森林、灌木和野草丛生的地带进行猎食。成年的东北虎一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山林中四出游荡,独来独往,没有固定住所,只是到了每年冬末春初的发情期,雄虎才筑巢,迎接雌虎。不久,雄虎多半不辞而别,产崽、哺乳、养育的任务将由雌虎承担,虎的繁殖率也较低,它的寿命一般为二十年左右,一般每年十二月至次年二月发情,雌虎怀孕期约三个月,多在春夏之交或夏季产崽,每胎产二~四崽。雌虎生育之后,性情特别凶猛、机警,它出去觅食时,总是会小心谨慎地先把虎崽藏好,防止被人和山中其它野兽发现,回窝时往往不走原路,而是沿着山岩溜回来,走过的路上一般都会用虎尾清扫自己留下的爪印,不给其它跟踪的兽类留下一点痕迹。幼虎依靠吮吸母虎的乳汁长大,要跟随母虎一、二年以后才能独立生活,三、四岁时候幼虎才正式进入性成熟时期。



兄弟你客气了,喜欢就好。关于捕猎的这些知识一般的书上你还真是看不遇到。呵呵。

老虎一般都是独居习性,具有十分明显的领地划分行为,老虎的领地概念非常强,对于胆敢进入自己领地范围内的野兽,不论是同类,还是狼、熊、野猪、猞猁一律驱逐。成年老虎会每隔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定期对自己的领地进行巡查,它常常会将尿液尿在领地边缘的大树上,作为对其它野兽进入领地的警告标记,一头成年公虎的领地范围一般在方圆二百公里左右,老虎喜欢夜间出行,感官敏锐,性情凶猛,体魄雄健,行动敏捷,成年公虎肩高一般在一米二左右,平均体长三米五(身长可达二米四,尾长约一米一),平均体重能达到三百公斤左右,毛厚,不畏寒冷,虎皮十分珍贵,成年东北虎的牙齿咬合力十分强大,大约在五百斤左右,虎牙通常为三十个,分为门齿、犬齿、前臼齿和臼齿。在颌前骨牙槽内嵌有三对门齿,成一横列,最外侧的一对门齿最大,呈尖形,中央门齿比第二门齿稍小。门齿后面隔一间隙是犬齿,犬齿十分粗大,呈圆锥状,齿尖部稍向后弯,虎的犬齿长度大约在六厘米左右,虎的咬合深度约为十一厘米左右,虎爪在猫科中最长,大约在十厘米左右,老虎前掌是猫科中最大的,雄虎的掌垫宽约十点五-十一厘米,掌击是老虎捕猎的常用手法,其掌力居猫科之冠,瞬间爆发的掌力可达八百公斤,老虎四肢粗壮,后肢力量强大,可以完全直立,后肢力量的强大支撑直接提高了老虎的跳跃能力,老虎借助于快速奔跑纵起可摸高达五米以上,老虎由于肩高适度,所以能在高速奔跑下有更低的重心,更强的抓地力,更灵活的身体控制力及更加突然的隐蔽攻击优势。东北虎的肌肉纤维极为粗壮,几乎找不到多余的脂肪,其脂肪主要在分布在皮下,而不是附着在肌肉上,其肌肉重量能占全身重量的70%左右。这也是老虎在扑、咬动作中能具有强大爆发力最主要的原因。老虎捕食通常都是采取偷袭战术,然后才是短距离的冲刺,老虎冲刺甚至能达到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老虎与其它野兽相遇,它的正面虎掌击杀成功率相当高,击杀手法也非常丰富,直接能把其它动物的颈椎拍断,近身则能用它强有力的犬齿咬住动物喉咙,直到将猎物窒息致死。