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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追踪】“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群众基础

 贾律师 2017-08-03




“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群众基础


作为八零后的我,小时候电视也是比较稀罕的物件。


那时候的地方台广告比较简单粗暴,基本上就是满屏幕的大写粗体广告语搭配播音员声嘶力竭的播报。这些广告中,尤其是药物类广告最具有煽动性,都是满嘴跑火车式夸大疗效,扯着嗓子喊着“包治x病”,“无效退全款”……等等。不过,这些没谱夸张的宣传在那个年岁中还是非常有效果的。毕竟作为新型媒体的电视,老百姓对里面播出内容的真实性深信不疑,况且这些信誓旦旦的疗效宣传的最后还有个无效退款的保证呢。


不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广告的认知也越来越清晰了。具有一定认知水平的理智之人普遍认为那些“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广告词基本上都是屁话,不值得相信。但是最近一则法律界新闻却刷新了我的三观,原来“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群众基础还如此坚实。



近日,法律圈被黑龙江的一家律所霸屏了。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四位实际责任人等因涉嫌诈骗、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罪,被提起公诉。从去年7月被立案调查,到现在公诉整整一年时间,涉及的案件细节也被一一的公布。


根据办理本案的公检法司多家单位披露的案件通报来看,本次森耀律所案件涉及被害人5013名,涉案金额8132多万,目前已经被查扣冻结的涉案资产1.5个多亿。涉案人数之大,涉案金额之巨,着实惊人。这出法律界狗血大剧,真让人哭笑不得。



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森耀律所如此快速的吸金,最大的诀窍竟然是通过“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低级营销手段实现的。从披露的案情来看,自2015年开始森耀律师事务所就通过电视、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布广告宣传,声称“官司不赢,分文不取”。通过这些海量的广告,森耀律所为自己打造了一个高大光辉的形象,吸引了全省各地群众慕名而来。


委托人来到森耀后,有专业的接待人员冒充律师接待,并有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冒充律师接受委托,与委托人进行接触和联系,以代理案件为名义拖延时间,虚假代理,达到占有律师代理费的目的。广告宣传中虽然明确“官司不赢,分文不取”,但在签订委托合同时要求委托人预付委托费用,并承诺若官司最终未赢,退回律师委托费用。


这看似极其低劣的行骗伎俩竟然屡试不爽,难道这5000多名被害人都被施了妖法,集体智商下线?我想除了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外,对律师行业不了解也是原因吧。



惹上官司,这无疑是公民一生中可能遇到的最大的风险之一。无论输赢,上法庭都意味着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而一旦官司输了,不仅要承担官司本身的损失,高额的律师费用也好像是打了水漂,真有漏屋偏逢连夜雨的凄凉之感。于是,几乎所有委托人在咨询律师的时候都会问一个问题:律师,我的案子能不能赢。


而事实上,法律诉讼不是一个游戏,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细微之分都可能导致结果的天壤之别。谨慎而负责任的律师自然不敢“把话说满”,留有余地、保持分寸是基本的职业修养。而这样有修养的回复并不能令到委托人满意。面对无法确定的诉讼结果,委托人需要的心理安慰甚至胜过了实体结果的意义。


于是,就有了“官司不赢,分文不取” 的市场空间,森耀的实际控制人正是精准的抓住了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巨大痛点,挥舞着“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神逻辑,从心理上让委托人放下“输了官司又赔律师费”的顾虑。


另一方面,森耀也非常懂得“虚实结合”的用兵之道,虽然行的是苟且之事,但却挂了个金字招牌。


森耀是司法部注册的正规律师事务所,烫金的执业证书挂在店内;所里除了一帮专业忽悠人的业务员外,竟然真有正儿八经的执业律师。不仅如此,森耀还在一栋独立的大厦里办公,对外宣称为“森耀律师大厦”,甚是气派。大厦里到处挂着结案委托人赠送的锦旗,仿佛森耀真是全宇宙最牛B的律师事务所。



除了硬实力的展示,在接案中森耀还会有意无意透露点“软实力”。比如网络上披露的一个被害人陈述是这样说的:一位牡丹江的大叔有案件在黑龙江高院申请再审,看到电视广告后就来到森耀咨询。刚到森耀,见到整栋大厦都是森耀的,就被镇住了。后来在案件咨询中,森耀的主任研究案情后,给出了一定能赢的结论。大叔不放心,担心高院法官不公正。森耀的这位主任马上回复:放心,我们北京有后台!如果法官敢整事就得挨收拾。于是大叔放心的把案子交给了森耀,并支付了8万元押金。



森耀事件给我们所有律师和律所经营者上了生动的一课。


作为一个以行骗为目的的假律所,为什么森耀可以在短期内获得如此大的市场?到底是委托人傻,还是我们律师太傲慢而给了这些假律师可乘之机?


就像医生看惯了生死,对待病人似乎程序化的流程多于共情的关怀。面对委托人提出的看似重复、无聊甚至有些冒犯的问题,我们到底有多少耐心去回应?要知道,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只是工作,可是对当事人来说也许就是一段人生。


无论这个世界如何变化万千,普世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面对风险,人的本能都是趋利避害。所以,面对法律服务市场“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群众基础依旧坚如磐石的现实,我们需要思考的应该是如何通过努力,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并帮助当事人选择最为匹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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