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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乡镇企办非在编人员可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松绿茶 2017-08-01
   

      近日,笔者从河鱼乡获悉,该乡正有序开展原乡镇企办公室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申请工作。
      原乡镇企办公室非在编人员指2000年12月31日前,经原县乡镇企业局、劳动局、人事局,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或原区公所聘用,且在乡镇企办公室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因乡镇机构改革被清退或解聘、且清退或解聘后未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户籍在我县的原乡镇企办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该类人员将享受每服务一年补助600元养老保险和120元的医疗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
      乡社保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尽快于3月14日前到该乡社保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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