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伊犁州全疆率先建“河长制” 2020年实现河畅水清

 何涛262tm518s7 2017-08-02
  国内外知名的伊犁河有了“河长”,各级“河长”们将通过长效管理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让百姓享受到绿色发展的福利。7月10日,新疆晨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改革办获悉,伊犁州在全疆率先推行“河长制”,目前该州河长制工作在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及联合执法等方面已见成效,并将于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该图片来自网络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据了解,伊犁河为国际性河流,河流密度居全疆之首,形成以伊犁河及其三大支流特克斯河、巩乃斯河、喀什河为主体的水系网,流域内水土资源丰厚,素有“中亚湿岛”“塞外江南”美誉。因此该州党委高度重视,在全疆范围内率先推进“河长制”工作,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日前,伊犁河被列为自治区级河流,自治区主要领导担任 “河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书记、兵团第四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曾存出任 “副河长”,各县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流由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县市级“河长”、“副河长”,构建州、县市、乡镇(场)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分级分段实现河长制全覆盖,通过三级联动推进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使河道管护形成良性循环。


  “为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水资源管理条块分割、各部门间横向协调难度大的突出问题,自今年2月起,伊犁州在全疆率先推行‘河长制’工作,根据州直河湖水系及管理体系,实施按河湖级别和河湖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覆盖州直范围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及湿地。” 伊犁州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伊犁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库尔玛什·斯尔江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于4月23日经州党委、州人民政府批复印发至各县市,标志着该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式启动。


  目前,伊宁市已完成伊犁河、吉尔格朗河、皮里青河、铁厂沟“3河1沟”26名河长任命,涉及8个乡镇,一个区,共管理河段202.8公里;伊宁县共发放河长任命书18个、副河长任命书18个,共47个河段,合计河长857.5公里,加上察布察尔县、特克斯县、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等7个县市已提出全县流域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截至目前霍尔果斯市、霍城县、尼勒克县等也已完成各辖区河流核实调查,报送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奎屯河流域涉及三地四方管理,自治区近期将对河长制工作做专项安排。


  实行“河长制”的意义并非仅给党政主要负责人一个新头衔,而是落实河“长治”,伊犁州水利局负责人表示,“河长制”工作主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项任务开展。“我责任辖区是伊宁市段的,目前定期进行每周不少于1次的巡查,主抓清理疏通工作。今后会承担起河段的长期环境维护和管理,列入日常工作之一。”伊宁市市委书记、伊犁河伊宁市段“河长”李新军说,不仅他一人,各县市“河长”们都把治河工作列入日常行程。截至6月底,伊宁市开展对重点河段、水源地、湿地共巡查18次拆除4艘采砂船,清理疏通渠道1092公里;尼勒克县加强河道巡查,及时掌握沿河违规作业动态,对22.1公里河道乱堆乱建乱放现象进行清除整治。


  今年夏日晚间,伊宁县墩麻扎青年渠段周边的居民更喜欢在水渠旁遛弯了,曾经不时堆积的垃圾散发异味、有碍观瞻,现在环境则整洁舒心。这得益于伊宁县环保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墩麻扎青年渠段、英塔木三支渠段等乱丢乱放垃圾现象进行了综合整治。近期,巩留县对特克斯河流域、伊犁河流域及支流沿岸私搭乱建、倾倒垃圾行为集中整治,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新源县则将巩乃斯河及恰普河25家砂场全部关闭,限期拆除。加强联合执法推进有效监管,在多地已见成效。


  库尔玛什·斯尔江介绍:“到2017年底,伊犁州将建立覆盖到州级、县市、乡镇(场)的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到2018年6月前,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湖管理体系;到2020年,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据悉,“河长制”首创于无锡,是2007年太湖蓝藻爆发后,该市市委、市政府针对企业违法排污、农业受污染严重等现象自加压力的举措。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2018年底前我国全年建立河长制,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前已有8个省、直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


  而自治区将于2018年6月起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覆盖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及水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其中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喀什噶尔河、奎屯河、玛纳斯河、白杨河、头屯河、金沟河等自治区级河流,由自治区和兵团领导担任河长、副河长。根据水利普查结果,新疆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484条,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140个。


相关链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