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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纪委创新招投标监督方式遏制“明招暗定”

 WAERTER 2017-08-02

 中国江西网纪检监察频道讯(朱有清 潘春晖)去年以来,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104项,交易总额25231.6万元,节约资金2057.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59宗,交易额16923.9万元,政府采购45宗,采购金额8307.7万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进场交易量同比有较大增长。该县纪委未接到一起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的投诉。

  该县依托县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挥阳光交易功能,在公共资源交易中严格遵循“二大原则”,在运作工程中严把“三道关口”,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促进了干部廉洁。二大原则:一是“统一平台,集中交易”原则。要求所有符合规定的政府建设工程、物资采购、产权交易及其他必须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都必须按要求统一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二是“管办分离,五个统一”原则。即坚持做到“是管的不办,是办的不管”,同时,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进场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监督管理”。

  在公共资源交易运作过程中,该县把好三道关口:一是公告关。在招标人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招标要求后,交易平台通过宣传栏公告、电话通知、县电视台播放等形式发布招标信息,确保招标信息广泛传播,确保相关单位积极投标。二是审核关。成立了由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相关管理部门的领导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竞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对参与投标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后审,对一些有意围标、串标的单位或个人,记不良行为,三年不得参与投标。三是监督关。该县采用电子监察系统,对进场登记、资格审查、投标报名、专家抽取等十多个节点实行电子痕迹监察,同时通过网上无记名报名,固化交易规则、变开标前投标资格预审为开标后审等措施,切断了招标人与投标人的联系,减少了暗箱操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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