一般对较小的动物的攻击手段几乎就是直接拍断颈椎,对超过二百公斤的猎物如黑熊、野猪主要是伺机咬端颈部,然后利用强大的咬合力咬碎其脊髓,常说的老虎捕猎使用的三绝招就是“一扑、二掀、三剪”,“一扑”是指老虎能依靠自身良好的平衡能力将前肢直立,借助自身三、四百斤的体重直接扑倒猎物,根据不同的猎物分别采取咬住咽喉、咬碎头骨,咬断脊椎这几种方法猎杀,“二掀”就是在一扑落地没有扑到猎物以后马上会将上身仰起,抖动腰胯向一侧翻身,然后使用后腿向后蹬踏猎物,“三剪”就是在上面两招没有奏效的情况下老虎会用它那一米多长粗如钢鞭的尾巴横扫猎物,老虎横扫尾巴的力量足以把一头成年壮狼的腰直接扫断,平时喜欢以野猪和马鹿为主要的猎食对象。每只老虎都会留下显示自己领地的独特标记,有时候老虎会停下脚步,用两只后脚依次刨地,留下明显的抓痕(俗称地挂),并且会拉下一些粪便。有时候老虎会在自己巡游的路线上往灌木丛或树干上喷射尿液,这些嗅觉上的信号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告诉经过此地的其它野兽,这是谁留下的痕迹;如果是一只雌虎,还会从尿液中告诉别的成年公虎她是否处于发情期。父亲听我说完这番话,点了点头,却没言语。我自认对老虎习性的认识比绝大多数猎户都要更全面些,却并没能得到父亲的认可,不禁暗自感到奇怪。父亲瞅了了瞅我然后说道,你是不是觉得对老虎已经很了解了?觉得我应该夸奖你几句?我故作谦虚的说,那一定是没有你老人家知道的多,父亲看了看我的表情只是嘿嘿一笑。突然问了我一句,你说了这么多,那猎虎该使用什么武器呢?我听了这句话不禁一愣,打猎当然要用猎枪了,外带可以使用弓弩、腰刀作为辅助猎具,但我知道父亲故意有此一问必有深意。看到我一愣神,父亲不再说笑了,走进里屋,打开了他那很少开启的八仙桌底层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幅画轴,那幅画卷一看就有很多年头了,父亲让我走到近前,缓缓的打开了这轴画卷。我凑到近前一看,画卷上画着一杆十分怪异的大枪,说它怪异是因为大枪一般就是枪杆上配有枪头,不论是白蜡杆还是枣木杆,也不论是钢枪头还是铁枪头,都是如此。而眼前画轴里的这杆大枪却和普通的大枪形状区别甚大,在大枪旁边标注着几行字迹,“虎枪:枪身一丈三,枪头铁质,柄木质,枪身饰云龙缨穗纹,前锐后锋,中起脊,有血槽,形制如矛,枪刃为圭形,刃中起棱,枪刃处左右横系鹿角棒各一。头缠黑皮,枪头附皮套。”


我低头对着画轴上画的大枪仔细看了好几遍,抬头望着父亲,难道这是专门猎虎用的枪吗?父亲看着我点了点头,然后坐在了桌子旁边的椅子上,又说道,你再仔细看看它的枪头有什么特征?我又认真看了看画中这把怪异的大枪,终于发现了它的枪头和枪杆之间套连的铁管极长,是普通枪头的长度三倍不止,我把观察后的结果告诉了父亲,父亲满意的点了点头,面露嘉许。又说道,那你琢磨一下为什么枪头要用如此长的铁管相套连?听到父亲这样一问,我脑中灵光一闪,一下子明白过来。我兴奋地对父亲说,用这么长的套管将枪头和枪杆套连是为了在使用虎枪的时候,需要将枪头刺入虎的前胸,而老虎一旦被刺伤以后,就会狂性大发,一定会用力挣脱虎枪的束缚,普通枪头被老虎用力扭动必然被折断,而套有铁杆的枪头则不易被折断。嘿嘿,“孺子尚可教也。”终于从父亲嘴里说出了今天第一句夸奖我的话。父亲又问我,那你再说说为何在这虎枪枪刃左右还要各横系一只鹿角棒呢?我一时之间还真没有琢磨出来这两个鹿角棒的用途,父亲看看我的表情,微微一笑,我也不难为你了,索性就告诉你吧,虎枪枪刃两边的鹿角棒就是为了在虎枪刺中老虎的时候防止枪头刺入过深无法拔出,因为鹿角韧性大,不易被折断,所以被使用来做阻隔枪头过深插入虎体的一种防护手段。我来给你说说这幅画的来历,这幅画轴是当年你爷爷离开京城逃亡的时候带出来的,是一位当年和你爷爷相交莫逆的虎枪营校尉送给你爷爷大婚的礼物,画中绘制的虎枪乃是皇帝禁卫军之一“虎枪营”独有的猎虎装备,虎枪营健卒的使命是扈从皇帝参加围猎。