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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郑州中招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办法

 修行修行修行修 2017-07-30
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
 郑州市中招办对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查批准其招生方案,监督其对郑州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为逐步扩大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支持民办学校发展,2017年,继续安排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20%),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郑州市教育局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郑州市教育局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招生规模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将根据2016年录取情况对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进行核定,并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郑州市区的招生计划。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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