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进一步完善婚姻法 彻底杜绝中国婚外情或出轨现象的发生(建言版)

 草木青青33 2017-08-01

当代中*国,原配与小三在街头厮杀的现象、捉奸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我总感到所有这些由婚外情引发的现象有损中*华民*族的形象。这无不说明中*国的法*律存在着漏洞。于是,虽然我不是一位法*律工作者,但是我总想提一点建议,以便彻底杜绝中*国的婚外情、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

***律规定中*国人的婚姻是建立在马**思主*义“人人平等”即“男女平等”基础上的婚姻。于是中*国人的婚姻就就相当于是一对夫*妻在自愿基础上签署的一个“婚姻契约”,在这一婚姻契约中,“严禁契约规定时间出轨”等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内容是被默认了的,所以说婚内出轨是一种有违“契约”的行为。

既然一对夫*妻的婚姻契约是由双方自愿签署的,那么婚姻内的任何一方的出轨都是一种违约行为,这仅仅与婚姻中的双方当事人有关,与第三方(即男方的情*妇或女方的情夫)无关。

一对夫*妻,如果一方出轨而另一方没有出轨,只要出轨方的出轨证据充足,法*律就应该完全维护未出轨的权益。

为此法*律就应该以如下方式来维护未出轨方的权益:

第一, 如果未出轨方选择离*婚,那么①法*律满足未出轨方一切对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诉求,出轨方没有任何话语权;②在未成年的抚养、跟随等方面,法*律原则上按照子女的要求进行归判,特殊情况下进行特殊处理;③国*家将出轨方的“诚信度”(即信用)降至最低,降低期限为N年(我认为原则上不低于10年)。为什么我们要将婚姻中的诚信度将至最低?这是因为婚姻中的诚信是“人类道*德底线”中的最最基本的“诚信”,所以法*律必须要做到对有违人类道德底线的行为实施最“重判”的原则,以维护全社*会道*德底线的尊严。④未尽事宜请法*律工作者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审理。

第二, 如果未出轨方选择不离*婚,那么法*律就应该支持未出轨方对出轨方提出的一切“处罚”诉求;特别提醒:①未出轨方所提出的对出轨方的处罚诉求必须不能造成出轨方劳动能力的丧失;②未出轨方所提出的对出轨方的处罚诉求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可保证性。为何如此判定这一形式的出轨事*件?这是因为法*律必须要考虑到未出轨方对这一婚姻的心理依赖,以确保未出轨方未来的生活不出现大的“下降”。

     在婚内出轨的事*件之中,还有一类是夫*妻双方均已出轨,并事实清楚。针对这一类出轨事*件,我们既要做到对先出轨者的判定重于后出轨的原则,又要做到从最终的判*决结果来看绝对不含有鼓励“一方出轨后另一方也去选择出轨的现象发生”的因素。但是对于这一类出轨事*件,①法*律坚决要做到仅仅降低首先出轨者的“诚信度”;如此审理其目的在于防止双方协商隐瞒其各自的出轨真*相。②至于双方是选择离*婚或不离*婚,则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条文审理,在此不再考虑双方出轨先后及其权益的问题。

 

总之,作为一个非法*律工作者,所提建议也许会存在一些不足,在此权且当做抛砖引玉。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