“凡皇帝行围则随从前导,遇虎列枪以备,得旨即射杀,或追踪或寻山,得虎具奏以献;凡驻御营则分两路伏设地弩,以防虎豹;凡出巡则前引扈从,分巡御道,谒陵则任巡哨、搜山及进陵前引枪环卫等各项差务。”虎枪兵大多是从八旗、前锋、扩军、火器等各营精挑细选出来的骁勇士卒组成,编制通常为六百人。我听了父亲的解释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以前围猎猛虎是专门使用虎枪的。父亲听了我的话点了点头,使用虎枪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二点,你切切记住,第一,遇到猛虎扑来需执虎枪刺其前胸,由于虎枪枪身极长,这样能防止老虎近身用虎爪伤人,第二,待虎枪抵住老虎前胸以后需低身握住枪杆用力顶住,此时不能让老虎用力后脱离虎枪的钳制。旁边的人可以利用这一最佳时机使用猎枪或弓弩对行动颇显费力的老虎进行射杀,这样去猎虎才能确保不出大错。明白了吗?我听了父亲的这番话才终于悟出,老猎手积累多年的经验才是其狩猎生涯当中最宝贵的财富,是能让后辈获益不浅的无价之宝。

自从和父亲一番交谈以后,我就为上山猎虎进行各种准备,水连珠步枪、子弹、弓弩、箭支、单筒望远镜、捕兽夹、打马棒、祖传腰刀、猎斧、一捆50米长的粗麻绳,准备在上山攀岩陡峭石砬子的时候可以借力,唯一缺少的就是那把父亲给我看到的画中虎枪,我把这一担心跟父亲说了出来,父亲听了我的话只是一笑,并不多做解释,弄得我有点摸不着头脑。就这样又过了二三天,莫日根再次来到了家里,跟我说上山的前期准备已经全部完成,明天邀请我去他们部落参加祭山仪式之后就进山猎虎,我偷偷的把父亲和我说的使用虎枪猎虎的事情和他说了,他很惊讶我竟然知道虎枪营殪虎的事情,然后他告诉我,鄂伦春猎人部落自祖上起就一直有虎枪兵应征进入清朝的虎枪营随驾殪虎,他们部落里也一直有虎枪留存,族中也有一脉传下来尤其擅使虎枪的好手,这次去的十个人里就有两名专门使用虎枪的猎手。我一听才明白当初我问父亲的时候他为什么并不着急的原因,原来他早就知道鄂伦春部落里一直就有虎枪兵的后裔。我心里暗暗嘀咕,这真是一个狡猾的老猎头,不过说实话也确实服气,看来自己的这点狩猎经验和前辈比起来实在不值一提,需要学的东西太多了,如果妄自尊大,自以为是,那真是要贻笑大方了。



第二天一早,我带好狩猎装备,骑上家里的一匹健马直奔莫日根他们的鄂伦春部落而去,半个时辰不到,就来到了距离靠山屯西南方向大约十里之外的鄂伦春族群居住的部落,说起“鄂伦春”这一民族名称的来历,最早是在清初始见文献有记载。《清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一份奏报中首次提到“俄尔吞”,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上谕中称之为“俄罗春”。此后才比较统一的以鄂伦春这一名称来称呼他们。“鄂伦春”一词自古以来有两种含义:其一为“使用驯鹿”的人,其二为“山岭上”的人。鄂伦春族的祖先最早是“室韦”人,即世代居住在森林里的人。到了元代,被称之为“林木中的兀良哈”,到了明代被泛指为“北山野人”。鄂伦春族人属于游牧狩猎部落,他们几百年来一直都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这样的广阔地区。