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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分数不属应当公开

 WAERTER 2017-07-31

■回应

  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29日回应了本报,解释了第一次招标为何废标,第二次招标如何进行及工作内容、方法,并解释了招标项目结果分数不能公布原因。但是,报料人看“回函”称,其重点质疑的问题依然没有明确的答复。

  1、第一次招标为何废标?有竞标公司举报评委会专家违规操作

  第一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后收到投标供应商的质疑投诉。经调查,发现在该项目评审中,评委会专家违反了相关招投标规定,在评审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造成评分结果有误,影响采购公正性。根据相关规定,南山区财政局认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于2月17日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2、第二次招标如何进行?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者数量不同计算不同

  该项目评标工作分成2个部分:一部分是抽取专家9人(其中行业专家8人、法律专家1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和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对;另一部分是抽取专家15人(其中法律专家10人,行业专家5人)、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5人以及区采购招标中心工作人员5人,共分成5个组,对投标单位相关场地和实物进行核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

  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规定,该项目当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的投标供应商大于7家时,其价格分的计算取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也就是说投标报价越接近最佳报价其价格分越高。当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的投标供应商小于7家时,其价格分的计算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第二次招标项目结果分数为何不公布?按规定评标结果分数不属于应当公开的内容

  根据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结果分数不属于应当公开的内容,因此中心未在结果公告中公布评标结果分数,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以对评标结果及分数进行查阅及监督。

  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称,其于4月28日收到两家公司的书面质疑,目前正在准备答复中。

  (原标题:评标结果分数不属应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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