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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借条认不清这五大陷阱,事后就别再怪他人套路太深

 水墨烟山 2017-08-02

打借条认不清这五大陷阱,事后就别再怪他人套路太深

▼律视拍案丨打借条最常见的五大陷阱,看看你中了几招?

▼预防借条黑手的五大法宝

一、借条故意写错名字

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去,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身份证号确定其人。

二、本人借款,却不是本人写借条

小明到外面找纸和笔,趁机找他人仿照自己笔迹写下借条,小华查看借条上的数额无误后把钱给小明。等到小华追债时候,小明不认账。最后起诉至法院,其中经过鉴定部门确认借条不是小明所写。法院经查证,小明承认借款属实。所以说,借条书写现场完成、不得离开视线。

三、文字游戏,利用歧义

小明拿出现金还了部分借款后,重新写一份借条,里面写着:小明借小华现金一万元,还欠款五百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小华找不到证据证明小明还欠款九千五百元,因此小华的五千元得不到保护。所以呢,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不留歧义。

四、借款数额大小要写清

写借条时只有阿拉伯数字,没有大写数字,小数点位置不准确,数字前有空格,或大小写不符,都容易被持借条者修改或添加数字,由此引发纠纷。

五、借条不写利息

小明和小华当初口头约定利息为年息1.5%,后来在借条上没有写明,小华也没有要求补上去。到讨债时候,小华起诉小明并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驳回了小华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所以提醒大家:事先明确约定,并记载于借条之上。

打借条认不清这五大陷阱,事后就别再怪他人套路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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