十七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很多鄂伦春人南迁,渐渐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地区。清朝立国初期,鄂伦春族作为“索伦部”的一部分,被编入“布特哈八旗”,从此鄂伦春族被纳入清朝的统治范围,对清朝承担贡纳貂皮和服兵役两大义务,充当骑兵的鄂伦春人被称为“摩凌阿鄂伦春”,意思是“马上鄂伦春”,贡纳貂皮的猎民们被称为“雅发罕鄂伦春”,意思是“步行鄂伦春”。 同治年间后,根据鄂伦春人游猎的区域实行了“五路、八佐”和“四路、八旗、十六佐”的建制,并一直延续至清末。他们富有代表性的传统居所被称作“仙人柱”,“仙人柱”是鄂伦春语,意为“木杆屋子”,汉语称之为撮罗子,是鄂伦春族游猎时期居住的房屋,通常是用桦木杆和桦树皮或兽皮搭盖而成的简易房屋。它类似于美洲印第安人的庐帐住所,呈圆锥形,首先用两根“阿杈”(带杈的杆子)支起,然后把六根“托拉根”(搭在阿杈上的主杆)搭在阿杈上。顶端套上“乌鲁包腾”(柳条圈),在乌鲁包腾周边搭上二十多根树杆,即为“仙人柱”的骨架。覆盖物分两种:冬天用狍皮和芦苇帘,狍皮缝制成三块扇形的围子,芦苇帘压在围子上面。也是用桦树皮覆盖在“仙人柱”之上,从桦树上把桦树皮剥下以后,将桦树皮里外凸凹不平的部分剥掉,最后只剩中间的薄皮,再把这种皮放在锅里蒸煮,晒干后能保持柔软,不易折断,把加工好的桦树皮一张一张缝合起来,最后变成宽为一米,长三-四米的覆盖物铺在仙人柱树干的支架上。西南侧或东南侧留门,门帘冬季是狍皮做的,其他季节则用柳蒿枝条织成。顶端留空出烟,下雪天,为了防雪而盖上一块皮子。仙人柱内三面住人,一面是门,门上挂狍皮或柳条门帘,在地当中有一火堆,是取暖做饭用的。这种简易房子很容易拆盖,而且建造“仙人柱”的原料在兴安原始森林中随处可以找到,所以非常适合于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由于有经常迁徙的习惯,“仙人柱”内的摆设也非常简单,除了睡铺之外,都是必要的生活和生产用品,煮饭使用的锅一般吊起来,或用铁架、石头架起来。“迈罕”一般是鄂伦春猎户出猎时搭盖的临时住所,“迈罕”一般是使用三至四幅白布连接成长方形的布蓬,搭在两根竖起的木杆和一根横着的木杆上,然后四角插上细木杆,将布蓬上的绳套套在杆上,简易的“迈罕”就搭成了。一般在冬天为了取暖,鄂伦春人也习惯去盖木刻楞房子,就是用木头码垛堆起来的房子,盖房的木材一般都会选用直径在三十厘米左右的原木,量好尺寸,将每根原木的两面砍平,两端砍成同一规格的凹槽和凸形,然后将砍好的木头一层一层的垛起来,两端连接处咬合在一起,木层之间的缝隙用大泥封死,再搭上房盖安上门窗就可以住人了,这种房子比土窑子要好的多,不仅敞亮暖和而且还结实耐用,通常可以住好多年。我眼前整片鄂伦春部落差不多既有“仙人柱”的屋子,也有木刻楞盖的房子,在村口附近玩闹的几个鄂伦春少年看到有外人来到部落,急忙去向大人禀告,一会,莫日根和几位族中长辈就来到外面,莫日根看到是我来了,十分高兴,急忙把我向族中的长者进行介绍,就这样大家相互寒暄着一起走进了他们的居所,在一处居所内,屋中分别站立着十名左右的鄂伦春猎手,屋子中间火堆旁边席地而坐着五名老者,莫日根向我一一引见,这几位原来就是他们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辈,我向几位老人家一一施礼,几位老者对我能协助这次猎虎表示了谢意,又为我一一介绍了参加围猎的猎户。