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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大讲堂丨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如何管理

 凡凡人人人 2017-08-01

职业年金——集中管理

统一收缴:职业年金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适用范围相一致、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一致;由经办机构统一按月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费用,不足额不收,也不接收趸缴;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的4%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虚实账户:

 ①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②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包含财政补助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实行实账积累。 

③实账积累所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④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

转接得上:

 ①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

 ②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③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职业年金虚账做实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全额拔款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以下情况时,需要进行虚账做实处理:

①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②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③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④人员转入非全额拔款单位或企业时;

⑤个人账户转保留时,即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制度的,需要虚账做实。

协议核发:工作人员退休时可选择其中之一,选择后不允许更改。第一,选择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第二,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问题:对于选择第二种方式的,实行按月领取与基本养老保险相同,操作比较简单;对于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的,是定额发放,还是根据投资收益情况调整月待遇发放金额。

建议:对于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的,在与受益人协议约定,实行定额发放,根据实际收益情况确定发放期限,发完为止。

必做动作:

①角色定位。部社保中心受托管理中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既当受托人又当账户管理人。

②制定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机构的评选标准;

③草拟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受托人与托管人等之间的合同协议文本;

④制定职业年金经办规则和流程;

⑤做好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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