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盆景有树木、小草、苔鲜、山石等点缀;有亭台楼阁和人物、动物等摆件点缀。摆件在盆景中运用得和谐统一、情理相随,能使盆景增辉添色,能够点明盆景作品的主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盆景不但要有平面构图,更要突出立体构图。在盆景创作中点缀及摆件可隐衬出“三远”(平远、深远、高远)感。山上点缀小树、小草和苔鲜类等,借此显明暗,分虚实。使全景产生色彩对比。石与树相比,分高低前后,产生了层次对比和空间变化。更妙者它还填补了盆中的空白,巧妙地处理了画面的虚实。 盆景点缀与放置摆件的原则: 1.放置摆件必须符合盆景的主题以及所表现的自然景物 摆件摆设的位置,要注意高低上下,左右东西,隐藏显露,都要考究。例如,主山的山巅顶峰不要放置摆件,在客山或宾山上则可置塔。桥应放在水边。亭应置于山峦,庙应安在山腰。同样的摆件放在高处和远处的要小,放在低处和近处的要大。摆件的安置角度也不要正对观众,应略有偏斜,最好是半隐半现。同时,安放摆件还要符合景别的实际情况,如表现巴山蜀水景物时不应安放摆件,这是因为嘉陵江两岸、峨眉山上的庙宇和塔、亭都隐没在深山老林中,遥望不到。又如,在太湖水景上可安放帆船,在表现桂林山水的盆景中应安放竹筏等。 2.在点种植物和安放摆件时应掌握“丈山、尺树、寸马、分人”的比例关系。 盆越浅,亭越小,树越矮,山石越显得气势磅礴。因此,用盆不但要浅。制作山水盆景时,在山石上放置摆件,包括亭、宇、塔、屋、桥、船、筏以及人物等等,应遵循“山腰掩抱其舍可安,断岸坡堤小桥可置”的原则。
“摆件”并非摆设点缀品,也不是配景、衬景或补景。它们与山石植物同样为盆景主题服务,是盆景种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我们应该把构成盆景的所有材料称之谓盆景语汇,不论其在盆景中的量比如何,使用频率如何。这样才有可能对盆景创作进行深层次的研究。若撇开主题无视整个盆景的内在联系,细部处理,而去任意改动调换山石、植物及有关的点缀摆件,那么肯定给原作带来不可思议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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