大家坐下一番寒暄之后,几位老者起身带领所有人来到了鄂伦春狩猎之前举行祭山仪式的祭堂,就见祭堂正中央摆放着一个巨大木刻的老人像,莫日根告诉我说,这是鄂伦春信奉的山神“白那恰”,白那恰神像一般是选用一棵大松树做材料,在树的一面将树皮全部刮掉,用猎刀在松树上刻出一位老者的头脸、眼睛、眉毛、嘴和胡子,然后用黑木炭将脸部描黑,再用火把燎过之后,山神就能显灵保佑上山狩猎的鄂伦春猎人了,那位领头的族长在白那恰神像前非常郑重的摆上祭品,祭品分别是山中猎物的头、尾、爪、整鸡、白酒、及捕猎的猎具,然后点燃松香,将松香洒在火堆上,一股带有松油特有的清香向四周弥散开来,所有的人都跟随着族长跪下,族长手里端着桦皮碗,碗中盛着马奶酒,向神像敬洒,口中说道:“山神啊,我们把乌力楞建到您的山上,请保佑我们的大人和孩子吧,请赐福给我们吧,赐福给山林吧,族中的勇士病了,我们要上山猎取老把头了,请保佑你的子孙平安归来吧。”说完这番话,族长拿着一块狍子肉抹在“白那恰”神像的嘴边,然后所有人都跟着他一起趴在地上给山神像磕了三个头才起身,族长用短木头堆在仙人柱中央的吊锅下把火点着了,开始煮已经放在吊锅里的狍肉肉干和柳蒿芽,按照鄂伦春的传统,这个吊锅一旦点着火,直到上山打猎的猎人平安归来才可以熄灭,否则就会给猎人的生命和狩猎过程带来危险,直到这个时候整个祭山仪式才算全部完成。


举行完祭山仪式,几位老者和我们一一道别后就离开了,我们也回到距离祭山仪式不远的一处仙人柱里,大家这才终于不再像刚才举行祭山仪式那么庄重和拘谨,大家总算能坐下来好好吃点东西说说话了,我向周围莫日根的族人一一客气的打招呼,他们也都对我报以憨憨的笑容,从外表上很难把这些人和在兴安森林叱咤风云,捕狼搏虎的猎手联系到一起,在我身边围坐着的鄂伦春猎手基本上周身都穿着用狍子皮经过鞣制做成的皮袍,皮袍带上襟,袍边、袖口都镶有薄皮边,领口、袖口、襟边、大袍开衩处均有刺绣、补花等装饰,纹饰用浪花纹、双回纹、鹿头云卷纹、马纹、一一不等,上身多半穿狍皮衣、下身穿皮裤,戴狍头皮帽,脚上穿着塞满乌拉草的皮靴。在冬天,男子大都穿着皮毛外翻的袍子,整个皮筒周围用狍、鹿、犴筋捻成的线缝纫起来,狍皮猎装不仅既柔软耐磨,而且防寒效果极好。鄂伦春猎人戴在头上的狍头皮帽也很有意思,是用完整的狍子头皮制作而成的,制作时先将袍子头皮完整剥下,熟好皮子,把眼圈的两个窟窿镶上黑皮子,再把两个真耳朵割掉,用狍皮做成两个假的耳朵重新缝上,狍子的角原样保留即可,带上这种帽子在冬天出猎,不仅能保暖御寒,而且还是狩猎的一种极好伪装。在冬天里,因为食物匮乏,老虎、野猪、狼、猞猁、远东豹都喜欢猎食狍子这样的大块头猎物,带着狍头皮帽的鄂伦春猎人持猎枪趴在灌木丛中,像一只狍子一样用来诱惑其它野兽,周围埋伏着一起参与围猎的猎户,等到有野兽上当过来捕猎狍子的时候众人会对野兽开枪射击,十有九中,不失为冬季狩猎的一种很好的技巧,鄂伦春猎人还会自己动手,用桦树皮做成桦树口哨,能模仿出很多种动物的叫声,用来作为诱捕猎物的辅助工具。屋子中间的吊锅里大块的狍子肉已经被煮的烂熟,肉的香味弥散在整个仙人柱里,给寒冷的冬日增加了不少温暖,几个猎户在吊锅旁边地上的泥墩子上架起短木头开始烤肉,一串串插在削尖木棍上的鹿肉、狍子肉、野猪肉陆续被放在火上熏烤,肉干在火上向下流淌着肥油,从肉上滴下来的油脂落在火上不时响起噼啪的声音,烤肉的香味越来越浓郁。很快,在吊锅里面已经剔除骨头的狍子肉、狍肺、狍脑子就煮好了,大家纷纷起身将肉食从吊锅里捞出来,装在已经放好盐巴、野茶花、野韭菜、柳篙芽的桦木碗里,上面浇上一层已经烧开了的野猪油,霎时间,屋子内香气四溢,肉还没吃到嘴里,肚里的馋虫就开始叫了,大家伙一边盛着肉,一边喝着鄂伦春自酿的马奶酒,整个仙人柱里其乐融融。


