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源县委政法委、组织部、编办、司法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意见》(渭政法发〔2017〕36号),这意味着我县16个司法所全部明确为正科级建制,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文件明确提出,从2016年开始,用3年时间,使全县司法所实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这是渭源县委、县政府结合我县司法所建设中面临的工作人员不足、整体素质不高、基础条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我县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夯实法治渭源建设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局积极协调努力争取的结果。 司法所建制升格有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入司法行政队伍,从而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整体水平和职能履行,在推进法治渭源、平安渭源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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