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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色 法

 太阳当空照917 2017-08-01


色法(RQpadharma)即物质,有变坏、质碍、示现等义,受到刀 杖等的侵袭可以受到破坏,此为“变坏”义;“质碍”意谓互相触对而 受到障碍;“示现”意谓有形象可以显现。

色法共二十一种,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声、香、味、触)和法处所摄色。

“五根”的“"(indriya)有能生、增上的作用,“能生”意谓根能生识,眼根能生眼识,耳根能生耳识,鼻根能生鼻识,舌根能生舌 识,身根能生身识。“增上”意谓“根”有促进增生的作用。

“根”又分为两种:一是扶尘根,二是胜义根。扶尘根意谓扶助 正根,是一般意义上的肉眼、肉耳、肉鼻、肉舌、肉身。在唯识学派 来看,扶尘根为浮虚之法,所以“扶”又可以写作“浮”。扶尘根又可以称为扶根尘,因为它本身不能生识,起不到根“能生”、“增上”的 作用。真正起到这种作用的是胜义根,又称为净色根、正根等,是 扶尘根之所依,有发识取境的实际功能。

五根是第一类色法,第二类色法是色、声、香、味、触五尘。色 尘包括显色、形色、表色三种。显色包括青、黄、赤、白、光、影、明、 暗、云、烟、尘、雾、迥色及空一显色等光明差别之色彩。迥色是青、 黄等色极远极少,肉眼看不到,只可推想的一种颜色。空一显色佛教神话中的四洲之天色,北洲金色,东洲银色,南洲碧色,西洲赤 色,此为须弥山四面空中各一显色,故称空一显色。须弥山 (Sumeru)是印度神话中的山名,相传山高八万四千由旬(yojana, 每由旬四十里),山顶为帝释天,四面山腰为四天王天(四大天王所住之天),周围有七香海、七金山,第七金山外有铁围山所围绕的咸海,咸海四周有四大部洲:东胜身洲、南赡部洲、西牛货洲、北倶卢 洲。空一显色就是这四大洲的天色。表色是取、舍、层、伸、行、住、 坐、卧等形相。

声尘共十一种:内缘声、外缘声、内外缘声、可意声、不可意声、 俱相违声、世共所成声、成所引声、遍计所执声、圣言听摄声、非圣 言所摄声,现分别解释如下:

1.内缘声,亦称因执受大种声,这种声音是有情众生发出的。 “大种”是构成生命体的地、水、火、风四大种,这四大种构成的生命 体是有觉受的,故称“因执受大种声”,如说话、唱歌、拍掌等声音。

2.外缘声亦称因不执受大种声,如风声、林声、流水声等。

3.内外缘声亦称因执受不执受大种声,这是有生命体和无 生命体相配合发出的声音。如手击鼓之声,手拍桌之声等。

4.可意声,顺心悦耳之声。

5.不可意声,违心之噪音。

6.俱相违声,即不顺心又不违心的中庸之声。

7.世所共成声,由世俗共许之声,如车声等。在佛教看来,世 俗之声有的是符合佛教道理的,有的是不符合佛教道理的。

8.成所引声,为了成就无漏(无烦恼)智慧,依此声音建立经、 律、论三藏,引导众生达到涅槃。

9.遍计所执声,各种外道(非佛教派别)所起的虚妄计度言 教。

10.圣言所摄声,佛教“圣人”的说教声,相当于“因明”的圣言量。

11.非圣言所摄声,非“圣人”之声。

香尘分为六类:

1.好香,益根顺情之香,如沈檀等。

2.恶香,损根违情之香称为恶香,“恶香”实际上是臭,如蒜、 韭以及粪便等气味。

3.平等香,非损非益、非顺非违之平庸气味/如块石等。

4.倶生香,香气与本质俱时生起,称为俱生香,如旃檀等。

5.和合香,多种物品和合而生之香称为和合香,如线香、末香等。

6.变异香,熟变时所产生的香味称为变异香,如熟果所生之 香。

味尘共十二种:苦、醋、甘、辛、咸、淡、可意、不可意、倶相违、俱 生、和合、变异。

触尘共二十六种:地、水、火、风、滑、涩、轻、重、软、缓、急、冷、 饥、渴、饱、力、劣、闷、痒、黏、病、老、死、疲、怠、勇。这二十六种分 为实、假两类,地的坚性、水的湿性、火的暖性、风的动性是,其余 的二十二类都是由地、水、火、风四大种造成的,故称为,是由“四大”的虚假施设而有。由相故立地、水、火、风四大,由摩故立滑、 淫,由摄故立轻、重,由触故立软,由执故立缓、急,由杂故立冷、黏, 水、风相杂生冷,地、水相杂生黏,由界(四大)不平等故立饥、渴、 劣、闷、痒、病、老、死、疲,由界平等故立息、力、勇、饱。

意识所缘的“色”称为法处所摄色,共有五种:

1.极略色,把一个大东西分析至最小单位,称为极微,称为极 略色,“极”为穷极,“略”为微小。

2.极迥色,设想把空界的光、影、明、関等假色,分析至不可再 分的边际地位,假立极微,此称极迥色。

3.受所引色,由戒所引发于身的无表色,仅是一种内在的无 形体的功能,不同于表现于外的有表色。“受”是因教因师所领受, “引”是引发,从教理或教师领受其教训,引发于身的一种潜能,故 称受所引色。

无表色共分三种:律仪无表(善)、非律仪无表(恶)、非律仪非 不律仪无表(非善非恶的中庸状态)。律仪无表又分为三种:①别 解脱无表,因受比丘(Bhiksu,和尚)、比丘尼(BhiksunT,尼姑)、式叉 摩那(giksam6nd,学法女)、沙弥(^rdmanera,小和尚)、沙弥尼 (rdmanerikd,小尼姑)、优婆塞(Up^saka,男居士)、优婆夷 (Upasika,女居士)的不同戒律而产生的不同无表色;②静虑律仪 无表色,依入有漏禅定而产生的无表色;③无漏律仪无表色,因入 无漏禅定而产生的无表色。

4.遍计所起色,众生不懂的佛教“真理”,由第六意识虚妄计 度而显现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声、餐、味、触)等,“误” 认为实有。唯识学派认为,众生所奢执的“色”(物质现象)都是众 缘所生、唯识所现,犹如水月、空华一样,都是虚幻不实的。

5.定所生自在色,由于修炼禅定所产生的色、声、香、味、触等 境,由于禅定的功能,对于一切境色都无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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