举行完祭山仪式,几位鄂伦春族长辈和我们一一道别后就离开了,我们也回到距离祭山仪式不远的一处仙人柱里,大家终于可以不再像刚才那么庄重和拘谨,总算能坐下来好好吃点东西说说话了,我向周围莫日根的族人一一客气的打招呼,他们也都对我报以憨憨的笑容,从外表上很难把这些人和在兴安森林叱咤风云,捕狼搏虎的猎手联系到一起,在我身边围坐着的鄂伦春猎手基本上周身都穿着用狍子皮经过鞣制做成的皮袍,皮袍带上襟,袍边、袖口都镶有薄皮边,领口、袖口、襟边、大袍开衩处均有刺绣、补花等装饰,纹饰用浪花纹、双回纹、鹿头云卷纹、马纹、一一不等,上身多半穿狍皮衣、下身穿皮裤,戴狍头皮帽,脚上穿着塞满乌拉草的皮靴。在冬天,男子大都穿着皮毛外翻的袍子,整个皮筒周围用狍、鹿、犴筋捻成的线缝纫起来,狍皮猎装不仅既柔软耐磨,而且防寒效果极好。鄂伦春猎人戴在头上的狍头皮帽也很有意思,是用完整的狍子头皮制作而成的,制作时先将袍子头皮完整剥下,熟好皮子,把眼圈的两个窟窿镶上黑皮子,再把两个真耳朵割掉,用狍皮做成两个假的耳朵重新缝上,狍子的角原样保留即可,带上这种帽子在冬天出猎,不仅能保暖御寒,而且还是狩猎的一种极好伪装。在冬天里,因为食物匮乏,老虎、野猪、狼、猞猁、远东豹都喜欢猎食狍子这样的大块头猎物,带着狍头皮帽的鄂伦春猎人持猎枪趴在灌木丛中,像一只狍子一样用来诱惑其它野兽,周围埋伏着一起参与围猎的猎户,等到有野兽上当过来捕猎狍子的时候众人会对野兽开枪射击,十有九中,不失为冬季狩猎的一种很好的技巧。鄂伦春猎人还会自己动手,用桦树皮做成桦树口哨,能模仿出很多种动物的叫声,用来作为诱捕猎物的辅助工具。屋子中间的吊锅里大块的狍子肉已经被煮的烂熟,美味的肉香弥散在整个仙人柱里,给寒冷的冬日增加了不少温暖,几个猎户在吊锅旁边地上的泥墩子上架起短木头开始烤肉,一串串插在削尖木棍上的鹿肉、狍子肉、野猪肉陆续被放在火上熏烤,肉干在火上向下流淌着肥油,从肉上滴下来的油脂落在火上不时响起噼啪的声音,烤肉传出来的香气也越来越浓郁,很快,在吊锅里面已经剔除骨头的狍子肉、狍肺、狍脑子就煮好了,大家纷纷起身将肉食从吊锅里捞出来,装在各自放好盐巴、野茶花、野韭菜、柳篙芽的桦木碗里,上面再浇上一层已经烧开了的野猪油,霎时间,屋子内香气四溢,肉还没吃到嘴里,肚里的馋虫就开始叫了,大家一边盛着肉,一边喝着鄂伦春自酿的马奶酒,整个仙人柱里其乐融融。


由于地处苦寒地带,鄂伦春成年男人都好饮酒,他们把马奶、小米、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个星期以后,然后使用蒸酒器蒸,就自酿成了特有的马奶酒。旁边不时有鄂伦春猎户一边往吊锅底下的火头上放木头柈子,一边把已经切割好的肉块、鱼干、鹿肝、兔肉往吊锅里添加,坐在我旁边的莫日根饶有兴致的向我介绍,鄂伦春猎人常年和狍子打交道,都习惯把它们称为“傻狍子”,听老辈人讲,以前狍子极多,根本就不躲人,人走到近前也不知道害怕,更不知道逃跑,就直眉楞眼的瞅着你,如果你用棒子打它,打疼了它才会跑,不过不会跑远,跑一会就回停下来回头看,有时候还很好奇会再跑到你面前,看看你究竟用什么打的它,所以才有“棒打狍子瓢舀鱼”的说法。在所有的野兽里,只有狍子身上的肝脏可以生吃,而且最好生吃效果才最好。