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论文发表要求: 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前五名),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二)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三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其中需有2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及论文发表条件: 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二)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二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其中需有3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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