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通感”,大家都会想到钱钟书的《通感》一文。钱钟书不但从中国古代诗文里面找了众多例子,特别是围绕李渔不理解的“红杏枝头春意闹”的“闹”字,寻找到了许多例子来说明“通感”,这不但增加了我们的知识,而且也让读者理解无论中外,在诗人、作家那里,“通感“是产生诗意的一种心理机制和书写手段。钱钟书简洁地总结说:“在日常生活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往往可以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气味似乎会有体质。”短短几句话,把“通感”说得很到位。但是钱文所举的诗句很多,似乎缺少通过整首诗来解析“通感”如何产生诗意。我在这里想通过对杜甫的《船下夔州郭宿雨湿不得上岸别王十二判官》一诗,来具体说明,“通感”是如何产生诗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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