鄂伦春猎人在山上打到狍子后,不是先剥皮放血,而是喜欢打开腹腔,取出冒着热气的狍子肝,先用水或雪揉洗一下,然后用猎刀切成薄片,直接蘸着盐面生吃,据说这样的生吃肝、肾可以明目清火。鄂伦春猎人的眼神都特别好,据说就是因为经常生吃狍子肝脏吃出来的神效,所以鄂伦春猎人都有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猎人们还有一种比较讲究的吃法就是灌血清,在猎获鹿、犴、野猪以后,把猎物的胸腔打开,用猎刀在肋骨上划几道,让血逐渐流进桦木碗里,经过半个时辰以后,等鲜血完全沉淀下去,上面会有一层透明的血清,然后猎人会用收拾干净的动物肠衣灌好血清,再添加上盐巴、切碎的各种野菜末,用肠线缝好肠衣,放在外面冻好以后切成一段段的血肠,把这样的血肠切成一段段然后放在吊锅里煮,味道最是鲜美无比,吃一次够你想一个月的。鄂伦春猎人几百年间一直在莽莽森林里以狩猎为生,凭一杆猎枪、一匹猎马、一头猎狗就能纵横林海雪原,所以鄂伦春人一向把猎马和猎狗当成自己最好的伙伴,他们从来不吃马肉和狗肉,一般都会在猎马、猎狗老死以后把它们当亲人一样埋葬,鄂伦春人骑的都是纯种的小鞑子马,这种马的个头比他们当年从欧洲迁徙带过来的顿河马体型更小,和蒙古马很像,在平地上也没有顿河马跑得快,但这种马耐饥饿、耐疲劳、抵抗能力强、适应环境的能力非常强。在严寒的冬季里,缺草少料的时候,它能刨开冰雪,寻找自己能吃的野草,就连一般马不吃的葫芦墩草,它也能吃,在万不得已的时候,它还能像狍子、马鹿这些食草动物一样,吃干柞树叶子,没有水喝时,它能够大口大口的吞吃白雪解渴,主人打了狍子、马鹿之后,把猎物的胸膛用刀划开,打个口哨,猎马嘴巴一伸,一口气就能把一腔热血喝光,不用单独饮水解渴。条件艰苦时,它甚至可以连续几天不吃草、不饮水都能坚持驮负重物行走。在零下四十多度的气温下,它也不惧怕寒冷。这种马体力强健,很少会生病,它的这种天性是其它马种比不了的。其次,这种马善于穿山越岭,过沼泽湿地,走塔头甸子,辨别道路的能力很强,有别的马种比不了的本事。再宽、再深的沼泽湿地都挡不住它,它的四个蹄子会准确踩着塔头或漂浮物,迅速地跑过去,在树林密布的森林里,它能从树的间隙跑过。再陡的山坡,它能爬上去,而且这种马生性刚烈,争强好斗,在森林里即使面对野兽也有很强的自卫能力。除了金钱豹和老虎之外,别的野兽它都不惧怕,就是有一身蛮力又最能斗的黑熊,它都不在乎,和黑熊相遇时,它前蹄子能尥,可以站起来和它斗,后蹄子能踢,一蹶子能踢四、五尺高,能把对手的脑袋踢塌,单个黑熊和它相斗,十个有九个会被它弄伤,它的嘴还能咬,胳膊粗的树,它把头一甩,一下子就能咬断。最重要的是这种马头脑聪明,听力极强,嗅觉十分灵敏,不管在原始大森林中转悠多少天,也不管绕多少弯走多少路,它照样能找到大路,非常记道认路。它两只耳朵一竖,周围几里之内的动静都能听到。两个鼻孔嗅嗅,附近有什么特别气味,它也能闻到。晚上主人把篝火一点,身子往皮袋里一钻,就可以高枕无忧地呼呼睡大觉,有什么动静和变化,它会及时地把主人弄醒,使主人不会遭受森林里猛兽的突然袭击。鄂伦春人就是凭借猎马的这些特点和天性,从古至今都敢凭一个人、一匹马和一杆枪,长年在大小兴安岭的原始森林中纵横驰骋,围捕猛兽。听着莫日根的描述,看着眼前前这些乐观、淳朴的鄂伦春猎人,我心里满满充盈的都是他们这份温暖的手足情深和兄弟情谊。在酒香、肉香的熏陶下,整个屋子里洋溢着温暖、祥和的气氛。一个时辰左右,所有的人都已经吃得酒足饭饱。大家互相道别纷纷回家休息去了。只等明日出发进山猎虎。


