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大快人心,又一荐股骗子被判了11个月,股民:该!还想让我们当韭菜

 yh18 2017-07-31

你是否在电视上看到过“专家”对股市的点评而深以为然,你是不是在各个渠道内加过各种的社交圈,企鹅,威信号等 ,威信公众平台 ,他们推荐的股票一般都会涨 ,你是否对“专家”们预测点位到个位非常推崇 ,坐等“大师”为你推荐“牛股”。但是,这些所谓的“专家”先不说他的专业知识有多少 ,但是很多“大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观念可能就不太好 ,他们利用股民的信任,偷偷把“粉丝”兜里的钱“转移”到自己口袋里。

我们行业内呢 ,把这种人叫做黑嘴,什么是黑嘴 ?就是管杀不管埋,先在一些社交平台发文,积累人气,粉丝 。他们一般都有投顾的证书,他们没有办法证券交易 ,他们呢,就建几个老鼠仓(老鼠仓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利用自己的影响力 ,之后在各种社交渠道 ,推荐自己的股票,为这个股票造势,并且和股票对应的公司内部也协议 ,因为一些粉丝的狂热,他推荐之后一般都会买入这只股票 。他在把他低价位,重仓的股票抛售掉 ,套取利润。

前几天又有一个股票黑嘴被查了,叫做朱炜明。




大快人心,又一荐股骗子被判了11个月,股民:该!还想让我们当韭菜

朱炜明证券经纪人 ,财经频道节目特邀嘉宾 ,新浪微博大V,等一大串头衔。 利用抢帽子的手法套取利润 。

大快人心,又一荐股骗子被判了11个月,股民:该!还想让我们当韭菜

那么,什么是“抢帽子”呢?

业界所说的“抢帽子”,是指证券公司、专业中介机构等内部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再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

朱炜明曾于2010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期间,担任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营业部经纪人,持有证券经纪人证书,从事股票经纪业务。其父朱某荣、其母孙某英和祖母张某英都于该营业部开立上海股东账户和深圳股东账户,经证监会查证发现,朱炜明实际控制朱氏账户组,并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控制朱氏账户组买卖“海螺型材(9.620, 0.06, 0.63%)”、“神剑股份(7.050, -0.14, -1.95%)”、“襄阳轴承(8.530, 0.10, 1.19%)”等共计132只股票,盈利452.67万元。大快人心,又一荐股骗子被判了11个月,股民:该!还想让我们当韭菜

证监会决定:一、责令朱炜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买卖股票的违法所得408万元,并处以1226万元罚款;二、没收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违法所得43.9万元,并处以131.7万元罚款。以上合计,没收朱炜明违法所得452.6万元,罚款约1358万元。获刑11个月。

曾经1958年的时候咱们都知道,除过四害,分别是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现在股市也有“四害”:第一害是大小非套现、第二害是新股IPO、第三害是没完没了的再融资、第四害是过度炒作行为。

黑嘴就是属于第四种 、过分的炒作宣传。操纵市场行为人为的扭曲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使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扰乱了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它是证券市场中竞争机制的天地,是造成虚假供求关系。误导资金流向的罪魁祸首,引发社会动荡的重要隐患。2016年,机构主题从事市场操作的比例上升,市场操纵主题既有披着“通道”外衣的超级牛散等个人,还有挂牌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等机构,机构违法主体占比明显上升。

在中国股市中大部分散户都不能正确冷静的分析行情,多数人都没有自己的观点,总是跟风操作,对于自己买入的股票很少深入的研究分析,当买入之后被套了,立即慌了手脚,不知该如何应对。很多人总是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例如怪电视股评,怪媒体黑嘴,怪博客观点,但就从没有怪自己冲动,不怪自己盲目,总是对别人异常的严格,对自己的错误格外的宽大。大部分的股市成功者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没有这些缺点,他们的所有买入和卖出都有详细的计划和严格的纪律,即便是操作失误,也不会慌手慌脚的不知所措。

那么散户应该怎么玩?闲置资金;莫贪心;多元投资。一次牛市就是一次新的财富分配,股市有风险,财富险中求,只要注意控制风险就好。虽然说股市是一个零和游戏,但也要记住一点,那就是政府在印钞票。为啥之前4万亿投资时候中国的富豪突然多了那么多,答案就在这里。那如何控制风险呢?第一,投资股市的资金一定要是闲置资金,属于沉睡在存款账户上的钱,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开支;第二,股市投资莫贪心,要像止损一样学会止利,见好就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