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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与污水定律

 54满江红 2017-08-03
“酒与污水定律”的现象,生活中不乏其例:一个正直能干的人进入一个各方面混乱的单位,尽管他始终保持“英雄本色”,但终究会被其周围的环境所吞没,起码会被那些“污水”染上些“杂色”。相反,如果一个无德无才的多事者,他能将一个团结、高效的单位很快地变成一盘散沙。分析其原因大概有两方面:一是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名利心理,工作中当集体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利益与自己的利益发生冲撞时,当自己的愿望未得到满足时,当与别人相比较无论在仕途的提拔、职称的晋升、荣誉的表彰和福利的待遇等方面得失不当而造成心理的不平衡时,难免要发泄,要向领导讨个说法,要闹个天翻地覆、甚至鱼死网破。二是我们的组织系统往往是脆弱的,我们的组织原则是建立在“能上不能下,能官不能民,能进不能出,不能用也得用”的基础上的。即使明知他是“害群之马”,也无法将之分离“马群”之外,即使明知“这条鱼腥了一锅汤”,也没办法捞出这条“鱼”去保持“汤鲜”。处理解决这类现象的办法只能是相互理解、相互妥协和最终容忍。因此,原有的那种理性的凝聚力、团结、向上进取的工作作风很容易被侵害、被毒化、被腐蚀,最终被瓦解。在企业管理上,通常把最多的希望寄托在能审时度势又具有战略眼光的个别人才身上,毫无疑问,因为他们会做人;把那些宏伟规划形成之后剩下的辅助性事情去交给庸才做,因为他们会很本分的做事;而小人夹在这两者中间,他们是富有浓烈的传奇色彩的那类人。如果加以正确的适当的引导,他们既可做人又可做事;如果放任自流搁浅一边,那他们既败人也败事。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警觉和危机感,那么剩下来的一堆烂摊子足以让你焦头烂额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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