莫日根邀请我睡在他家的“仙人柱”里,他的父亲、母亲和他生活在一起,他的妻子比他小二岁,他的儿子已经八岁了,一家五口人在一起生活的幸福、充实,我向二位老人鞠躬施礼,老人家热情地和我唠些家常,他们拿出自家的马奶酒邀请我共饮,我知道鄂伦春的规矩,在家中,老人的地位最为尊崇,尊老爱幼是鄂伦春族人最看重的礼仪,吃饭、喝酒都要请老人坐在主位,当老人邀请客人一起喝酒的时候,老人递给你的第一杯酒一定不能先喝,必须要回敬给老人,请他先喝,只有这样才算是尊重他们的习俗,吃肉、吃饭也一定要等老人动手以后其它人才可以动。老人家看我如此懂得礼数,愈加高兴,我们边说着话、边喝着酒,不知不觉天色就慢慢黑下来了。莫日根老父亲喝了不少酒以后露出醉态了,我和莫日根搀扶着把他父亲安顿歇下了,我们两个人坐下拉起了家常,在交谈当中我才慢慢知道了鄂伦春人一直把马和狗当作他们最好的朋友,他们进山狩猎常常就是背着一杆猎枪、骑着一匹快马、后面跟着一头勇猛的猎犬,就凭这些在茫茫林海中纵横驰骋,所向披靡。所以他们对马和猎狗的感情极深,从来不会吃马肉和狗肉,即使马匹已经不再强壮,猎狗已经衰老也都是任其自然老死。鄂伦春人平时在不出猎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将马散放,任其自由的在山林间吃草休息,有时马自己回来,有时十天半月不回来也不担心,要用马的时候,只要拿一盆盐去林边呼喊,自家马便会很快回来。有时马也会自己回家吃些盐然后又进到山去,所以鄂伦春猎人的马匹性情十分勇悍,即使面对野猪、狼这样凶残的野兽也毫无畏惧。在踢、咬之间尽显野马的狂傲不驯。鄂伦春世代居住在兴安岭上,春天开江以后,等河里的鱼汛一到,鄂伦春打渔人就会乘坐他们制作的桦皮船,在江、河、湖泊里纵横往来,以捕鱼作为日常吃食,桦皮船是鄂伦春族人独有的水上捕鱼工具,轻便快捷,桦树皮船一般呈长方形,平底,船两端上面与船身表面平齐,而底部上翘合拢于两端。整个船体俯视呈“梭”形。船身一般长度在五-七米左右,船身最宽处为80厘米至一米,高度为六十厘米左右,多用樟子松或柳木做船身的骨架。做桦皮船前,先用几十根长短不同的樟松木条做好船的骨架,然后用马鬃绳把一张张水煮过的柔软桦树皮缝接起来,包裹在船的骨架上。凡桦皮接合处均用松树油堵住,使船身没有漏水的地方。船身骨架镶包已缝合好的桦树皮船衣,缝合处的缝隙上多涂松树油,这样船在水面划过的时候就不容易渗水,最后在船体上沿内外平行各以四、五条薄厚适中的桦木板条或柳木板条嵌合,使船体上沿与柳木框条吻合,而船体的两端上沿合拢处则用皮条或湿柳木条捆扎好,一条桦树皮船就做成了。桦树皮船轻便耐用浮力大,船体呈梭形,两端收拢呈流线型,在行驶时阻力小而速度快,划船时通常都是单人、单桨,能承载三个人或四百斤左右鱼的重量,使用起来非常方便,不用的时候,可将桦树皮船沉入岸边浅水中,泡在水里能防止船体干裂。整个船体轻便的只要一个壮年男人就能扛走,非常适用于水上狩猎。而且鄂伦春族还有一个习惯,每当渔民划着桦皮船离开岸边的时候,渔民的婆娘都要用柳枝条轻轻地抽打一下男人的后背,这样的动作就预示着出去打鱼会满载而归不空手。我们俩唠着他们鄂伦春族独特的民风民俗,在不知不觉间,天色就已经越来越黑,为了明日进山猎虎能养好精神。我和莫日根也都各自早些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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